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人民幸福的保障演讲稿]陈秋实法治中国演讲稿

法治中国-人民幸福的保障 尊敬的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治中国-人民幸福的保障》。

首先我想以一段调查视频引入今天的演讲内容, 这个短片是小康杂志社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中国幸福小康指数”调查。--------(1分钟) 从这个短片中我们可以知道,身体健康、能够吃到安全、健康的食品、在优良的自然环境中生活、社会安全是每一个中国人幸福感的主要来源。

但是如何保障人民的幸福感呢?《荀子.君道篇》中说“法者,治之端也”,《韩非子.有度》中说“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列宁全集》中也写道“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我想从这些著作中我们可以得到答案。从这些书籍中我们也可以感受到法律是治理一个国家的端始,健全的法制才是保障公民幸福感的利器。

由于我国法制的不完善,导致政府管理和服务的不到位,以至于政府官员滥用手中权力,以权谋私,无故损害群众切身利益。2013年10月1日,央视报道****县政府工作人员故意刁难北漂小伙小周,导致小周返回老家****县达6次,多跑了3000公里才成功拿到自己的护照。虽然事件的最后相关人员都受到了处分,但是也反映出我国政府手中权力滥用现象的严重性。因此,规范政府权力,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迫在眉睫。

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被提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高度,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自此立法开始聚焦百姓生活的“难点”、“痛点”,比如“阳光司法”机制,其本质就是要让每一个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阳光司法”机制的落实离不开各级部门的配合,司法局作为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为主要职能的政府部门,开展了各项活动和措施来保证“阳光司法”机制的落实。

司法局在全局系统里积极开展学习“两学一做”和“四个意思”专题教育,将如何更好的为人民服务作为每个工作人员的工作标准,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实施、监督、奖惩机制。散漫、拖沓的工作作风在司法局一去不复返。苏辙在《上皇帝书》中写道“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清除百姓的忧患,就如同去除了他们的心病一样。司法局针对解决人民群众不懂法、不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权益的行为,开展了“公证法律顾问”“**法通”和法律服务下社区等等一系列的惠民、便民措施,这些措施的开展让每个群众都有了自己的法律顾问,只要你有法律方面的问题,一个电话或者在微信动动手指更或者在自己家门口就可以解决问题。再有司法局积极和电视台、电台联系,制作了多部以普法为主题的节目,为人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些措施的开展,让“阳光司法”的制度得到了真正的落实,让司法事业得到不断的进步,让群众的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让“法治中国” 不再是“**教化”、“纸上谈兵”。

我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法治中国”将惠及千千万万的人民群众,成为他们维护合法权益的途径、保障幸福感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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