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自查报告

:傅瑞文

刘家庄镇信访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即办字[2004]45号文及青信发[2004]87号,我镇对辖区内的信访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抓好信息预报及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机制

    1、建立了镇、片、村区四级排查调处网络机制,各村、各单位设立了专职或兼职信访员,各责任区每周排查1次,单位、村庄、行政片每半月排查1次,单位、村庄每月28日前向镇信访办报一次信访隐患及不稳定因素排查登记表,经分管领导及单位责任人签字后报镇信访办,没查出问题的也要实行“零报告”制度,发现重大信访苗头和紧急信访事件应立即向分管书记和信访办主任汇报。镇信访办根据各村排查情况进行列表登记,分类排队,建立台帐。

2、镇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每月18日前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会,主要排查当前存在的信访苗头和各类矛盾纠纷,落实处理意见。

3、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和信访案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严格落实“四定一包”责任制,并实行镇村联动机制,即村庄发现信访苗头,镇驻村干部立即介入做工作,和村干部一起研究解决方案,村庄解决不了的,镇派工作组帮助研究解决,在短时间内解决不了的,对群众做出限期解决承诺,并积极研究解决方案。

二、信访案件和不稳定因素处理情况

(一)关于信访案件处理情况:截止6月18日共受理信访案件3起,其中重点案件2起。

1、高家岭村赵培晓反映植树占地和植树挖沟,阻碍车辆进地,要求修复。镇已落实了包案领导,成立了由信访主任、包片片长为成员的工作组进行查处,对植树挖沟,高家岭村已把沟回填,达到本人要求,对植树占地,村已制定出赔偿方案,正在与本人协商。

2、东乔村吕秀聚反映88年与村签订3.62亩的土地承包合,因合同不到期,91年秋村收回种桑树,要求补偿91—94年土地补偿费,镇组成了由分管书记为组长,信访办主任、包片片长为成员的调查组进行详细调查,经到村核查,无证据证明90年秋村收回吕秀聚承包地种桑树,另调查吕秀聚提供的证人张振宏,王维金、王化星,张振宏、王维金因年长,已无印象,王化星也不能证明90年秋村收回吕秀聚承包地植桑树,证明94年秋村统一收回土地进行统一调整,而本人坚持原观点,现镇工作组正在做好上访人的思想工作,做好监控。

(二)关于不稳定因素处理情况:共两件。

1、因青岛铁路局在姜家坡火车站北侧建高家桥,阻碍排水,使方戈庄村部分庄稼受涝,引起群众不满,要求方戈庄村委协调铁路部门给予补偿。镇党委和方戈庄村委正在积极协调铁路部门解决,并逐户做庄稼受涝户的工作,稳定好情绪,使其不发生越级访。

2、原刘家庄供销社职工周明星等6人要求刘家庄供销社给解决下岗后的基本生活费,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费,因本案已进行法律程序,信访部门不予受理。镇党委已逐人找其谈话,做思想工作,现已基本稳定。

三、加强领导,建立快速反映新机制。

1、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书记为副组长,各片片长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了《刘家庄镇关于信访工作七项制度的规定》

3、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为队长,信访办主任邱兆祝、派出所所长赵本都为副组长的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小分队,备有依维克车一辆和专用现金5000元,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保证车、物、人、责任单位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内赶到,及时妥善处置好突发事件,防止事态变大。

四、抓好信访法律、法规的宣传,依法办信办访。

1、利用每周五下午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涉及农村的法律、法规,教育机关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2、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问题,在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的同时,大办宣传信访法律、法规,引导上访群众依法有序上访。

 

 

 

                                     刘家庄镇信访办

                                    200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