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年招生计划

篇一:长沙理工大学2013年招生简章

s="txt">招

生 简 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部

2012年9月

学 校 简 介

长沙理工大学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由原长沙交通学院和长沙电力学院合并而成。

学校1986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第三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1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具有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资格,具有推荐和接受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学科涵盖“哲”、“文”、“理”、“工”、“经”、“管”、“法”等7大学科门类,是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科专业具有鲜明的交通、电力、水利特色及行业优势。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有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教授300余人,副教授800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生导师500余人。师资队伍中现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全国师德标兵1人,全国优秀教师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9人,湖南省“百人计划”人选4人,湖南省“芙蓉学者”特聘教授4人,湖南省首批科技领军人才2人。

学校科技创新水平不断提高,科研平台建设不断加强,科研条件日臻完善。学校现拥有1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9个国家特色专业,21个湖南省特色专业,11个省级重点专业;1个国家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 2个国家级实验(实践)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7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4个省部级科技创新团队,4个湖南省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6个省级基础课示范实验室,20个省级优秀实习基地。图书馆藏书320余万册(另有电子图书4285GB),中、外文期刊3000余种,拥有集借阅、查询、检索功能于一体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学校科研形成了以应用研究为主,基础研究和软科学研究为辅的科研工作格局和产、学、研相结合的模式。“十一五”以来,我校共承担国家级项目194项,省部级科研项目916项,科研进校总经费近6亿元,获国家科技奖11项,省部级成果奖191项,获国家教学成果奖4项,国家专利217项,国际三大检索系统收录论文3730篇,出版学术著作234部。其中由我校主持完成的“混凝土桥梁施工期和使用期安全控制的关键技术”、 “混凝土桥梁服役性能与剩余寿命评估方法及应用”项目分别于2006年、2011年两次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009年由我校主持完成的“膨胀土地区公路建设成套技术”项目获得了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是首批“中国国际化人才培养基地”,学校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俄罗斯、韩国及香港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学校具有招收和培养来华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资格,还可选派在籍学生赴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和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学习。

学校设立了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创新、兰亭高科、三一重工等多种研究生奖学金。同时,为研究生提供了大量“助研、助教、助管”的机会。学校拥有浓厚的学术氛围、优良的培养环境,现在校全日制研究生3000余人,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8%以上。

汇古今思想以承扬,揽天下英才而育之。学校将秉承“博学、力行、守正、拓新”的校训精神,注重内涵、强化特色,抓住高等教育和基础设施建设大发展的双重历史机遇,力争成为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成为国家培养高层次人才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选择湖湘高校,进入长沙理工大学求学深造,使你们的明天更加辉煌!

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一览表

说明:■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二级学科

篇二:长沙理工大学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ass="txt">长沙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

明的交通、电力、水利等行业特色与学科优势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交通运输部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现有本科招生专业60个,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含艺术类),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长沙,依北去湘江,瞰南来岳色,尽揽山水洲城之胜。我校2015年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艺术类考生,并组织艺术专业校考。

一、报考条件

有志于从事艺术和设计事业,有一定的美术基础,无色盲、色弱,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招生专业

1、我校开设了5个艺术类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费8000元/年(以湖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为准)。

2、我校艺术专业校考成绩适用于艺术类各专业,合格考生可填报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并以高考填报专业志愿为专业录取依据。 三、招生计划

1、2015年我校在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西、陕西、甘肃等13个省份组织艺术专业校考。

2、我校在辽宁、浙江、湖南、广东等4省份采用省联考专业成绩录取,招生计划将在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确定后一并发布。 四、考试科目

1、我校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科目为:素描、色彩;各科满分成绩为100分。 2、考生文化成绩采用各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文化考试科目要求按各省级招办政策执行。 五、录取原则

1、坚持德智体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艺术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按招生计划与考试合格人数1:4的比例划定,各专业合格分数线按统一成绩标准划定,不分专业划线。

3、对于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考生的录取基本条件为:(1)同时获得生源所在省的联考专业成绩合格证和我校发放的专业校考合格证;(2)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4、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0.6+文化高考成绩×0.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5、我校鼓励专业成绩优异的考生积极报考,专业校考平均成绩达到90分的考生,在满足生源所在省设定的录取控制标准(最低录取线)条件下,我校优先录取;对专业校考平均成绩达到85分的考生,给予综合成绩加20分的优惠加分政策。

6、对于我校不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考生美术专业成绩采用其省联考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省联考成绩×0.6+文化高考成绩×0.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生源所在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省级招办确定的计算原则执行。 7、体检限录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报考须知

1、考生根据我校招生简章发布的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和地点办理报考手续,不接受跨省考生报考;

2、考生报名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和省级招办下发的准考证; 3、考生报名时需交纳报考费170元;

4、考生需认真、如实填写考生登记表及准考证上有关信息;

5、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无英语学习基础者慎重报考;

6、我校于2014年4月15日前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并向成绩合格的考生发放专业合格证,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7、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全面复查,并组织专业课复试,如发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违反招生规定,考试舞弊或专业水平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入学注册资格。 七、艺术专业校考考点与时间安排

注:考点与考试时间安排可能会根据情况发生变化,请考生随时留意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有关信息。 八、联系方式

长沙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45号 邮政编码:410076

咨询电话:0731-85219539、85214652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

篇三:长沙理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4]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要坚持探索和遵循科学选拔创新人才的规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和客观评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复试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1、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

长沙理工大学年招生计划

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审批复试录取办法和录取名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复试录取日常工作。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专门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校长和纪委书记担任。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组长由纪委书记兼任,成员由研究生院以及相关部门同志组成。

2、各学院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工作。

3、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复试工作安排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工作。复试小组负责对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小组成员应由办事公正、责任心强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学科专业的硕士生导师及专业教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同一学科(专

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易度和成绩评定标准,须统一、合理、公正、公平。

4、学院于3月20日前将不少于3人组成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负责人名单以及按学科(专业)、专业学位成立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名单、学院复试工作实施方案一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复试工作实施方案于3月20日前在各学院主页上予以公布,以便考生浏览。

三、复试基本条件

1、报考长沙理工大学的考生参加复试必须符合教育部划定的《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复试分数基本线(以下简称教育部A类地区分数基本线),且成绩符合本人所报考的第一志愿所在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要求,并满足《长沙理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

2、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

3、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规模数(教育部年度下达给我校的列入年度招生基数的招生人数),根据分配方法下达各学院研究生招生计划,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学院各专业招生数的确定按当年招生计划总数与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对比的基础上各专业招生计划分配波动幅度不超过20%的原则确定并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或招生缺额数,确定复试考生人选。各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含是否调剂及相关计划)一经学院确定上报及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原则上不予修改。

(1)一志愿上线人数超过本专业一志愿招生计划1.2倍的,按1:1.2的比例确定本专业复试分数线,达到本专业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参加本专业的复试,同时,符合教育部A类地区分数基本线但未达到本专业复试分数线的暑期夏

令营优秀营员和优秀生源培养对象全部参加本专业的复试,其复试资格指标单列,即不占按1:1.2的比例确定的复试名额。

(2)一志愿上线人数超过本专业一志愿招生计划数但未达到本专业一志愿招生计划1.2倍的,一志愿上线考生全部参加本专业的复试。

(3)对于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根据相关学院专业招生计划数,确定本专业招生缺额数,一志愿上线考生全部参加本专业复试并进行校内调剂和校外调剂复试。

四、调剂

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的情况下,进行校内调剂和校外调剂复试,确定复试考生人选,所有调剂考生都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1、校内调剂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相关专业招生缺额信息,优先一志愿上线考生校内调剂复试。校内调剂复试原则是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在校内合格生源充足的相近学科、专业的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且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工作的要求。申请校内调剂复试的考生根据校内调剂复试原则,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文档下载中心下载《长沙理工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校内调剂复试申请表》,于3月21日8:00-12:00时间段内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允许重复填报校内调剂志愿,如经发现,考生的校内调剂申请全部作废)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确定的校内调剂复试考生名单。校内调剂考生以一志愿考生身份参加复试和排名。

审核通过的校内调剂复试考生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到所申请调剂的相关学院参加所申请调剂专业的复试,复试专业课可选择一志愿报考专业或校内调剂专业的复试专业课,考生须及时到复试学院确定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

2、校外调剂

校内调剂结束后,再次确定相关专业招生缺额数, 3月19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缺额信息,学校原则上按缺额数的1:2比例择优调剂报考外校的上线考生。考生上网查询所报专业的有关信息并确定调剂事宜;有关调剂工作全部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在调剂系统开通后,需要调剂至我校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申请和确认。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的调剂志愿和招生专业(领域)的要求,确定调剂复试人选并发出复试通知,复试结束后将向复试合格的考生第一志愿单位发函调取考试档案,做最后审核,最终确定是否拟录取。

第一次校外调剂结束后,未完成的学院各类别招生计划由学校收回统管统筹。

(1)调剂基本要求

①考生入学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门类或领域《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以下简称A区复试分数线),且成绩符合调剂门类复试分数线要求。

②申请调剂的专业应是相近、相关专业或相近学科的专业。

③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只能从该联考方式考生中调剂;报考法学硕士调剂法律硕士(法学)的,还须符合法律硕士(法学)的报考条件,即本科就读专业为法学。

④接收调剂考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

(2)调剂实施步骤:

①符合教育部公布的A区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教育部限定考生在48

小时内填报三个志愿,48小时后考生可以重新选择),其中志愿一、二、三优先级是相同的;

我校的调剂政策请参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院校信息”栏目中的“调剂政策”、“调剂信息”、“信息发布”等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

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考生填报志愿后,将分批次、分专业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

③调剂生复试后,我校及时给出是否“拟录取”结果,被“拟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回复“接受”。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

五、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将于2015年3月27-29日在金盆岭校区进行。

各学院于3月19日以前与第一志愿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联系,在学院主页上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和复试通知。

六、资格审查

1、 3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到金盆岭校区体育馆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过期不予办理。

2、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

(1)初试时的准考证;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