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2012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总结】 2018年上半年党员思想工作总结

开发区2012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总结 ? 一、基本情况。开发区工委下设5个基层党委,其中3个办事处党委、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党委、汉光科技党委,共有党员2582名。2012年上半年,开发区工委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员发展工作细则(试用)》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做好了党员发展工作,全区共发展党员48名,其中非公企业发展5名,为党组织输送了新鲜血液,从而状大了党员队伍。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我们始终做到:
1.坚持支部推荐、群众评议和“推优”制度。发展对象的确定,一般是由各支部组织党员讨论,推荐发展对象,经支委会讨论通过,然后基层党委组织部门到各支部征求群众意见,根据支部、群众的意见由基层党委集体讨论,确定上报年度发展计划。对在28周岁以下的团员青年中确定发展对象,必须经过团组织的“推优”程序。2012年上半年在已发展新党员中,经过团委组织“推优”2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4%。

2.积极推行发展党员“两票”制和公示制。为了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我们在坚持落实发展党员公示制的同时,全面推行发展党员“两票”制,对推荐发展对象和表决预备党员都采取了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在具体工作中,要求参加投票推荐的党员人数必须达到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半数以上,参加投票推荐的群众(或群众代表)人数以占党支部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参加,对确定的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一律进行公示,扩大了群众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增添了发展党员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同时将组织把关和群众监督落实到了实处。

3.认真抓好了培训考核。一是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委党校组织的培训班,二是由各基层党委自己举办培训班。每次脱产培训班上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形势任务教育,学习结束后还要进行考试考核,凡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的,规定不能列为 发展对象,不能发展为预备党员。通过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在思想上进一步端正了入党动机,坚定了共产主义信念。

4.加强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一是坚持预备党员按期汇报思想制度,要求预备党员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二是加强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考察,坚持半年考察与预备期满全面考察相结合,单位表现与社会表现相结合,关键时刻与一般情况下的表现相结合,批评教育与表扬鼓励相结合,对因个人原因没有按时转正的坚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上半年已转正34人。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
1.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少数党委班子成员认为,要求入党的同志只是一个信仰问题,没有必要在发展程序上那么严格,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把关不严,造成了党员上访案件发生。

2.个别基层组织的负责人对确定发展对象有些随意性,将原来确定的发展对象因工作表现不好,将其取消后为照顾单位的平衡性,把培养不到2年年限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成为预备党员。

3.在预备党员转正工作中,一部分学生预备党员、部队预备党员档案虽转到所在辖区支部,由于其本人工作在外地,各基础党组织难以掌握其表现情况,。

四、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要加强党员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抓好自身建设,结合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活动,来提升广大党员的自身形象,通过提高自身形象激发广大群众对党的热爱和信任,使越来越多的优秀分子自觉心系党组织、靠近党组织。

2.加强各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利用举办培训班、各种会议的形式,学习党的知识。同时,上级组织对基层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要多组织培训和横向交流活动,来增强党员干部的光荣感、使命感、责任感。

3,建议市委组织部加强对学生预备党员、部队预备党员的管理工作,并和他们的原单位党组织要及时联系与沟通减少基层党组织的管理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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