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消费金融业务发展前景和创新】县域建筑行业发展前景

县域消费金融业务发展现状与创新 ? 消费金融,是指传统的商业银行、专业的消费金融公司向消费者提供包括消费贷款在内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其主要具有授信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期限灵活等优势,用途是用于消费,满足居民对汽车、旅游、家装、教育等消费需求,将可能用于未来的储蓄用于当前的消费,最大限度地满足居民的消费需求,改变中国人传统的消费方式。消费金融已经成为未来银行信贷发展的方向,我行适时推出消费信贷业务,必将在我行发展史上写下浓重一笔。

一.消费金融发展现状 消费金融业务在中国的发展开始于1987年,以银行开办耐用消费品贷款业务拉开序幕。经过多年的发展,各项业务发展已日趋完善。但是在广大农村地区,消费金融业务发展仍较为缓慢,很多机融机构不愿涉足。

(一)农村地区信用环境较差,存在较为严重的逃废债情况。农村信用体系不完善,农民的金融知识匮乏、诚信意识淡薄,逃废债现象较为普遍。这严重制约了金融机构的积极性,阻碍了农村地区消费金融业务发展。

(二)消费观念落后。尤其在农村地区,依旧沿袭着“今天攒钱明天花”的习惯,对于超前消费、“寅吃卯粮”很难接受,甚至认为是“败家”的做法。所以,一直保持较高的储蓄水平,即使在消费资金不足、需要借贷的情况下,对于银行借贷较为抵触,更不了解消费金融的概念。以**县为例,截至 2015年 12月末,全辖储蓄存款余额为 236亿元,同比增长 12.03%,储蓄倾向达到 210.34%,较高的储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抑制了居民的消费需求。

(三)适合县域地区的消费金融产品较少。目前,消费金融产品种类主要有消费贷款、信用卡、第三方支付等。各家银行发放消费贷款和办理信用卡时,均对准入客户进行严格的限制,一般要求有固定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或者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担保人,这些硬性规定就排除了绝大多数的农民客户。第三方支付,主要应用于网上购物,比如蚂蚁金服的产品,如“花呗”、“借呗”等,主要是年轻人使用,农户由于计算机、互联网知识的欠缺,此类需求更是匮乏。因此,适应打开农村地区消费金融市场的产品较少。

二.县域消费金融业务发展创新的建议 (一)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政府要提高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视程度,协调税务、工商、电信运营商、国家电网、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积极探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路径,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农户电子信用信息档案等现有载体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尤其是农村县域地区。加强对农村地区征信知识的宣传,在信用村、信用户良好的示范效应下,提高农民对于征信知识认识的广度和深度。

(二)扩大宣传,改变传统的消费观念。促进消费金融的发展,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改变传统的消费观念,尤其是在县域、相对闭塞的地区。社会各界,尤其是金融机构,应该广泛开展宣传,通过金融知识下乡、知识讲座、业务推广的模式,借助宣传手册、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短信咨询、微信、QQ 等人工或自助方式,对农村地区开展广撒网式的宣传,让人们充分了解超前消费、负债消费的利弊,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地选择,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创新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虽说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的市场竞争没有城镇地区激烈,但是金融机构为了赢得生存空间,也正在加大力度向农村地区渗透,蚕食鲸吞我们的农村市场份额。农村商业银行由于受资金、人才等方面的制约,产品创新能力薄弱,占据城镇消费金融市场的其他金融机构的产品和服务种类丰富,我行可以采取适度模仿策略,比如向不超过70周岁的政府退休人员提供不限定用途的个人信贷;
对于父母和子女共同出资买房,父母即将退休,子女又刚刚工作的情况提供灵活的分期还款计划,即银行将父母和子女的收入加总进行授信,并进行长期信贷支持,当父母退休后,月供额则相应减少;
大额的住房、汽车等消费贷款,可以参照平安银行,按照日末还款余额计息,而非年度余额,让客户正体验到高度透明的消费金融产品。

要因地制宜,开发适合农村居民的消费金融产品。以我行正在大力筹备的消费贷款为例,应先由企事业单位员工和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个体工商户再向广大农民进行推广,适当发展农户个人和家庭的小额消费贷款,可以以农民的房产证、林权证、土地使用证为保障,确定其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较低授信额度、较低风险进行推行。对于出现风险的,可以出让其房屋、土地一定时期的使用权,或者是林权一定时期的收益,补偿我行的资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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