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学校安全工作“三项行动”工作方案] 三项工作方案

县学校安全工作“三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年”和省政府“责任落实年”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和**市教育局《**市学校安全工作“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行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安全监督检查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做到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为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三项行动”,使学校安全发展理念得到进一步落实,促进隐患治理得到深化、安全投入得到保障、安全制度得到执行、安全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促进学校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学校安全文化建设得到重视、学生安全意识得到显著提高,确保全县学校安全稳定。

三、活动主题 强化宣传、严格监管、深入治理、压降事故,为构建和谐校园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四、活动内容:
  1.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发展必须安全,安全就是发展,安全就是贡献的理念。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发展统一部署,努力创建和谐校园。

2.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是学校及周边建筑、学习生活设施设备(特别是学校锅炉、实验器材、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标志等)、食品(饮用水)、消防**、楼道、学生宿舍内或底层存在的商业场所、接送车辆、集体活动、特种设备、实验实训场所、自然灾害、有在建工程学校、农村寄宿制学校、边远山区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同时,要针对季节变化的特点,强化安全隐患的监控防范:如春秋季的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控,入夏的防溺水,汛期防洪,秋冬季防火、节假日学生出行安全等。

3.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要按照《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学校设施设备安全标准,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4.进一步加**全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充分利用广播、班队会、黑板报等形式进行安全宣传,将防火、安全乘车、食品安全、防雷和烟花爆竹等安全知识教育纳入中小学地方课程,落实到具体教学计划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应急体系。开展师生防灾减灾应急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的组织能力,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各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应急演练1—2次。

6.进一步加强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管理。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严格实行逐级申报审批制度。

7.进一步落实危化品的管理。严格按照危化品管理有关规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对学校实验室危化品的购买、使用、贮存必须严格实行登记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检查。

8.进一步密切配合执法部门到校进行安全执法检查,严格按照执法部门提出的隐患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隐患。

五、行动步骤 ?“三项行动”要贯穿各学校全年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做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执法检查有机结合,一同实施。同时要结合学校安全教育管理规律及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中旬前) 各学校要根据本方案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对照安全教育、安全治理、安全法规落实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台帐、列出计划、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统筹资金,确保工作进展与全市“三项行动”步调一致,同步实施。要结合2008年“隐患治理年”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中发现的 突出问题,认真制定当地行动方案,落实责任,完善措施,把隐患排查放在第一位,列入学校全局工作统筹安排好。5月15日前,各学校要将“三项行动”工作方案报县教育局德育股。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下旬前) 各类学校负责组织对本校进行清理、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上报,边检查边整改。同时接受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检查。

(三)督查整改阶段(6月—9月) 市、县教育局在活动期间将通过问学生、访老师、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对各学校开展“三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督查。一查安全教育情况,看学校师生是否具备基本的安全常识;
看学校安全管理机制是否健全;
看学校的安全应急管理是否周密;
看学校的安全演练是否落实。二查《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情况。三查隐患治理情况,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彻底,是否建立了台帐,是否建档,是否专题研究,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计划并按要求实施。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2月) 各学校要将开展安全工作“三项行动”的情况认真进行总结,要通过总结优化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到位、安全教育常规化的体制机制,提高本次活动实效。同时要认真做好接受市政府、市安委会、市教育局、县政府、县安委会对活动开展效果的督查,要将活动各个阶段、各个方面的工作情况认真进行梳理,按照 “三项行动”的具体要求查缺补漏,做到工作轨迹清晰、资料齐全,师生安全常识经得起考核,学校安全体制机制经得起检验。各校要在11月12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县教育局。

六、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开展“三项行动”的领导和指导,县教育局成立学校安全工作“三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附后)。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有效地开展“三项行动”。

(2)注重统筹协调。

各学校要统筹实施“三项行动”步骤,合理安排“三项行动”进程。既要突出“三项行动”特点,又要兼顾全年学校安全工作大局,要将“三项行动”贯穿于全年安全工作中;
既要加强内部自身管理,又要密切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加强协调与配合,把学校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真正落到实处。

(3)突出治理重点。各学校要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认真治理校内违规违章现象;
狠抓学校安全规范化建设,提高安全基础保障水平;
突出汛期、国庆、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敏感时期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4)强化监督检查。县教育局切实加强对学校“三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5)落实信息报送制度。要建立“三项行动”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各学校行动进展情况。各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于每月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教育局德育股。联系人:*,电话:*,邮箱:**。

附件:**县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三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