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考核方案|家庭签约服务有关试题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会 文件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邯卫计〔2017〕3号 **市卫生计生委等三部门 关于印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 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考核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考核方案(试行)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邯政办字〔2015〕209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邯政办字〔2017〕14号)等文件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充分调动家庭医生团队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使社区居民与家庭医生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式服务关系,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主城区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考核制度 建立三级考核制度。原则上市级考核每年组织一次,区级考核每半年一次;
各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构对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工作情况考核至少每季度一次。

三、考核方法 (一)市级考核 1、考核方式:以市卫生计生委考核抽查为主,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予以配合。通过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平时检查记录和按比例抽查签约居民电话回访等形式,按照签约人数的0.5-1%的比例抽查,覆盖到每位参与签约服务的责任医生。重点抽查老年人、慢性病病人和其它人群,分别占40%、40%、20%,并按抽查得分比例折算签约服务费。

2、考核内容:
(1)市政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政策落实情况。按照市政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各项措施。

(2)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数量与构成考核指标。各社区2016年签约服务任务数是指截止到年度考核时,各社区开展签约服务的签约对象数量与构成,根据每月签约服务工作报表,结合抽查签约居民的纸质协议和市医保信息平台签约服务相关数据、签约居民健康档案、慢病管理的真实性、规范性情况综合考评。根据市政府考核要求,原则上2017年,试点社区户籍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到60%以上。

(3)签约服务质量考核指标。主要考核服务对象知晓率和满意率,家庭医生服务质量,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转诊情况。

(二)区级考核 1、考核方式:以区卫生计生局考核抽查为主,制定具体考核方案。要求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考核全年必须覆盖到50%的签约居民。

2、考核内容:
(1)团队管理。包括团队管理、分工管理和信息化手段三方面。考核评价家庭医生整体签约情况、内部管理机制、信息化手段利用的程度,并以当年目标值为基准,综合考核团队管理状况。

(2)服务效果。从医德医风、签约服务对象知晓率和满意度三方面评价考核家庭医生团队的服务效果。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 1、考核方式: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绩效工资挂钩的家庭医生服务质量考核体系,将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列入分配要素,向开展签约服务的家庭医生团队及医务人员及倾斜,营造岗位竞争环境。

2、考核内容:
(1)签约服务对象的数量及构成。

(2)服务质量。包括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的服务质量。

(3)双向转诊数量。

(4)签约服务对象满意度。

(5)专家出勤率。

四、考核结果评定及运用 1、市级考核五项质量指标得分情况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市财政部门对考核合格者落实签约服务费30元/人,考核不合格者按比例予以支付,并确保市、区级财政签约服务费足额到位;
市人社部门对考核合格者落实签约服务费25元/人、个人自付部分由个人账户支付20元/人,考核不合格者按实际情况予以支付。

2、区级考核将考核检查结果与社区公共卫生专项补助经费挂钩,以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

3、市卫计委综合三级考核结果后,签约服务费按照5:6:4比例,分配于考核合格的“健康小屋”专家、全科医生团队、医疗机构管理相关工作,由各协作单位签订具体分配协议,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以达到公平、竞争、激励的效果。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