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实施方案|

“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四川篇”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全面贯彻县委、县局党组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意义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在全省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是当前全省管总的、紧迫的政治任务。抓好这项工作,对于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加深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川篇”的理解把握,切实提高理论素养;
对于坚持问题导向,在总结成功经验基础上查找突出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省情认识,把握四川发展阶段性特征,丰富完善治蜀兴川战略决策和措施办法;
对于切实转变干部作风,以“三严三实”要求推动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在通江落地落实,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活动目标 通过“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真正把全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奋起直追、开拓创新上来,把精力集中到抓党建、抓工作、促落实,创建特色市场监管上来。更加清醒认识到当前与其他市场监管单位的差距,切实增强新发展理念,树立正向激励的鲜明导向,找准发展方向,放开手脚干事。认真查找干部职工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克服不思进取、安于现状、消极怠慢、急功近利等不良思想,切实做到思想、作风、能力上有新提高,用新的好办法落实好工作,促进市场监管工作上新台阶。

三、活动内容 (一)大学习。主要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川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要求。通过大学习,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对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要求,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上来。

(二)大讨论。主要是紧密结合我所工作实际,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对照省委清华书记提出的6个方面重大问题(如何把握新时代四川发展所处的历史方位、如何推进四川高质量发展、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如何抓好乡村振兴和民生改善、如何抓好“三大攻坚战”、如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鼓励支持党员干部解放思想、畅所欲言,既讲成绩又讲问题,既摆情况又作分析,既讲宏观思路又提具体建议,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良好局面。力争通过大讨论解放思想、破除“盆地意识”;
通过大讨论增进共识、凝聚力量;
通过大讨论查找工作短板、发现薄弱环节、找到改进方向,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三)大调研。主要是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川篇”,结合市委“一个愿景、两个跨越、三大发展战略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总体谋划,立足改革发展实际情况和需要,结合市场监督管理单位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讲究方式方法,重在提高调研实效与质量。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拘泥旧有框框套套,不预设观点结论,确保调查研究深入扎实。要本着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查找差距的目的,不讳言问题、不回避矛盾,不照抄照搬,不搞“空对空”,保证调查研究成果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要坚持从严从实、作风深入,深入项目、深入一线,让调研成果真正体现实际、反映实情,为发展科学决策服务。要结合实际,列出相应课题,组织开展针对性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成果。

四、时间安排 “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从2018年4月25日开始,至2018年9中旬结束,大体按以下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5日—5月10日) 4月26日,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委书记彭清华同志在全省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读书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晓春书记在全市县处级主要领导干部读书班上讲话精神的动员讲话,对“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4月26日前,印发《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的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1日—8月上旬) 5月10日前:配合局党组完成有关活动工作。

7月上旬:基本完成调研课题,并形成阶段调研提纲书面材料。

7月中旬前:书面调研报告局党组。

7月下旬至8月上旬前:对调研报告进行修改完善,以多种形式推动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成果转化。

(三)总结交流阶段(8月中旬—9月上旬) 8月底前:完成所调研课题,并形成书面调研报告汇编成册。就“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提出的解决办法和建议措施等成果向局党组报告。

**市场监督管理所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