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局机关作风建设方案】 机关纪律作风整顿方案

区法制局2005年机关作风建设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根据本局的职责任务,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落实《**市**区机关作风建设实施办法》,做到“一规范两提高”,进一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二、主要工作任务 1、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备案。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93号)、市府办《转发市法制局关于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意见的通知》(珠府办[2005]24号)以及区府办《关于做好我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珠香府办[2005]29号)等文件的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备案工作。

(1)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对秘书股转交我局审核或审查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包括区府各工作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和各镇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一般自接到有关文件草案文本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查)完毕,并将书面审核(审查)意见交秘书股回复有关部门和单位。

(2)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5日内,由起草文件的单位将正式文本、电文文本及起草说明等有关资料送交我局,由我局按规定审查后在25日内报送市人民政府备案。

2、做好行政复议的受理和审查工作。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严格执行有关行政复议程序和工作制度,办理好行政复议案件。

3、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会同区编办、人事局、监察局等部门,积极研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规范各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同时,要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4、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市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调整结果(目前尚未公布),结合我区实际,对各行政机关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和调整,促进各行政机关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创新审批方式,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5、参与其他有关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党政办的要求,充分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我区机关作风建设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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