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上的讲话

把握方向? 夯实基础 扎实推进现代税收征管体系建设 ——郭凤晓同志在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上的发言 同志们:
这次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中心议题是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全省地税系统的税收征管和信息化工作。近几年来,省局党组以科学务实的态度、稳中求进的思维,强基础,抓根本,促发展:2010年,突出新一轮基层建设和干部素质提高两项重点,成为推动地税事业长远发展的治本之策;
2011年,明确了“提高收入质量、防范执法风险”的工作方针,抓住了影响地税事业科学发展的关键;
今年,顺应征管改革发展趋势,围绕提高收入质量、防范执法风险,利用基层建设和干部素质提高的成果,推进现代税收征管体系建设,这既是实现征管战略转型的必由之路,也是促进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选择。下面,根据省局党组的安排,我谈几点认识和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近十年山东地税征管发展历程 进入21世纪以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入,全省地税征管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取得了历史性进步。期间,遵循事业发展的一般规律,经历了两个时期:
(一)快速发展期 本世纪初,面对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税收征管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亟需加快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变,以有效履行征管职能,把经济发展成果转化为税收收入。全省地税按照“定好位、收好税、带好队”的总体要求,围绕落实“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征管模式,推动征管改革创新,征管工作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
理清了征纳双方的法律责任,深化申报征收方式改革,建立起纳税人自主申报条件下的电子多元化申报征收格局,实现了从纳税申报到税款入库的电子一体化,降低了征纳成本,优化了资源配置。

全面强化税收管理,按照“抓大、控中、定小”的工作思路,深化税源分类管理,突出重点税源企业、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等方面的管理,推出房地产一体化、股权转让所得税管理、个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大项目管理、二三产业分离、跨境税收管理等一系列创新举措,产生了明显的税收效益;
全面推行个体业户微机定税,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人力资源。针对“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完善管理体制,建立起新型的税收管理员和征管责任区制度,广大税收管理员在动态监控税源、堵塞漏征漏管、落实各项任务等方面发挥了主要作用。

按照重点稽查的职能定位, 优化稽查体制,在部分市局推行一级稽查模式;
规范运行机制,普遍实行了稽查“四分离”;
创新工作手段,探索推行电子查账等现代稽查工作方式;
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区域专项整治、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等活动,税务稽查的职能作用明显显现。

坚持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方针,积极推动地方税收法制建设,健全完善制度办法,率先在全国推行执法责任制;
开创性地推行社会综合治税,争取社会对地税工作的支持协助,治税环境明显改善。

强化服务意识,围绕优化纳税服务,设立服务机构,健全服务制度,搭建服务平台,改善服务环境,创新服务手段,建立健全普遍性服务方式,方便了纳税人,提高了办税效率;
积极向党委、政府提供经济税收决策支持,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引导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效应,地税工作的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

充分依托信息化手段,推动征管改革创新,加快征管现代化建设,形成了对征管业务的全面覆盖和有效支撑,实现了征管工作由手工方式向计算机网络运作的转变;
征管数据的向上集中,带来征管工作的深刻变化,在2003年市级集中的基础上,2008年实现了省级数据大集中,规范了征管方式,统一了征收标准,实现了对全省数据的省级集中监控,为深化征管改革创造了条件。

(二)战略统筹期 在推动税收征管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征管工作逐步显露出基础不牢、结构失衡等问题,需要切实解决发展中的深层次、结构性问题,推动征管工作的协调持续发展。全省地税按照“依法治税、从严带队、科学管理、共建和谐”的基本要求,从战略高度统筹协调数量速度与质量效益、发展进步与工作基础、外部驱动与内生动力等方面的关系,着力解决地税事业发展中的基础性、全局性问题,积极作为,稳中求进,夯实发展根基,推动科学发展。

把新一轮基层建设作为激发工作活力、改善发展环境的全局性基础工作。按照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服务基层的指导思想,致力于解决基层的基础建设、经费保障、人才缺乏、减负增效以及征管、执法、服务等现实问题,各级共投入经费近6亿元,85%的县级单位已经和正在实行集中办公,基层的工作、生活、学习条件显著改观,运行成本明显降低。近期,又确定建立基层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向基层尤其是贫困地区单位的经费投入,为基层单位的有效运转提供资金保障。历时近三年的基层建设为地税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税收征管改革提供了良好环境,在征管资源整合和体制机制调整等方面创造了有利条件。

把干部素质提高作为推动地税事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工程。按照分级、分类、分层的原则,突出培训重点,拓展培训范围,加大培训投入,各级共组织培训2029期,培训干部10万人次,投入培训经费1.4亿元,成为垂管以来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最大、范围最广、人数最多、效果最好的两年;
同时,加大干部选拔、交流和培养锻炼力度,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的结构。干部素质的提高增强了地税事业发展的内在能力,为培养税收征管专业人才,提高征管能力和水平打下了良好基础。

把提高收入质量、防范执法风险作为地税事业科学发展、安全运行的大事来抓。在全国税务系统前瞻性地提出了“收入质量”这一重大课题,以提高收入质量保障税收职能作用的发挥。大力提高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执法、税源管理、政策把握水平,建立收入质量考核评价体系,推动税收收入计划管理向收入质量管理转变;
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监管,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防控违法违纪问题。收入质量观深入人心,风险意识普遍增强,为税收征管提供了明确的工作导向。

把法治地税建设作为地税事业发展的基本保证。在地方税收立法上实现重大突破,《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成为我国第一部省级地方性税收法规,在保障地税收入、加强税收征管、深化社会协助、规范征纳行为、优化税收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过贯彻落实地方税收保障条例,进一步推动社会综合治税,在立法和机制层面提高了地方税收的法治化、社会化水平。

把税源专业化管理作为新时期征管改革的重心。全面推行“分类、分级、分岗”管理,基于纳税人税收风险的高低,调整优化机构职能和资源配置,突出加强重点税源管理,设立各级税源管理部门评估监控重点税源;
围绕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在基层实行分岗管事,促进由管户向管事的逐步转变。山东地税被总局作为全国地税系统税源管理方式改革的两个试点单位之一。

前期税收征管的发展轨迹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科学理念引领发展。遵循税收工作规律,坚持用先进的理念总揽全局,以科学的思路引领发展,注重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保持了又好又快发展的态势。二是创新思维带动发展。各级各部门表现出强烈的进取意识和创新精神,业务创新层出不穷,在全国税务系统处于较高水平,出现了不少首创性成果。三是信息技术促进发展。信息技术成为驱动发展的革命性因素,引发业务变革和管理创新,促进了征管生产力水平质的提升,税收征管现代化进程明显加快。概括起来,前期征管工作的发展成果依赖于科学正确的决策,得益于锐意创新的精神,发端于信息技术的应用。税收征管的职能作用明显显现,全省地税收入由2002年的360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2311亿元,税收征管成为地税收入持续高速增长的重要因素。

二、税收征管面临的环境因素分析 税收征管通过与纳税人和社会环境的交互作用实现自身职能。面对近年来纳税人和社会环境的发展变化,税收征管呈现出一些不适应,征管职能履行面临新的挑战与机遇。

(一)经济税源的变化要求税收征管加快方式转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纳税人的状况急速发生变化。一是税源规模越来越大。纳税人数量急剧膨胀,全省地税登记的纳税人达到180万户,其中企业74万户。税源规模呈现高度集中态势,2011年,全省纳税百强企业的税收规模达到1887.03亿元,占全省税收收入的28.46%;
全省地税年纳税额超过50万元的纳税人3.44万户,占纳税总户数的2.33%,今年1— 6月份缴纳税款1011.93亿元,占总收入的75.76%。二是生产经营越来越复杂。纳税人的组织结构、经营形态、核算方式、利益诉求等复杂多变,企业跨区域、跨行业经营扩张,总部集中控制、分支辐射各地、总分连结紧密的经营网络已成常态,跨区域、跨国境税收管理的压力不断加大。全省地税管辖的515户集团企业,下属成员单位7489户,今年1—6月份缴纳税款434.86亿元,占收入总额的32.56%;
跨国公司的触角伸向各个领域,境内境外紧密相连,全省现有91户企业在海外上市,许多企业采取设立特别目的公司、滥用税收协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等手段逃避纳税义务,省局近期重点组织了4户企业的调查约谈,初步认定应补缴个人所得税2.5亿元以上。企业的资本运作、关联交易等行为复杂隐蔽,商业模式创新层出不穷,新兴经济形态飞速壮大,税收征管面临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日益增强。三是涉税事务处理能力越来越强。企业聘用专业人员或中介机构处理涉税事务,有的企业还设有专门的税务部门或高管,税收筹划、避税等专业知识的研究应用日趋深入;
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几乎全部实行了会计电算化,大型企业集团多数应用了ERP管理系统,中小企业会计电算化的应用率也超过了60%,获取涉税信息的难度日益加大。面对纳税人的快速复杂变化,现行税收征管难以有效应对,履行征管职能面临严峻挑战,税收流失的风险越来越大。

(二)环境形势的发展需要税收征管保持同步跟进 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要求税收发挥更加重要的职能,税收征管作为税收职能实现的执行因素,必须适应社会环境发展变化的需要。一是适应经济转型的需要。税收作为政府“看得见的手”,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上至关重要。“十二五”规划在调节收入分配、鼓励支持创新、引导投资消费、推进能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等方面,对税收职能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实现这些目标最终要看税收征管的政策执行能力。二是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在 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大趋势下,税务部门必须加快职能转变,改善治理结构,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地发挥税收政策的执行者、市场主体的服务者、经济活动的监管者的角色。三是适应税制改革的需要。“十二五”期间,税制改革步入结构调整的“深水区”,征管能力是税制结构选择和调整的重要约束条件,两者不相适应,不但会使既定目标落空,还会偏离税制设计的初衷。这需要征管方式的及时调整和征管能力的有效提升,特别是在直接税改革、地方税体系建设等领域。四是适应信息技术进步的需要。日新月异的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给税收征管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在社会信息化水平飞速提升的浪潮中,征管信息化必须不断提高和持续保持先进性。在环境形势的变化面前,税收征管必须尽量保持同步,才能有效履行自身职能。

(三)征管工作现状必须适应任务需要做出改变 征管工作虽然在前期取得了较大进步,但面对纳税人和社会环境变化提出的更新更高的要求,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一是征管能力明显不足。表现为:资源配置与经济税源的规模程度不相称,全省9770名一线人员,散布在1174个税务所(科),其中5700人负责70多万户企业的征管,资源分布零散,力量明显不足;
职能设置与经济税源的复杂状况不对等,征管工作全面设防、平均用力,只有区域之分,没有轻重之别,那些产业链条庞大、经营幅度广阔、内部架构复杂的大企业,超出了属地划片征管的势力范畴和能力范围;
业务能力与企业的涉税事务处理能力不匹配,仅靠基层单位和人员,不足以应对众多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企业的专业办税人员和团队。二是发展进步不够协调。体制机制、人员素质、技术支撑、组织文化等各项要素不够配套同步,征管工作发展的系统性不强。层级过多、条块结合的征管组织体系,存在业务链条过长、协调成本较大、整体效能不高等问题。三是基础管理比较薄弱。内部管理不够规范细致,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部分单位垂管意识还不够强,存在过于注重收入任务导向、忽视税收执法导向的倾向,影响了正常的征管秩序,一些问题屡禁不止。在对2011年度税收征管情况的审计中发现,少征税款26亿多元,延缓征收税款3.26亿元,多征税款4175万元,年内提前征收税款5390万元,改变税种入库4.78亿元。省局对2011年收入过4000万元的553户纳税人进行分析发现,有103户企业的423条大额入库记录存在征期外大额入库、纯地方级税种入库等七类明显异常的风险,涉及税款 63.4亿元。四是信息技术效用受到限制。受制度、机构、基础和队伍素质等因素影响,税收信息化建设应用受到很大制约,向前发展遇到较大阻力。

在纳税人与社会环境的发展变化面前,税收征管必须因时而变、因势而变,“转型”成为提高税收征管能力、改善征管工作现状、促进征管职能履行的主题。目前,1997年开始的上一轮征管改革,到2010年基本结束,总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已正式启动,新一轮征管变革遍及全国,征管战略转型已是大势所趋。

三、现代税收征管的发展方向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动征管现代化建设,首先需要从理性上对现代征管的价值取向、内在规律和一般路径有清晰的认知,形成具有现代意义又符合实际情况的发展蓝图。

(一)税收征管的目标使命 税收征管的根本目的是税务机关能够最大限度地落实税收制度,纳税人能够最大限度地遵守税收制度,以保证税收职能作用的实现。这决定了依法治税是税收征管的本质要求和基本准则,贯穿征管工作始终。

依法治税包括税务机关依法收税和纳税人依法纳税,从中衍生出征管工作的基本目标:前者要求税务机关坚持依法行政,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实施征管,公平、公正、公开是对所有税收执法行为及其结果的基本要求。后者则一方面要求纳税人履行税法规定的责任,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一方面要求让纳税人享有税法规定的权利,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公平公正执法、提高纳税人的遵从度和满意度是征管工作的主要使命,也是建设法治型、服务型税务机关的应有之义。

(二)现代税收征管的核心理念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要义。依法治税的作用对象为纳税人和收税人,在征管工作中贯彻以纳税人和收税人为本的理念,既是依法治税的本质需要,也是税收征管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

以纳税人为本,就是站在纳税人的角度理解并解决问题,包含两个方面:一是针对纳税人的行为状况,提高纳税人的遵从度。服务+执法=遵从是得到普遍认同的征管方略,服务与执法作为税收征管的“双手”,一般分布在申报征收活动的前后端,针对不同的遵从行为,交替发挥各自的作用,循环提升纳税遵从。服务主要是在前端帮助履行纳税责任,针对的是主动遵从和非故意不遵从的纳税人,作用主要在于防止纳税人出现问题或提前解决问题,这是一种高效、经济的遵从风险防控方式。执法主要是在后端发现纠正纳税问题,针对的是故意不遵从的纳税人。有研究结果表明,查获概率和处罚率是影响纳税遵从的主要因素,“严征管”因此成为税制改革的普遍原则。以服务为主导的先进高端的征管方式,必须建立在严查重罚的执法基础之上,对偷逃税的有力打击才是对依法纳税者利益的最大保护和依法纳税行为的最大激励。由于我国的税收征管能力和纳税遵从程度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现阶段征管工作的重心仍是提高执法能力,有效识别打击纳税不遵从行为,为逐步向以服务为主的预先防控方式转变提供坚实的后盾。

二是基于纳税人的合法合理需求,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即树立征纳平等的理念,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满足纳税人的合理需求,降低时间、费用、心理等方面的遵从成本,营造互信合作的良性征纳关系,履行税务部门应尽的公共服务职能。

以收税人为本,即为税务人员创造良好的、高质量的工作环境,提供充分的培训、公平的机会、高效的工具、有效的激励**畅的沟通,促进税务人员在征管工作中创造个人价值和工作价值。并坚持从严带队的方针,围绕公平、公正、公开执法,从理念、制度、管理和技术等层面约束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保护干部队伍。

(三)新时期征管改革发展的思路 按照总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总体要求,立足山东地税实际,新时期征管改革发展的基本思路可以确定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落实“依法治税、从严带队、科学管理、共建和谐”的基本要求,以提高纳税人的遵从度和满意度为目标,专业化信息化双轮驱动,优化纳税服务,集约管控税源,深化社会协助,构建具有现代特征又符合现实需要的税收征管体系。

上述“基本思路”表明:“提高纳税人的遵从度和满意度”是税收征管必须履行的职能,是征管工作所要实现的目标;
实现目标的必然路径是构建现代税收征管体系,即具有时代条件下先进的征管方式和高效的征管能力,能够达到最好的征管质量和效率水平,趋向最优的征管效能和效益;
“专业化”与“信息化”是现代税收征管的基本特征,两者的有机融合是构建现代税收征管体系的实现方式,是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必要条件;

“优化纳税服务”和“集约管控税源”是实现征管目标的主导措施,是构建现代税收征管体系的主要内容,“优化”意味着服务方式的升级,“集约”标志着执法方式的转型,通过实质性地提高服务和执法能力、质量和效率水平,实现征管目标;
税收征管是经济社会大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实现既定目标、建构现代体系是一项社会化工程,“深化社会协助”是税收征管与社会环境交互作用以达成目标的必然选择。

“以提高纳税人遵从度和满意度为目标”,即以纳税人为核心关注焦点,在明晰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税务机关按照应尽的职责,促进纳税人履行应尽的义务、享受应有的权利,实现这两个目标的过程是一个建立互信关系、促进征纳和谐的过程。提高纳税申报的准确性是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具体体现,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着力点,主要是基于遵从风险程度的不同,有针对性地采取纳税服务、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应对手段引导促进纳税人准确申报。

“专业化信息化双轮驱动”是构建现代税收征管体系的实现方式,信息化为专业化提供必要的条件,专业化为信息化提供科学的内容,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专业化”是为了建立适应征管生产力要求的生产关系,当前专业化改革的趋向是把以人为本的思想根植于税收征管之中,以把握纳税人行为特征、实施科学分类为出发点,促进税务机关组织结构、业务职能、岗责流程、征管资源等的优化调整;
以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为落脚点,让适合的人做合适的工作,把骨干人才配置到最能产生效益的领域。“信息化”现已超出“支撑”、“依托”等生产工具层面的作用,作用重点将转向税收信息资源加工利用,在服务、执法等领域,开发信息资源的使用效益,促进征管生产力形态向“信息时代”、“数字地税”的转型升级。

“优化纳税服务”,就是在完善普遍性、浅层次服务的基础上向个性化、深层次服务拓展。一方面,持续完善涉税受理、税法宣传、纳税辅导、涉税咨询、法律救济等普遍性的服务方式,不断加强与纳税人的信息交互与及时沟通,满足广大纳税人的合法合理需求。一方面,以税收风险防控为核心,整合服务职能,集合服务资源,按户或按类向大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逐步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集约管控税源”,就是推动税收征管由分散粗放向集约高效的转变,提高税源管理效益,控制税收流失风险。即体现“合理地配置各种资源、形成精细的分工、紧密的联系和有效的制约、以最小投入求得最大产出的组织社会化大生产”的“集约化”原理,以风险管理为导向,推进征管工作转型。一是统筹征管职能。基于控制税收风险的需要,促进分析、评估、稽查等业务组织实施的一体化,各项业务任务启动、执行、完成的批量化,税源信息采集、分析、利用的流程化,实现税收征管从分散运作向集中式、规模化运作的转变,提高税源控管的整体效能。二是整合征管资源。基于控制重大税收风险的需要,集合人才、信息等资源,配置到重点税源控管等关键领域,建立核心能力,实现从平均用力向集中用力的转变,以合适的资源投入获得理想的税收效益。三是全面有效控制。基于防控内部执法风险的需要,将执法的各个环节放到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的“流水线”上,提高工作运行的标准化、流程化、透明化程度,逐步实现内部管理由粗放向精细的转变,提高征管工作质量,促进决策执行落实,制约监督执法行为。

“深化社会协助”,即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提高征管能力和水平,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信息提供。政府部门、有关单位掌握的涉税信息是税收征管必需的资源,获取第三方信息是提高征管能力的必要条件。二是部门协助。在一些税收执法环节,需要行政和司法机关的 涉税协助,尤其是在对重大涉税违法问题的解决处理上,离不开有关部门的协作。三是中介参与。利用社会机构承担涉税责任、处理纳税事务、提供纳税援助,能够提高征管质效、降低征纳成本、化解税收风险,达到纳税人、税务机关、中介机构三方共赢的效果。

四、当前征管工作的主要任务 构建现代税收征管体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就山东地税目前的状况而言,征管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限制发展的现实问题,影响了征管现代化进程。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先行化解发展中的不可持续因素,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沉下心来解决现实问题,铺下身子抓好基础工作,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创造必要条件。

(一)聚焦提高征管质量 有学者认为:20世纪是生产率的世纪,21世纪是质量的世纪,提高效益的巨大潜力隐藏在质量之中。对税收工作而言,收入质量是实现税收职能的必要前提,征管质量是实现征管职能的必要条件,征管质量很大程度上决定收入质量,影响税收职能作用的实现。目前,征管质量问题牵动工作全局,不但制约了征管改革发展进程,而且影响了正常业务工作开展。今年上半年,省局检测了2万户重点企业的37万份财务报表,发现存在空白、异常等问题的报表8.7万份,占总份数的24%,给数据分析利用带来很大困扰。再以税收预警为例,经抽查2011年预警额度较大的312条预警信息,因人为调节税款缴纳进度造成的有57条,由基础数据和申报、财务数据等原因造成的有190条,非正常的质量因素产生的预警信息达到79%。我们被迫投入大量的精力和资源用于拾遗补缺,征管工作陷入低效被动状态。

构建现代税收征管体系,首先需要夯实工作根基,把征管质量抓上去。一是在认识层面,体现现代质量管理“领导作用 ”与“全员参与”的原则,主要领导必须重视和介入征管质量管理,发挥引导带动作用;
同时,积极创造全员参与的环境,改善导致质量问题的思想意识、工作态度和行为习惯,引导干部职工从低质量的无效劳作中摆脱出来。二是在管理层面,立足于长久解决问题,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基础,包括顺畅的业务流程、明晰的岗责体系、完善的运作程序、严谨的操作规范、完备的过程记录和严格的考核奖惩,并尽量固化到软件系统之中,增强标准执行的刚性,把问题“关闭”在日常工作中,形成一种问题持续改进、质量循环提升的管理环境。

(二)促进征管方式转变 构建现代税收征管体系的过程是一个转变征管方式的过程,向信息密集型转变,是税收征管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的发展趋向,是税收征管的一次“产业升级”。当前,亟需在两个方面有所改进:
一是从基础入手,解决数据不可用、不够用与日益增长的数据应用需求之间的矛盾。首先把数据质量作为“信息管税”的根基。着重抓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抓重点,把利用价值高、需求程度强的重点税源企业的数据质量提上去。省局正在加强全省重点税源企业财务数据的报送、检测、整改,力求这部分数据的质量有较大的改观。一方面抓长久,统一涉税数据的标准、口径,形成贯穿数据采集、存储、查询、应用等全过程的数据管理规范,把好数据入口,加强日常监测,严格过错追究,从源头、日常等方面切实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其次是把数据采集作为“信息管税”的前提。比较紧迫的数据缺口有两个:一个是企业的财务核算和生产经营数据,迫切需要加强数据报送管理,创新数据采集手段,把企业尤其是重点税源企业的经营财务数据采集进来。一个是第三方数据,需要把现有采集进来的30多个部门的涉税数据充分利用起来,更为重要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在多年社会综合治税的基础上,采集更多有价值的第三方数据,产生更加明显的效益。如省局利用国土部门的宗地信息实施宗地管理,试点地区年增应税土地面积1.15亿平方米,年增土地使用税7.51亿元。长远来说,第三方数据将左右 “信息管税”的效益。

二是积极创造条件,解决数据利用意识不强、能力不足与现有数据资源闲置衰减之间的矛盾。最近几年,审计部门从我们的数据库中提取数据,发现不少问题。我们拥有这些数据,却没有发现这些问题,反映了数据解读能力上的差异和数据利用意识的欠缺。这首先需要养成用数据说话的习惯。决策层作为指挥中枢,可以通过收入情况、税源结构、征管状况等方面的数据支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尤其是善于利用数据分析结果,发现收入质量问题;
管理层作为数据加工利用的中坚力量,需要从面、线、点上为决策层和执行层提供数据支持;
执行层最终利用数据产生直接效益,需要养成利用数据按图索骥、开展工作的习惯。其次是增强用数据说话的能力。在利用好数据汇总、报表统计,简单查询和比对分析等表层应用的基础上,向纳税评估、收入预测、税源分析、税负分析、征管状况分析等深层应用拓展,充分挖掘数据利用效益,尤其是提高重点税源的纳税评估水平。

(三)推进体制机制调整 构建现代税收征管体系,体制机制是根本、是关键。当前,优化征管体制机制的着力点是围绕提高收入质量和效益,下大力气解决重点税源管不了、管不好的问题。

在省、市两级,以扁平化分级管理为方向,提高重点税源尤其是跨区域、跨国境大企业的管理层级,强化管理职能,提高管理效益。一是建立分级管理体制。省、市两级对税源结构状况要作深度研究,在摸清主体税源底数的基础上,明确重点税源控管的范围、事权和职责,真正把责任落到实处。二是统筹组织开展工作。集合专业人才资源,统一开展数据采集、加工、处理工作,集中组织和分步实施分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和反避税等业务,界定业务边界,理顺工作关系,建立系统的业务流程和完善的运行机制。三是稳步推进实体运作。推进省、市两级管理层的职能转变,各相关部门从各自的业务角度介入重点税源的微观管理,尤其是在高利润、垄断性企业的评估、监管和跨国境企业的反避税等方面寻求突破,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益;
打破行政区域限制,逐步推行省、市一级稽查模式,加大对高风险纳税人和恶意不遵从行为的打击力度;
合理设置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省局将由直属局负责大企业的管理与服务,有条件的市局也可将市直属征收机构转换职能,并优化干部结构,直接组织实施大企业税收管理与服务。省局将对各级的重点税源控管状况进行跟踪问效,作为衡量评价征管工作的主要内容。

在县一级,利用集中办公的有利条件,推进专业化管理进程,进一步打破属地限制,基于对税源的科学分类调整机构职能,形成以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和一般税源为管理对象的机构设置格局;
伴随机构职能调整,促进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强重点税源的征管力量配备,形成合理的重点税源和一般税源的征管力量配比,真正把集中办公的成果转化为资源整合的效益。与此同时,统筹搞好纳税服务业务的布局,逐步扩展县域集中征收、业务通办的范围,完善集中办税服务场所建设,尽量将纳税人发起的事项集中到前台受理和办理,促进前后台服务职能、业务的衔接协作,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规范征收行为。希望各地根据各自的税源结构、区域状况,探索走出适合自己的路子,省局将对不同的模式进行试点。

在建立以重点税源征管为重心的职能设置和资源布局,对重点税源集中用力的同时,需要着力提高税收征管的整体效能,把各层级的线、各部门的面联结为立体式的有机整体,以信息传导、人才交汇、业务合作为纽带密切衔接协作,培养协同默契、有效沟通、和谐良好的关系,逐步形成上下左右一体化的工作格局。做到这一点,征管职能调整和资源优化的效益才能真正实现。

(四)打造专业人才队伍 构建现代税收征管体系,需要高度注重人的因素这一内生作用,突出人才的核心资源地位,基于专业人才需求,培养能力突出、思想过硬的业务骨干,合理配置使用业务人才。一是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有针对性地培训急需的知识,有针对性地培养急需的人才,尤其是具有数据解读能力的评估、分析、检查、反避税、纳税服务等方面的人才;
注重征管专业知识的衍化创造、交流积累,逐步建立系统丰富的知识储备,促进专业能力的提升,服务业务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专业团队建设。在摸清税源结构和人才结构的基础上,把征管专业人才集中配置到重点税源征管等关键领域,通过建立专业突出、优势互补、灵活多样的团队,将人才的简单集中变为规模集聚,形成税收征管的核心资源。三是加强现代意识培养。根据改革发展的任务要求和解决问题的现实需要,引导干部队伍牢固树立质量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协作意识、成本意识等现代观念,为征管改革发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五)强化信息化建设 ??? 构建现代税收征管体系,需要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第一生产力”作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切实强化税收信息化建设。一是继续完善现有各应用平台,推动信息化支撑向纵深发展。针对税收征管的发展变化,搞好现有应用系统的功能优化和升级改造,特别是完善 “金税三期”上线后继续使用的软件平台的功能,不断提高系统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由全面向深入拓展,以提高信息资源的加工处理能力为重点,完善数据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增加云计算、模型分析、数据共享等前沿技术工具的研究和应用,逐步提升信息系统的智能化水平,提高评估监控、决策支持等方面的数据分析成效;
遵循信息化发展规律,努力克服传统方式、经验意识、手工意识、权力意识对信息技术应用的制约,使信息化建设与业务工作的推进协调一致。二是做好与“金税三期”的衔接准备工作。面向“金税三期”的建设应用,综合考虑税收征管改革进程、业务调整和职责配置等因素,提前做好衔接应用的各项准备,解决系统转换的适应性问题。三是建立稳定的信息化专业队伍。当前,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转岗的问题比较突出,技术人才不足和年龄、知识老化的现象较为严重,影响了信息化工作的开展。这应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从地税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研究信息化专业队伍的管理、培养和使用问题,不断充实年轻力量,保持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热情高涨的技术干部队伍。

面向未来、立足基础的提质量、转方式、调结构,是对征管工作中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和行为习惯的一次颠覆,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基本前提。希望各级着眼长远、打好基础,为税收征管现代化进程奠定良好的起步基点和进步支点,努力构建现代税收征管体系,为地税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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