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个人对党风廉建设认识

中共**县纪委工作汇报 ? 按照县委的安排,现将中共**县纪委工作汇报如下。

一、2015年协助县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一)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县委先后6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和2次常委(扩大)会议听取、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委书记陈升同志带头落实“四个亲自”,在各层级会议上30余次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其他成员恪尽“一岗双责”,主动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纪委全面改革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将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细化为6大类59小项,将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细化为7大类36小项,实行清单式考核。

(二)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和《自治州公职人员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2015年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3起,给予党纪处分5人。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紧盯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检查,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及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线索依纪严查严处。2015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2起2人,公开通报曝光2人。县纪委与县委督查室先后50余次深入乡镇和县直部门进行严督实导,下发各类督查通报 20期,对41个单位5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收到了明显的警示效果。依托“新广行风热线”和“**行风热线”受理群众反映问题13件,办结率100%,有效维护了各族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强化纪律审查主业,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2015年乡镇自办案件14起,个别乡镇自办案件达2起以上,办案数量、质量均有新的突破和提高。2015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09件,立案29件,同比分别上升472.2%和480%,结案29件,其中移交检察机关3件,处分党员干部30人。加大公开通报曝光力度,2015年以来实名通报违反党纪政纪案件43起57人。认真办理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完成交办问题线索初核211件,办结率95%。

(五)紧贴实际,注重实效,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水平。扎实推进第17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举办廉政大讲堂、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岗位大练兵等活动,全县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开通“清风**”微信公众平台,在青年路精心打造“廉政文化一条街”,投入20余万元印制廉政文化宣传品进行广泛宣传,力促廉政文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层层开展廉政谈话活动,2015年全县共开展廉政谈话600余人次,集体廉政谈话3次,任前廉政谈话11人次。发布《致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廉政公开信》,公布“廉政账户”,主动上交和收缴违纪款200余万元。

(六)认真落实“三转”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贯彻上级党委要求,县委出台《**县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将县纪委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71个精简到19个,减幅73%,确保突出执纪监督主业。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推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岗双责”、权力清单、“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制度,开展了2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查,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到位的6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七)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牢固树立“三个自信”。制定纪检监察干部中长期教育培训规划,加强轮岗交流,注重实践锻炼,依托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培训干部200余人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不断提升。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纪律建设,着力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立足全县工作大局,把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州党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纪律和政治任务,强化对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年”专题教育,认真抓好《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准则》《条例》学习贯彻活动,加大警示震慑力度,促使党规党纪刻印在心,带动各项纪律立起来、树起来,确保县、乡、村三级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二)加大问责力度,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坚持一级抓一级,落实县领导督促指导分管乡镇、县直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各级党员干部督促指导联系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一岗双责”。深化约谈提醒制度,增强谈话针对性和刚性,发现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并签字背书,落实好管事与管思想管作风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基层党委向县纪委全会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机制。进一步落实《**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责办法(试行)》,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作为“一案双查”重点,既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三)保持震慑态势,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突出抓好“三项治理”: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深入开展“四风”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专项治理,聚焦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私设“小金库”等问题,持续发力,严查典型问题;
深入开展党政机关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治理,聚焦“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和庸懒散拖、执行政策“中梗阻”等问题,健全监督问责机制,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深入开展农村、社区等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集中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形成强大威慑,切实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四)力挺纪律规矩,不断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工作重心从查办案件为主向全面监督执纪问责转型,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把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等要求落实到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日常监督管理。管牢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决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党员和党组织,坚决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问题,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强化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进一步明确协作协调事项,完善配合机制。

(五)持续深化改革,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 强化对下级纪检组织的领导,结合换届工作,认真落实“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建立完善备用人才信息库。建立乡镇、县直部门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制度,完善落实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情况等制度。按照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自治州纪委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县纪委内设机构改革工作,逐步实现向全县党政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协助县委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盯牢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把解决问题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督促主责部门扎紧制度“笼子”。

(六)积极创新思路,深入推进“三转”工作 着力打造“清风**”品牌,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加强廉政网络阵地建设,拓宽教育载体,提升学习实效。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对领导干部 “八小时以外”遵守政治、组织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社会公德及家庭美德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加快建设**县党员干部廉政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为监督执纪插上科技的翅膀,按10%的比例抽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对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领导干部,按照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给予处理。整合党风政风监督员队伍,形成有效管用的制度,确保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编印并发放《四本手册》,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县覆盖、上下联动”的监督体系。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015年以来全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从总体上明确了工作思路,创新了工作方法,加大了工作落实力度,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的“大部分县直部门、单位没有配备专职纪委书记,乡镇纪委书记分管多项其它工作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落实。

二是县纪委干部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县纪委的纪检监察室、信访室、监察综合室等3个室主任空缺,按照上级纪委关于“三转”和“内设机构”改革要求,为更好的做到上下基本对口,以便于工作联系、协调和落实,需要尽快配齐空缺的3个室主任。

三是部分单位党委(党组)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识不清、意识不强、压力传导还不够,工作进展不平衡;
少数单位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职责不明、偏重业务、忽视党建,“一岗双责”没有很好落实到位。

四是部分乡镇、部门绩效考评工作有待加强,绩效指标落实和推进力度有待加强。县绩效办需要尽快落实专门机构和编制,做到有机构、有领导、有专人办事。

五是县人民政府纠风办没有专门机构和编制,需要尽快落实机构和编制,做到有机构、有领导、有专人办事。

六是基层纪检干部办案能力上还需进一步提升,兼职分管非纪检监察业务现象还比较突出。

四、下一步重点工作打算和有关建议 针对上述情况和问题,下一步将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继续按照上级纪委和县委的要求,进一步改进作风、强化落实,继续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继续推进督促检查及绩效考评,确保中央、自治区、 自治州党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是按照自治州纪委关于印发《县市和州直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检查考核细则》的通知(巴纪发〔2015〕29号)要求,建议县委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县工作全局中统筹部署。县委每年1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州委、州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县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6次,每季度至少听取 1次反腐败协调小组、纪检监察机关的汇报,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听取乡镇和县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报告,并进行民主测评。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每年在分管部门至少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主动了解掌握直接管辖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任纠错,每半年向县委和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大力开展廉政约谈和纪委约谈工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执行党组织负责人带头讲党课不少于2次。

二是扎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严格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求,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结合县、乡两级纪委换届工作,建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自治州党委“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做好对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工作。

三是严明换届工作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好环境。今年是县乡党委(纪委)换届之年,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中央关于做好换届工作的《通知》、中央纪委机关和中组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对换届纪律提出了“九严禁”等明确要求,已经响鼓重锤。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不正之风 。对换届中违规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出现对换届工作领导不力、失职失责的问题,要严肃追究相关党委和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要主动介入,积极参与,加强纪律监督;
对涉及换届人选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要从严从快查核,为换届健康推进保驾护航。

四是积极协助县委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每月组织召开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交办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对照整改工作方案,逐项拉出清单,明确责任,建立规范档案,做到一案一档,整改销号,确保我县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五是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支持各级纪检组织落实“三转”要求,为纪检监察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确保纪委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能。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建立**-**纪委交流沟通培训平台,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

六是自治区党委确定2016年为“纪律教育年”,建议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利用廉政账户资金转设成立“**县廉政文化建设基金”。同时,建议县委按照全县每名党员(干部)每年不低于100元标准拨付党员廉政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在县党校开设落实“两个责任”的主体培训班次,使全县党员干部接受廉政文化的熏陶和洗礼,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投入力度,大力弘扬廉政文化,打造“清风**”廉政文化品牌 。

七是进一步健全“两个责任”宣传引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和能力素质保障体系,引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党委 (党组)深化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认识,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八是督促基层纪检机关认真履行主业主责,加强业务指导,尤其是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提升办案 能力和水平。

九是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 效率低等现象的问责力度。

十是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编印《警钟长鸣---**县十八大以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并发至每名党员干部,做到时刻警醒每名党员干部。

十一是按照中纪委、自治区、自治州纪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按照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责任倒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通过刚性的责任追究,避免出现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形式代替党纪政纪处分的现象,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 ?????????????? 中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2016年2月15日 本文来自http://www.dxf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