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招生简章2016

篇一:浙江传媒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

txt">第一部分: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 艺术类招生计划(高考类别:艺术文理兼招)

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1.广电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注:

1.广电艺术类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面向全国招生,设杭州、北京、哈尔滨、兰州、山西、郑州、青岛、成都、长沙、南京和深圳11个考点,考生可按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规定选择考点进行考试。

2.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报考双语播音专业,且有日语基础的考生,建议到杭州考点报考。

3.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

4.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计划招生20人,于当年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期末面向全校艺术类专业学生选拔。

5.播音与主持艺术 (双语播音) 专业(国际化)计划招生20人,于当年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期末面向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和播音与主持艺术(日汉双语播音)3个专业学生中进行选拔。

6.此计划非最终性计划,可能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7. 学费如有变动,按2016年浙江省物价部门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2.影视表演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注:

1. 表演专业只设哈尔滨、山西、郑州、青岛、成都、长沙、南京、深圳、杭州9个考点,面向全国招生,考生可按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规定选择考点进行考试。

2.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

3.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

4.此计划非最终性计划,可能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5. 学费如有变动,按2016年浙江省物价部门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3.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注:

1.动画专业/动画专业(漫插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人物形象设计)考试设哈尔滨、兰州、山西、郑州、青岛、南京、深圳、合肥、杭州9个考点。招生省份为浙江、湖南、四川、北京、天津、黑龙江、辽宁、甘肃、山西、河南、山东、江苏、广东、河北、安徽、江西、新疆、宁夏,考生可按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规定选择考点进行考试,考生自备画具。其中浙江、湖南、四川、北京、天津5个省生源承认本省统考成绩。

2.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

3.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

4. 此计划非最终性计划,可能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5. 学费如有变动,按2016年浙江省物价部门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4.音乐舞蹈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注:

1.音乐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舞蹈编导专业(音乐剧)、艺术与科技专业考试只设杭州考点。招生省份为浙江、四川、重庆、甘肃、黑龙江、辽宁、山西、河南、湖南、河

北、广东、宁夏、吉林、山东、江苏、江西、安徽,其中浙江、四川、重庆、甘肃、黑龙江、辽宁、山西、河南、湖南、河北、广东、宁夏生源承认本省相对应省统考成绩,吉林、山东、江苏、江西、安徽生源到杭州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2.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

3.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

4.此计划非最终性计划,可能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5. 学费如有变动,按2016年浙江省物价部门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二、艺术类专业考试

(一)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

4.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请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报名。

注: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可以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考试。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4.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三)部分专业报考基本要求

1.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专业要求考生无平跖足,无色弱、无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上,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

2.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专业要求考生无平跖足,无色弱、无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上,男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3厘米以上。

3.摄影专业要求考生无平跖足、无色弱、无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上。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身高要求173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0厘米以上。 5.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日汉双语播音)、表演专业男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0厘米以上。

6.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专业男身高要求175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5厘米以上。

(四)考点和报考时间 1.考点设置

2016年我校共设杭州、北京、哈尔滨、兰州、山西、郑州、青岛、成都、长沙、南京、深圳、合肥12个考点,其中合肥考点只进行美术类专业考试。考生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就近选择考点参加考试(如根据江苏、湖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江苏、湖南、广东等省考生必须在本省考点参加考试)。

篇二:湖北美术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简章

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院校,全国九所重点美术学院之一,是中国高层次艺术人才培养和人文艺术研究的重要基地。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和工作规定,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全称为湖北美术学院,学校部颁代码为10523。学校地址:武

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藏龙岛校区),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74号(昙华林校区)。

第三条 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隶属湖北省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为湖北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的主要种类为: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对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艺术类招生按“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培养目标:致力于培养崇德、笃学、敏行、致美,富有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服务社会的高素质艺术专门人才。

招生对象及报名

第六条 报名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

4、高考填报我校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以下简称“服装表演专业”)志愿的湖北籍考生,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80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5米(含平面模特)。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②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③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④往年在全国八所专门美术学院和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任何一个专业考试考点被认定舞弊的考生;

⑤往年被我校取消入学资格者。

第七条 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湖北美术学院官方网站招生就业专栏www.artstudent.cn

报名开始时间:2016年1月1日每天6:00—23:00

省外考点截止时间:2016年2月10日18:00(青岛、湖南籍考生在生源地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统一艺术类校考报名网站报名)

武汉考点截止时间:2016年1月12日18:00

提示:网报人数达到考场容量上限时,学校将提前关闭网报窗口,逾期不再补报,缴费成功后不得退费。

2、报名要求与缴费:

①考生本人网上填写的报名信息,要求填写完整,信息真实,内容准确。请考生认真核对报考信息,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网报信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严正声明:考生高考报名号、身份证号、姓名必须准确填写,省份为考生高考所在省份,以上信息填写错误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②绘画设计类、书法类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80元/每场(三个考试科目)(南京考点报名考务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现场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湖北籍考生网上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美术理论类报名费为100元。

3、现场确认程序:

①非湖北籍考生符合报考条件者,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后,直接到网报时所选择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就地考试,不收报考作品(美术理论类除外)。

②考生本人交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准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进行现场确认)报考人到现场拍照,不接受代替报名,并确认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 考生也可提前下载登录报名系统手机APP客户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艺术考生《高考报名表》原件,由考生本人在报名系统手机APP上进行在线确认的办理。具体办理流程方法等详见APP软件内的提示。

③湖北籍考生不进行现场确认,于2016年1月20日起均可在湖北美术学院官方网站招生就业专栏www.artstudent.cn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按照《专业考试准考证》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④美术学(史论)、艺术设计学专业方向考生于2016年1月17日—1月31日期间自行打印《专业报考确认表》,不进行现场确认和专业基础测试。

4、艺术史论、艺术设计学专业(美术理论类):通过网上报名、缴费,缴费成功后,须在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湖北美术学院2016年美术理论类专业报考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美术作品赏析文章一篇(字数不少于1500字)、绘画或书法作品照片两张,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成功交纳报名费后,该专业的报名无需再现场确认。

第八条 往年在我校招生专业考试中舞弊的考生,2016年报考我校本科招生专业考试的专业成绩无效。

入学考试

第九条 报考我校考生均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我校的三个专业考试类型:绘画设计类、书法类、美术理论类,以下简称“校考”)和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全国高考)。考生是否需要通过生源地所在省各专业类型统(联)考,按该省文件要求决定,我校专业考试科目、时间、地点及安排详见《2016年专业考试考点设置及报名、考试时间安排表》。各院系简介请在我校网站上查询。

评分办法、录取规则

第十条 我校专业考试各科满分100分。由我校专业教师和校外专业教师组成评卷组,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封闭式评卷。

第十一条 我校专业考试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查询专业考试成绩,请于2016年4月20日后登录湖北美术学院官方网站招生就业专栏

www.artstudent.cn,学校不另寄发专业合格证。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三条 根据我校教学安排的需要,绘画设计类、书法类外语考试语种仅限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语文成绩不低于80分(其中美术理论类、工业设计、风景园林、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英语成绩不低于65分;语文成绩不低于85分),数学成绩计入总分(服装表演专业不作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四条 考生在参加全国高考时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与参加我校校考合格的专业考试类型一致(我校的三个专业考试类型:绘画设计类、书法类、美术理论类)。

第十五条 绘画设计类:1、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录取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折算分排序,以绘画设计类计划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额满为止。录取时以专业最高成绩折算。

2、被我校拟录的考生,按考生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根据折算分排序依次确定录取专业方向,在第1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照第2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即志愿优先原则)。最后不能确定其专业方向的考生,由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意愿,安排至名额未满的专业方向内。 第十六条 书法类:只录(本文来自:Www.dXF5.com 东星资源 网:大专招生简章2016)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录取时根据第1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折算

分排序,以书法类计划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额满为止。第十七条 美术理论类: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录取时根据第1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分排序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 动画(中外合作办学)录取原则:

1、只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按照绘画设计类录取原则执行,不设英语、语文单科成绩限制;

2、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专业志愿“服从志愿调剂”但未填报该专业考生不能参加录取;

3、根据计划数单独划定该专业折算分录取控制分数线(该专业具体介绍见湖北美术学院官方网站—组织机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址:https://wsb.hifa.edu.cn)。

第十九条 服装表演专业:(不需要网上报名和缴费)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录取时根据第1专业志愿按照2016年湖北省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统考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工业设计、风景园林、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录取原则:

1、不进行专业测试(不需要网上报名和缴费)。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提前批文理本科。

2、录取时根据第1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分排序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时,对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按本章程第二十二条比例折算办法执行,根据政审体检情况,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各专业类型的校考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比例折算办法如下:

1、绘画设计类:(高考文化成绩×0.4+专业成绩占×0.6)×2=折算分。

2、书法类:(高考文化成绩×0.6+专业成绩占×0.4)×2=折算分。

3、美术理论类:专业作品审核合格后,按照高考文化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依次录取。

4、服装表演专业:只招收2016年湖北省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不进行绘画基础测试。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投档分数线,按2016年湖北省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统考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根据教育部2016年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6年该专业只招收湖北籍考生,适用2016年湖北省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统考专业成绩,不组织专业校考。)。

5、无往届生与应届生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文理兼收。

第二十三条 对于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依照国家优录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录取的各类考生,经考生所在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以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六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将视各省考生的成绩情况,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新生入学及收费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并组织专业测试,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有严重违纪行为者,报生源地省考试院、省招生办备案,以后均不得报考我校任何学历层次的招生考试。

第二十八条 在校生可参加湖北省教育厅确定的10校联合办学跨校辅修双学位,选修第二学位课程规定学分,获得相关院校的第二学位。10校联合办学高校有:湖北美术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湖北警官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校不断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瑞士、韩国等国的相关大学开展交换生项目。

第二十九条 我校录取新生的学杂费及在校期间的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新生奖学金、学院奖学金、邵声朗艺术奖学金、勤工助学金、“昙华林之路”奖学金、“北村”奖学金、“马利”艺术奖、“红星宣纸”专业奖学金、“凤凰”艺术奖等多项奖助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招生监督

第三十条 学校纪委对本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通信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藏龙岛校区)

湖北美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邮 编:430205

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全日制本科)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藏龙岛校区)

学校网址:https://www.hifa.edu.cn/

邮 编:430205

咨询电话:027-81317222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查分网址:请于4月20日后登录湖北美术学院官方网站招生就业专栏www.artstudent.cn

篇三:湘潭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

ss="txt">目录

湘潭大学研究生教育简介??????????????????????????1 湘潭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4 湘潭大学2016年硕士招生学科、专业一览表?????????????????9 湘潭大学各学院联系方式????????????????????????? 15 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16 001哲学系???????????????????????????????????16 002历史系???????????????????????????????????16 003马克思主义学院?????????????????????????????????17 004商学院?????????????????????????????????????18 005公共管理学院??????????????????????????????????19 006旅游管理学院??????????????????????????????????20 007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 008文学与新闻学院?????????????????????????????????21 009外国语学院???????????????????????????????????22 010毛泽东思想研究协调创新中心???????????????????????????22 011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23 012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24 01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5 014化学学院????????????????????????????????????26 015化工学院????????????????????????????????????27 016机械工程学院??????????????????????????????????28

017信息工程学院??????????????????????????????????29 018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7 019艺术学院????????????????????????????????????38 020能源工程学院?????????????????????????????????38 研究生招生问题解答 ???????????????????????????39

湘潭大学研究生教育简介

湘潭大学座落在毛主席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学校地处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域,距长沙市中心仅30多分钟车程,交通便利。占地面积3000余亩,建筑面积90余万平方米,是“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十佳书香校园”。这里是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实验区和长株潭城市群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前沿重地。学校是由毛泽东主席亲自倡办、亲笔题写校名、亲切嘱托一定要办好的综合性大学,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首期入选高校,湖南省与国家国防科工局共建高校,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全国首批与部队签约培养国防生的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湖南省首批招收留学生的高校。学校综合办学实力一直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在中国最权威的大学评价研究机构发布的2015中国大学排行榜上,排名第81位)。

湘潭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起步早,1978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首批硕士学位授权点。经过30多年努力,目前学校拥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4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19个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 近年来获得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1个(其中国家二类特色专业1个),国家精品课程9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6项,14种教材获国家规划教材立项;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湖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教育部校园卡标准化研究所1个、湖南省人文社科研究中心(基地)22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22个;有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1个、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1个、中央与地方共建基础实验室9个、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12个。

学校学科覆盖文、史、哲、理、工、医、经、管、法、艺等10大门类,形成了一批特色比较突出、优势比较明显的学科专业群体。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3个学科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前1%;10个二级学科排全国前10%,25个学科排全国前20%,66个学科排全国前50%;计算数学、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中国哲学、诉讼法学、政治经济学、比较文学、行政管理、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化学工程、凝聚态物理等一批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在国内有较大影响;流变力学、消费经济学还首创于我校,并走向全国。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442人(另有外聘教师537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超过68%;有留学经历的教师达到25%;先后从美、英、法、日等国家引进了一批高水平的专家学者。拥有正高职称人员318 人,副高职称人员656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特聘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15人,“万人计划”第一批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3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人,国家“千人计划”人选1人,“万人计划”第一批青年拔尖人才1人,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 ”人才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国家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2人,教育部创新团队4个(含培育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教学名师4人(居湖南高校首位),全国模范教师3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教育部新(跨)世纪人才计划人选30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9人,全国专利信息领军人才1人,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2人,湖南省“百人计划”人选11人,湖南省“徐特立教育奖”获得者1人,湖南省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8人,湖南省优秀教师17人,湖南省“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16人,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7 个,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4个。近年来463人次进入全国宣传文化系统第三批“四个一批”人才、教育部“高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人选、湖南省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3人、湖南省委改革攻坚献策重大决策智囊团专家1人、湖南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选2人、湖南省“ 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湖南省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等行列。

近五年,学校承担国家中长期规划科技重大专项子课题,承担国家863、973(子项)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科基金和社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近500项,省部级项目1200余项,科研经费稳步增加。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教育部高校自然科学一等奖、湖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湖南省自然科学一等奖、“冯康科学计算奖”、

教育部人文社科二等奖、湖南省人文社科一等奖等高层次奖励100余项。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和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12000多篇,出版专著1000多部。被SCI、EI收录论文数和论文国际被引用数在全国高校排名均稳定在70名左右。近五年签订产学研合作项目1000余项,申请专利800余件,科研成果转化率居湖南省高校前列。

1978年以来,湘潭大学已累计招收研究生2.9万余人,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大批高层次优秀人才。目前,学校有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6150人。,学校研究生培养成绩突出,取得了一系列级别高、影响大的成果和奖励。如培养的研究生在世界著名学术期刊索引Science上发表论文;在全国“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业设计大赛中多次荣获高级别奖励;在校研究生中涌现出“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全国十大杰出青年、全国诚实守信道德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文花枝,全国孝老爱亲道德模范、“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2007年中国大学生十大年度人物、共青团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团中央候补委员杨怀保等。湘潭大学毕业的研究生历来学识广博、作风朴实、素质良好而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同时,学校每年均有一定数量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前往美国、英国等国家继续深造。

湘潭大学毕业生以基础好、素质高、能力强、有艰苦创业、开拓精神而深受用人单位的青睐和好评,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1%以上,是全国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之一。中国工程院院士欧进萍,中国科学院院士、首届“冯康科学计算奖”获得者袁亚湘,世界知名数学家、美国宾州大学计算中心主任许进超,国际三维打印制造领域知名专家、“SLS(选择性激光粉末烧结)之父”、1996年度世界100位应用科学领域突出贡献奖获得者许小曙、著名电视策划人王鲁湘等,都是湘潭大学的校友。

惟楚有才,于斯为盛。伴随着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战略和教育强省战略的深入实施,湘潭大学将始终坚持“面向社会、服务社会、引领社会”的办学理念,坚持“立足湖南,面向全国”的发展目标,坚持“改革、提高、质量、特色”的工作方针,以高素质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立足新平台,抓住新机遇,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在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位居同类院校前列的特色鲜明的研究教学型高水平大学,成为引领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示范性高校。

湘潭大学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到我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学校将为你们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科研条件与环境。我们相信在湘潭大学这片沃土上,你们将成为社会的中坚、国家的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