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资金的去向_加强社保就业基金监管,,提升民生资金使用绩效

加强社保就业基金监管 提升民生资金使用绩效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县加强社保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监管工作做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近年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宏观经济下行、重点行业效益下滑等不利因素影响,通过科学规范地筹集使用专项资金,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和使用效益,不断加大社会保障和就业再就业工作支持力度,全力保障各项就业和社会保障支出的实现,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社会保障与就业服务并举,民生经济互促共进。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为先”的“双为”工作理念,以创业促进就业、社保水平升档工程为抓手,稳步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民生建设提速跟进,收支结构不断优化,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截止2017年底,全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2377人、28709人、4064人、9392人、4090人;
全年累计完成城镇新增就业808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458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5人,其他城镇失业人员35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2%以内。政策覆盖范围逐渐扩大,社会保障和就业再就业工作迈上新台阶。

——坚持依法征收与争取支持并重,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坚持既依法征收、自力更生,又主动衔接、争取扶持,千方百计增加筹资渠道,全县社保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收入总量不断扩大,基金收支结构更加平衡。一是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宣传,强化参保单位和职工参保积极性,不断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参与率;
二是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及缴费基数公示制,强化依法征收,规范基金征缴行为,确保基金“应收尽收”;
三是切实加强人力资源、社保、财政、地税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制定补缴计划、发催缴通知书等措施加大追欠力度,有效遏制故意拖欠社会保险费行为;
四是积极加强对上衔接,将社保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了各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政策的顺利实施。

——坚持改革创新与监督管理并促,民生绩效明显提升。一是健全完善基金监管机制,加强社保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在原有工作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制度,逐渐规范操作流程;
二是逐步完善五险统征机制,成立社会保险服务大厅,从简化办事程序、优化服务质量入手,扩大“全程一站式办结服务”范围,逐步实现五项社会保险征缴的统一征收管理;
三是做好基金运行情况分析,定期就基金收支运行总体状况、分项收支及参保人员情况作具体分析,便于及时查找问题,研究措施,加强基金监督管理和风险预警,保证基金收支结构平衡;

四是严格执行各项基金管理政策,严禁扩大基金支出范围,着力抓好基金支出管理。始终坚持独立核算、封闭运行,有效防范各类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加强经办业务管理,防止各类投机行为和变相骗保行为;
五是建立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风险点定期排查机制,制做基金监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手册,指导业务人员查找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收支环节风险点,有针对性地设置风险防控措施,使风险点有效转化为“可控点”。

——坚持专项治理与实地稽核并行,基金运行更加平稳。一是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针对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抓好基金专项检查,努力做到专项治理工作既全面推进又突出重点。切实做好专项治理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和查处工作,对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坚决依法查处。二是加大实地稽核力度,按照相关法规,重点抓好社会保险征缴稽核,确保保险费应收尽收。在做好县本级日常稽核的同时,配合省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专项检查,对重点险种和重点业务开展有针对性的稽核检查,防范基金风险,维护基金安全。坚决打击各类弄虚作假、套取基金的违法行为,防止基金流失,降低基金不合理支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坚持强化素质与提高效能并抓,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始终坚持“内强素质与外树形象”并举,既强化学习培训又规范操作管理,围绕机关效能建设,扎实开展党务政务公开暨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全县优质服务窗口和全国巾帼建功先进单位创建等活动,“人诚事公,民生至上”服务品牌建设深入推进;
结合项目化党建工作有关要求,对办公秩序、服务态度、岗位业绩等方面较为突出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在全局营造起了竞相比拼勤政高效、服务优质的良好氛围;
以各级人力社保培训为依托,坚持理论培训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模式,不断加强业务知识技能学习培训,全局干部职工宗旨意识和职业道德建设明显增强。

从目前情况看,我县社会保障和就业政策得到落实,各项民生工作推进扎实有效,资金使用总体绩效良好,但仍然存在农牧民医保费征缴难度增加、社保基金监管手段单一等突出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力争在监督管理方式上求突破,综合运用日常审核、现场稽查、集中专项检查和年终考评等有效手段,持续强化监督管理,规范经办机构服务行为,完善基金预警通报机制和健全基金运行分析制度,进一步扩大分析应用范围,充分发挥分析在政策实施和基金管理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同时加强经办人员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教育和社会廉洁教育,提高廉洁从政意识,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确保社保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监管到位、运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