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长江委改革发展护航]

为长江委改革发展护航 在改革开放40年里,长江委治江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这些成就是为大国重器、民生之本提供水利科学技术支撑的成就,在我国改革开放40年里也是浓墨重彩的一笔,而这隆重绚烂的一笔,离不开精神文明建设的保驾护航。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内容的精神文明建设,是在改革开放中应运而生,并且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深入推进,实现了持续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战略方针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强调只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都搞好,国家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都增强,全国各族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改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顺利向前推进。实践表明,精神文明建设对于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对于提升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都具有重要意义。

长江委几十年如一日的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取得的优异成果也充分证明,精神文明建设为谱写治江事业新篇章,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力量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概念是1979年的提出的,到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召开,党和国家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就如何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982年我从部队复员来到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长办)宣传部,亲身经历参与了长办开展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届时全国上下广泛开展“五讲四美”文明礼貌活动,长办的广大干部职工在“五讲四美”活动中更是精神昂扬。长办大院内几十年未有改变的环境,文明礼貌标语、墙报、宣传栏却营造着热烈的气氛;
红墙绿瓦的办公红楼正在进行四层改五层的改造,南院的花园修建了绿荫长廊;
十几年没有进新职工的长办大院,从大学、中专招进了一大批年轻的学子,年经人成立了“长江青年诗社”,创办了《大江文艺》文学刊物,每周六举办交谊舞会。

1988年,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改名为长江水利委员会(简称长委),是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水利部授权,在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含澜沧江)区域内依法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是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长办”改成了“长委”,行政级别升了半级,明确了水行政职能,全委的精神文化建设也得到了进一步促进。

1989年6.4动乱期间,长委不受外界干扰,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成功地举办了首届“长江之春”艺术节。是年7月,江泽民同志视察长江水利委员会科研基地,并为长江水利委员会题字。

这些都成为了长委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她珍藏于人们的心中,载入长委文化的史册。

伴随着祖国改革开放的进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中国共产党解放思想,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全国安定团结,民主法制逐步健全,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显著提高;
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广泛展开,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开始树立,教育科学文化日趋繁荣,党的优良传统不断发扬,党风和社会风气得到了好转。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内容的精神文明建设,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深入推进,实现了持续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长江水利委员会广大干部和职工也在这个历史的洪流不断地推进自身的文化建设和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995年,长委党组号召在全委开展长委精神大讨论,在委党组的带领下,全委干部职工经过反复的讨论,最终提炼出“团结、奉献、科学、创新”八个字,并把这八个字确定为长委精神的总结,也是长委单位集体文化的象征。为大力宣传长委精神,长委宣传部策划方案,把这八个字做成了金光闪闪的大铜字,镶在刚建成的防汛调度大楼正门两侧。

“团结、奉献、科学、创新”八个字,前四个字是“德”的修养,后四个字是“才”的磨炼,简单明了的反映了当代长委的精神风貌。“团结”,是一种良好的合作精神。长委的整体优势就是依靠团结立于不败之地。150多个专业之间合作尤为重要。良好的合作精神更是个人品行修养的反映。“奉献”,是人生价值观在工作中的体现。水利工作非常艰苦,要到一线去,家庭、个人生活都会受到影响,没有奉献精神打底子,就不可能有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战胜困难的勇气。“科学”,是从事水利技术工作的生命,也是实事求是精神的体现。长委人历来就有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的坚韧精神,有坚持真理的勇气。“创新”,是推动治江事业进步和发展的不竭动力,是水利工作者技术走向成熟的标志。水利工程也是在不断地优化、改进中完成,长委人正是在这样的创新中不断地超越国内先进水平。

1996年1月长委办公室发文(办函[1996]6号),《关于公布长委标志的通知》,正式启用的长委标志。长委标志由汉语拼音“ChangWei”第一个字母C和W组成,在单位的概念上有了明确的界定;
W变形为“水”,找到了单位及其职责的结合点;
变形的“水”又象从溢流坝飞泻的流水,给职工一种熟悉的亲切感,C虚实结合成一个日月圆形,象征着治江事业与日月同辉。同时,文件要求委徽印制于委内的车辆、船舶、建筑物、设备工具以及信封、信笺、职工名牌上,悬挂于会议室中。

长委党组非常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1997年,委党组根据长委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的情况,决定长委整体申报湖北省文明单位,并将容易产生误解的“长委”改成“长江委”。全委干部职工积极响应委党组的号召,大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并首次申报“湖北省级文明单位”就获得成功。湖北省级文明单位的申报成功,极大的鼓舞了长江委干部职工的创建文明单位的热情。这一年,三峡工程大江截流成功,治江工作蓬勃发展,单位改革不断推进,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整个长江委大院一遍朝气蓬勃,欣欣向荣。

长江委历届党组书记、主任都亲自审阅长江委文明单位创建、评选报告并作批示。经过全委干部职工不断的努力,扎实的创建,2011年长江委(机关)首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光荣称号。

近几年来,在全委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长江委文明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到了中央、水利部及地方政府领导的肯定和高度评价。截至2018年,我委已有“全国文明单位”5家;
“全国水利文明单位”11家;
“湖北省文明单位”11家;
“湖北省直机关文明单位”10家:“长江委文明单位”73家。

长江委文明创建成绩的取得,是长江委党组正确决策,全委干部职工扎实工作的结果,是在“全委一盘棋,共谋新发展”的新理念下,不断巩固和扩大的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这个成果在不断地为安澜、绿色、和谐、美丽长江建设增添正能量,也必将为推动治江事业科学发展、为长江委改革发展和谐稳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