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几点思考】 法制教育心得体会

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几点思考 【内容摘要】狭义的法制,是指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严格地、平等地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法制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它不仅包括法律制度,而且包括法律实施和法律监督等一系列活动和过程,是立法、执法、守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内容的有机统一。学校法制教育具有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人才以及预防与减少违法犯罪等重要功能,学校教育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 就必须从学校教育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都高度重视法制教育, 包括完善素质教育理论, 强化法律素质; 建立科学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 努力探索学校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校园环境。

【关键词】法制教育 学校 在现代法治社会中, 是否具备法律素质,有无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是衡量个体社会化程度的一项基本标准。随着义务教育的全面普及和个体受教育年限的逐渐增长, 学校教育已成为个体社会化的必经环节。法制教育应当成为现代学校教育的一个重点,强化现代学校法制教育, 提高现代学校法制教育实效, 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虽然近年来学校开设了法律知识讲座, 社会上开展了“送法上门”、“法律进家”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 但是校园暴力事件不断发生, 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等现状, 给学校法制教育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它直接影响了中国法治化进程,因此加强学校法制教育非常重要和迫切。

一、学校加强法制教育的意义 ?? (一)学校法制教育是培养法治公民的必要途径 守法公民是从学校里开始教育的,法治国家是法律主治而不是权力主治的国家,是法律操作者主导而不是行政官僚主导的国家。西方社会几百年的法治实践经验和现代中国二十多年的现代法治建设历程表明, 法治需要执法公仆, 需要护法忠臣, 需要弘法良才, “必须造就一大批合格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而所有这些法律人才的摇篮就在学校, 根本途径就是学校的法制教育( 包括法律教育) 。同时, 开展法制教育, 使社会成员在学法、懂法的基础上, 运用法律武器, 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尊严, 这是实现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程。

  尽管自1986 年开始的三次全国性的普法宣传和“四五”普法已经取得明显成效, 但最富有实效的途径仍然是学校的法制教育, 无论从“英才教育”意义上, 还是从“普及教育”意义上, 唯有学校法制教育才能持久而有效地担当起培养“法治英才”与“法治公民”这一历史使命。

??? (二) 现代学校法制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最有效途径   青少年犯罪是我国当前最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 从数量上看, 青少年作案成员占全部刑事犯罪作案成员的比例逐年增长, 在九十年代一个时期以来曾经高达73%。他们以“财”、“色”、“霸”为作案目的 , 以暴力型、故意型、团伙型为主要方式, 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同时, 犯罪趋于低龄化, 在校学生犯罪 占青少年犯罪人数的比例大有增长之势, 江泽民同志在2000 年初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所举的几个实例, 更让我们对在校学生的法律素质充满忧虑。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局面, 社会变革的原因固然有之, 但更主要的一个因素就是我国学校多年来忽视甚至放弃法制教育的结果。“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 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小学、中学、大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邓小平同志的讲话指出了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 指明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途径, 也就是加强教育, 尤其是学校法制教育。因此, 只有加强学校法制教育, 利用学校优势, 根据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有的放矢地施加法制影响, 使青少年学生知法懂法, 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从而有效地扼制青少年犯罪。这也是现代学校对建设法治国家和维护社会稳定应尽的法律责任, 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健。

??? (三)学校法制教育是营造法治环境的重要举措 学校的法制教育须长期化、制度化、科学化。在确定法制教育内容时,应根据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来决定教育和教学的顺序性,小学法制教育应多侧重感性认识,如通过交通事故等让学生理解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
在初、高中阶段可逐步上升为理性认识。学校应当设置法制教育必修课,并纳入教学计划。青少年易于接受生动形象的事物,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应避免程式化。法制教育活动应多种形式,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提高学生明辨是非、区分罪与非罪的能力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青少年违法犯罪往往是从不遵守道德规范开始的。学校应抓住青少年品德、个性、道德观、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加强思想和道德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树立远**想和志向,自觉地以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以达到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目的。同时,学校应加强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一些专家调查发现,几乎所有青少年犯罪的动机中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心理扭曲因素。心理缺陷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学校应结合青少年常见的心理健康问题,如焦虑症、抑郁症、人格障碍与人格缺陷、性偏差等,进行心理辅导与治疗。应在各科教学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辅导活动,帮助学生正确地认识自己和周围环境,克服成长中的诸多障碍。建立法制教育工作评估体系。学校必须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法制教育体系,才能形成法制教育的有力保障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工作效果列入考核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这说明,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对学校法制教育以及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教育工作效果进行评估。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学校法制教育管理水平、法律课教师教学水平、学生的法律素质等方面制订明确的评估目标体系。学校应进行责任目标管理,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齐抓共管,促使学校法律教育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从而有效地预防、减少青少年犯罪,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落到实处。

二、目前学校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 (一)教育部门对学校法制教育的认识不够 这一点从现行教材的设置便可看出, 在现行的教材中, 只有初中二年级一门法律基础课, 而小学六年和其他阶段的教学几乎没有任何法律课的设置,或者仅仅流于形式, 半年讲一次法制课。江泽民同志指出: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 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 而在校学生是祖国的未来, 承担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任, 所以教育主管部门应重视起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应该认识到加强学校法制教育是必不可少 ( 二) 任课教师水平参差不齐, 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

现在的法律课很多学校没有专职教师, 多为政治教师兼任, 其中很多教师可能从来都没有接触过法律, 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教学方法便存在着一定的欠缺, 照本宣科, 进行“填鸭式”教学, 缺乏案例教学和课堂的灵活性, 使法律课成了纯粹的知识讲授课,学生没有任何学习积极性可言。

(三)法制教育仅仅局限于校园和课堂之内 由于对法制课的重视程度和经费等原因, 现在的法制教育仅仅局限在了校园之中和课堂之内, 很少有学校能把学生带出去学习, 或邀请其他单位参加, 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只把教育局限在了45 分钟的课堂内, 造成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脱节, 不利于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

?? (四)把法律素质排除在素质教育内容之外 法律素质是指个体通过法制环境影响和法制教育训练所获得的、并按照法律要求自觉地规范自己行为的内在稳定的特征和倾向。在法律已经遍布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今天, 法律素质已成为个体社会化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然而,一直以来我国素质教育理论研究中, 法律素质的理论研究几乎是一片空白, 即没有明确提出“法律素质”概念, 也没有对法律素质在素质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培养受教育者法律素质的途径和方法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 在认识上只承认“法律意识”或“法制观念”的存在, 在实践中忽视甚至放弃对学生的法律素质培养。教育在一定意义上讲是为政治服务的,当今大力倡导的素质教育同样要为实现政治理想服务, 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强大推进器, 这种作用的集中表现就是培养法律职业群体和包括法律素质在内的综合素质人才。如果素质教育理论仍然停留在原来的水平, 无视法律素质的存在, 不重视法律素质的研究, 学校教育实践仍然沿用原来的人才培养模式, 不加强法律素质教育, 就必然影响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

(五)把法制教育等同于法律知识教学 法制教育是指通过学校的各种教育形式, 使学生知法、守法并学会用法, 培养和提高法律素质, 形成良好的守法用法和护法习惯, 自觉树立法律权威。

当前学校法制教育实践, 绝大多数仅仅停留在“知法”这一层次上, 忽视了对学生进行法律情感的陶冶和法律行为习惯的培养。当然, 法律知识教学是法制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 但两者有着重要区别, 法律知识教学不能代替法制教育, 知法者并不一定是守法者, 知法是前提和手段, 守法、用法和护法才是法制教育的目的和归宿。现在知法犯法青少年大有人在。

所以, 把传统学校德育中的法律知识教学转变为法律素质养成已是现代学校教育的当务之急。完善素质教育理论素质教育应该是对马克思主义“全面发展教育” 的进一步诠释和具体化, 素质教育的根本目的, 就是全面培养和发展所有学生的各种素质, 而“全面发展教育”是它的基本实现途径。80 年代教育改革在传统教育中的德育、智育和体育基础上增加了美育和劳动教育, 90 年代又大力推行心理教育。素质教育的途径随着社会进步以及科技文化和教育事业本身的发展变得越来越完善, 90 年代末期“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提出, 又为学校素质教育提供了一条重要的途径, 那就是法律素质教育, 这是社会、教育和人的发展的共同要求和必然选择。加强法律素质方面的理论研究, 明确法律素质在个体综合素质中的地位和作用, 揭示法律素质的基本内含。

三、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方法 (一)各级教育部门尤其是教育主管部门的重视应该编写一套完整而系统的法律教材, 我国的法律已形成了以宪法为母法的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 教育部门应组织力量, 根据各类在校学生的特点、认知能力和接受能力, 编写一套小学、中学甚至大学的法律教材, 使在校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系统化、持续化。比如说, 根据儿童的特点编写成法制连环画的形式, 让他们初步建立法律观念, 而到了中学, 可采取文字和案例相结合的方式, 逐步形成法律意识等等。

  (二)调整学校教师专业队伍建设学校应该录用一些法律专业毕业的教师任课,他们的法律意识比较强, 理论功底深厚, 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诠释法律, 并且也能在教学中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给学生多一些案例教学和形象教学, 以案说法、以例释法, 化抽象为具体, 变枯燥为生动, 让学生把学习当成一种快乐。

(三)采取多种形式的教学学校的法制教育不应局限于校内, 更不应局限在45 分钟的课堂上, 因为法制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 除学校外还需要政法、综治等部门及社会、家长的配合。如: 组织法制专题讲座、请司法部门的同志以案讲法、请劳教犯人现身说法、帮助学生建立法律协会, 进行有关法制方面的学习讨论和实践、组织法律知识演讲、竞赛、或者组织学生参观少管所等活动, 让他们不仅仅用头脑记忆, 更要用眼睛去看法律, 用耳朵听法律, 在各种活动中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 并内化为守法、护法的意识。从面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 养成依法办事, 依法维权的良好习惯, 更好地预防违法犯罪。

 ? (四)学校应该尽量营造法治的氛围  ? 依法治校既是依法治国方略的一种生动体现,同时也是学校得以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实行依法治校, 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并严格按章办事, 就能在校园内形成讲求民主、积极参与学校管理、自觉维护校规校纪的良好氛围, 这是一种强大的隐性课程, 它能使置身于其中的全体学生, 在潜移默化当中, 不知不觉地养成认真学法、自觉守法、善于用法、勇于护法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 使法制教育事半功倍, 最终实现学校法制教育培养目标。学校、家庭、社会是学生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有利于实现整个教育在时空上的紧密衔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相互补充,有利于增强法制教育的整体效益,三者不仅占领的时空不同,而且在教育的内容、方法、途径上也各具特色,不可相互代替。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协调统一,有利于防止法制教育工作仅仅按常规、惯例进行。由于学校、家庭、社会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这为学校、家庭、社会在培养“四有”新人的共同目标下协调合作提供了前提条件,但是,也必须看到,由于各方面对各自教育职责的理解不同,教育指向思想不同等原因,因此在教育的导向上尚未能真正保持一致性。学生在学校受到的教育常常受到社会上与学校教育截然不同的利益观、价值观的冲击,致使学校教育的失败,甚至出现:学生在校进一步,回到家庭退两步,到了社会退三步的现象。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三位一体法制教育网络的建立,三者的协调统一,有利于创建一个有利于青少年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 参考文献: [1] 程燎原:《从法制到法治》 [M] ,北京: 法律出版社,1990 [2] 童星:《当代中国社会问题研究》, [M] .**: **大学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