大课间活动制度|大课间管理制度

“增强体育锻炼,提高学生体质”一直以来是学校工作的重点。我校非常重视学生体育活动的开展,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全面增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我校要求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和下午统一安排30分钟大课间,认真组织学生开展集体体育活动。这对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证学生每天的体育锻炼时间,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为达成此项目标,特制定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

一、大课间体育活动必须确保活动内容

1、“大课间”体育活动就是在每天上午、下午第二节课后安排时间,组织全校学生进行体育活动。大课间活动形式多种多样,内容的安排要根据学校实际以及季节、气候的情况确定。一是做广播操、跳校园舞、长跑。

2、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体育课程内容的选择性,结合学生身体生长发育的特点,把耐力、力量、柔韧素质的发展作为重要的、突出的内容,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

3、学校大课间体育活动除组织学生认真做好教育局指定部分外,应结合季节特点、学校特色和场地情况,适当增加简便宜行、面向全体、实效性强、较为安全的集体活动内容,如:自编操、跳短绳、慢跑步、素质操练习,以及教育部推广的校园集体舞等,雨天坚持做室内操,不断培养学生树立“终身体育锻炼”的意识。

4、学校要适当安排课外体育锻炼活动时间。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形式可以采取组织晨练,或在下午安排课外体育活动课,或建立和开展学生体育兴趣社团等,同时须确保每周五个学习日内,广播操或大课间操、体育课、课外体育锻炼总时间达到要求。

二、加强监督检查

学校明确责任,加强检查督促,确保落实,使小学生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并逐步形成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和珍视健康浓厚氛围,同时辐射到每一个家庭,让全社会都来关心、重视青少年体质健康,支持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

大课间体育活动从实施之日起,由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班进行检查、考评,考评成绩记入班级考核。

大课间体育活动考核不合格班级,不得评为先进班级。

三、大课间体育活动实行安全责任制

1、学校必须保证大课间体育活动场地和器材安全。

2、班级活动时班主任和分工教师必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保护,如发生事故须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