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股份经济合作社证明书

杭州市股份经济合作社证明书

内容提示: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证颁证流程图 界定股东成员, 股东名单登记造册公示。

股东认定 对集体“三资” 进行全面清产核资, 登记造册。

清产核资 通过改制决议; 制定改制工作方案; 报乡镇(街道) 审批。

制定改制方案 召开村民(股东) 代表大会通过章程和制度, 选举产生董事会、 监事会。

建立组织 合作社向股东颁发股权证; 县政府给股份经济合作社颁发证明书。

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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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温泉度假区: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证明书管理办法》和《中共武义县委办公室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武义县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实施方案 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变更《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变更对象:已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村经济合作社,经济合作社更名为股份经济合作社。二、变更《证明书》名称应提交的材料:(一)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证明书变更申请表(二)提交原《证明书》正副本和股份制改革完成村的镇政府批复文件;社长有变更的,提交社长变更的会议记录或当选证明以及新当选社长的身份证复印件;住所有变更的,提交变更后的住所证明。(三)其他有关文件、证明材料。三、变更《证明书》的办理程序:(一)村经济合作社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经济合作社提交的变更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经初审符合规定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章后报送县农业局。(三)县农业局对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准予变更,换发《证明书》正本和副本。请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做好《证明书》变更申请、审核等工作,首批变更材料于2015年6月5日前上报。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证明书编码表登入农民信箱下载。  联系人:赖美群 虚拟网:674921 电话:87674760  武义县农业局 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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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成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基础上,从去年10月开始,我县开展了2015年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书》)年检、变更工作。目前,我县已全面完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证明书审验、变更工作。

《证明书》是证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系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社员的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不仅是村经济合作社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和传递组织机构信息的有效载体,对推进我县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强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管理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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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证明书管理办法》,《证明书》每三年或每届审验一次,主要审验组织活动、章程制度执行、经营活动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