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收中拒不履行交地义务行为行政处理工作建议略表 集体土地征收

集体土地征收中拒不履行交地义务行为行政处理工作建议略表 序号 工作顺序 工作内容 1 调查 收集资料。包括1、征地文件、土地征收公告、安置补偿公告及其影、像、证明资料。2、土地、地面附着物及青苗、林木补偿相关资料。3、人员安置相关资料。具体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证明。4、地面上的建、构筑物补偿资料。5、争议标的物资料,包括标的物位置、面积、产权情况等。

2 处理 1、定性。应视具体情况而定。(郭云平案属拒不履行交地义务行为,适用行政处理程序)。

2、立案。填写行政处理立案呈批表,报领导审批。

3、填写行政处理告知书及听证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应阐明整个事件的基本事实,即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土地征收基本情况及土补、人员安置及地面上的建、构筑物补偿基本情况和适用的法律条款等内容。

4、听证。如当事人申请听证,则应依法组织听证,同时应做好取证工作。

5、填写行政处理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要明确告诉当事人,应享有的权利,即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法律救济权利。

3 诉讼 如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则应依法答辩和应诉。

4 催告 如行政决定被上级和法院依法维持生效后,应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催告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交地义务。

5 申请强制执行 经催告当事人仍未履行交地义务,则应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并送达人民院申请强制执行。

6 执行 跟踪、协助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 归档 依据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资料归档工作要求做好案卷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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