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土地确权会议上的讲话|土地确权颁证会议讲话

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专项会议,主要任务就是按照省、市、县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要求,安排部署我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刚才县国土局领导就此项工作传达了精神,提出了要求,周镇长等会还要进行具体安排。下面,我就如何做好这项工作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重大意义 农村集体土地是广大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最重要的不动产物权,只有进行土地确权和登记,依法确认土地权利主体,才能使农民和农村集体组织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用益物权得到有效保护,更好地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为土地制度改革作好了准备、打好了基础。2013年—2014年,我镇完成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015年,按县政府部署,全县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全面展开。为此,各单位必须提高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推进我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一)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是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这是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方面的一项重大改革。为顺应这一重大改革,大力开展农村“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面查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来源、位置、界线、面积和建设规模等,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关系,为土地征收补偿、房屋拆迁安置、宅基地复垦整理、集体土地依法流转、农民财产权抵押以及集体土地资产向资本转化等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和基础保障,为保障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奠定基础。

(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是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的重要保证。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快速推进,国家从严从紧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建设与土地保障问题越来越突出。我镇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普遍存在“布局不合理、土地利用粗放、浪费现象严重”的问题。通过“确权”登记发证,可以全面准确摸清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布局、规模,形成“产权明晰、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管理体制,有利于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

(三)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是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后,集体土地个人与个人、个人与集体、集体与集体之间权属争议、矛盾纠纷引发的上访事件逐年上升,据统计我镇因宅基地纠纷上访信访每年不少于100件。通过“确权”登记发证,可以将农民与土地物权紧密联系起来,依法确认土地权属及其范围,强化农民特别是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确认农民与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有助于化解农村土地权属纠纷,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明确任务,统筹安排,准确把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任务 我镇“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涉及约1.5万户农户、集体建设用地约300宗,按照上级要求, 11月底必须全部完成,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紧密协作,确保我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完成。

(一)从早从紧安排,全面开展调查确权。地籍调查确权是土地登记发证的前提。各单位回去后要及时组织召开村民大会,张贴县政府通告,告知村民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出席土地权属调查现场指界确认,及时提供有效证件等。协作单位要认真开展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确保每一宗土地达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按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指南的要求执行。镇村干部要协调配合,发挥好基层干部的作用,积极配合完成好这一工作,做到不遗不漏,确保调查确权全面、真实、准确、合法。

(二)依法依规操作,严格实施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既是政治任务,也是惠民工程。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在全面摸清底数、严格审核把关的前提下,严把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关。“确权”登记发证要分期分批,依法有序,对符合登记条件的进行注册登记和颁发证书。登记时必须做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四邻无争议。违法占用的宅基地必须依法处理并办理用地手续后方可登记发证。严禁通过土地登记将违法违规用地合法化,严禁以各种名义扣留、延缓发证,损害群众合法权益。对农民一户多基、少批多占、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跨村建房、异地建房等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处理。

(三)合情合理对待,妥善化解争议纠纷。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涉及农村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社会稳定的基础。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农村集体土地现状与原来登记的土地情况有较大的出入,极易引起争议、产生纠纷。因此,在调查、登记、确权、办证过程中中,既要尊重历史,又要兼顾现实,合情合理,积极应对,妥善化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存在争议的土地,要及时调查核实,明确权属,加强调处,化解纠纷,避免发生新的土地信访问题,为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创造条件,确保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顺利完成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影响深,各单位要把“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列为当前的主要工作之一,加强组织领导,通力协作配合,确保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明确到位。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一项具有全局性的系统工作,各单位要增强全局观念,按照“政府统一部署,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建立全社会积极参与、各部门支持参与的工作机制。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集体土地登记的法定主体,乡镇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村、社是直接责任主体,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确权”发证的队伍培训、督查指导、权属调查、地籍测量、数据建库、登记审核、证书发放、成果资料整理建档等工作;
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建筑物的权属指界,各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积极配合、全程参与。

(二)周密部署,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单位要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进度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工作有序、高效展开。国土部门要及时督查各地工作质量和进度,每阶段工作须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转入下一阶段,确保优质高效的完成调查工作任务。

(三)注重宣传,确保氛围营造到位。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既是一次农村土地管理的全面清理过程,也是一次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过程。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宣传,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要大力宣传农村基层组织在登记申报、土地确权、纠纷调处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召开工作推进会,总结、推广、宣传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同志们,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 是一项意义重大的民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我们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认识,明确分工,通力协作,保质保量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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