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规矩才能有作为(在新干大讲堂的讲课提纲)】 有规矩才能成方圆

讲 课 提 纲 一、什么是规矩 在讲“规矩”之前,我们先要了解什么是规矩?规和矩本是古代用来画圆和画方的工具,也指校正圆形和方形的两种仪器。《辞海》对“规矩”一词有两种解释:一是指一定的标准、尺度、规则、制度、程序或套路;
二是指处事合乎标准或常理、行为端正老实。两者都是指做事的标准,为人的准则。我国有两句古话对“规矩”的重要性进行了最好的诠释:一句是《史记》中的“人道经纬万端,规矩无所不贯”;
另一句是《孟子》中的“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这两句话的基本意思都是指人们的言语行动要遵崇法度、遵守规矩,若违背了法度、破坏了规矩,必然受到惩罚,提醒人们要按规矩办事。

对我们党政部门和领导干部而言,我个人理解,规矩是对法律法规、党纪党规、规章制度的遵守、履行和坚守,又包括道德规范、行为规范、工作礼仪等方面的内容。

翻阅党的历史,我们党正是靠着规矩一路走来。下面,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开国领袖们是如何定规矩的?西柏坡时期,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会场最初悬挂的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朱德的画像。毛泽东一进会场便批评道:“开会不要挂我们的画像,这样不好,应该挂马恩列斯的照片。”于是,第二天就只挂了四位国际伟人的像。可大家议论纷纷,说法不一,又将毛泽东和朱德的画像挂在两旁,结果再次受到毛泽东的严厉批评。就这样,毛泽东提出了“六不”规矩,即:一不做寿、二是送礼、三少敬酒、四不拍掌、五不以人名作地名、六不要把中国同志与马列恩斯平列。

这些规矩虽然没有写进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会议决议,但是经过毛泽东和党中央的大力提倡和坚持,已经成为共产党人的日常行为准则。毛泽东同志对自己也立下不少规矩,他曾说自己的“亲情规矩”有三个原则: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

刘少奇同志也多次强调:“国家主席也是人民的勤务员,和普通工作人员一样,只是分工不同,所以他处处以身作则,不搞特殊。”他经常外出考察、调查研究,每次出发前总要向身边的工作人员交待“四不准”规矩:一是每到一地,不要人家接送;
二是到任何地方,不准请客吃饭,铺张浪费;
三是不准向人家要东西,人家送上门来的也要婉言拒收;
四是参观时不要前呼后拥地陪同,有个向导引路就行,不要影响地方负责同志的工作。1961年,刘少奇到湖南农村搞调查,告诉随行的工作人员说:“这次下去要以普通劳动者的身份出现,一切轻装简行,只要两部吉普车就行了。”有一天,他们到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湖塘公社王家湾去调查情况,回来时刚好下雨,泥泞路滑,刘少奇身着蓝布衣,手撑雨伞,步行回到住处,住处是一个破旧房屋,窗户敞开,用布遮挡风雨,他们自带柴米油盐,自己起火,刘少奇还和大家一样吃了粗茶淡饭。

周恩来同志也经常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讲规矩。1949年4月25日,刚刚解放的北平电车厂遭敌特纵火破坏,周恩来一听到消息就马上中止正在进行的会议赶往火灾现场,并当即给北平市公安局立了一个规矩,他说道:“今后,你们公安局的领导遇到大的事件、案件,必须亲临现场指挥! ” 我们如今提倡的“光盘行动”,其实一直是邓小平同志的规矩,每每吃饭必须执行。1980年7月,邓小平与家人一起入住武汉东湖宾馆,每次家人围坐在一起吃饭,他和夫人卓琳都会教导孩子们将盘子清空,不要剩饭剩菜,而且还教育工作人员也一定不能浪费。邓小平还给改革定了个规矩,他反复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是大规矩,是不可逾越的框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立规矩、讲规矩作为重要抓手,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2014年10月25日,新华社“新华视点”微信刊发了《习近平八论“规矩”》一文,文章梳理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规矩”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第一次是2012年11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第二次是2013年7月7日至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军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强调:“军委同志要继续发挥带头作用,从具体实在的问题抓起改起,定了规矩就要照着办,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一步一个脚印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真正落实好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第三次是2013年7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革命圣地西柏坡,在一间长方形的土坯房(著名的九月会议旧址)召开座谈会上提到:“这里是立规矩的地方。”(研究了关于国家与政党体制、关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关于学习、关于进京 “赶考”、关于“两个务必”、关于六条规定、关于党委会工作方法等重大问题)第四次是2013年8月28日至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强调:“领导干部要把深入改进作风与加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襟怀坦白、言行一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对党忠诚老实,对群众忠诚老实,做到台上台下一种表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第五次是2013年9月13日至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参加省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强调:“对每个领导干部,都要加强民主集中制的教育培训,使大家熟悉民主集中制的规矩,懂得民主集中制的方法。”第六次是2013年11月3日至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强调:“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让大家都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第七次是2014年6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领导干部要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第八次是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各级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联系服务群众、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制定和修订了一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扎紧了制度笼子,强化了对不良作风的刚性约束,按规矩办事、按规矩用权意识显著增强,越界犯规行为减少。” 2015年1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指出:“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 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特别是《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其中提到“必须”有77处、提到“应该”有6处、提到“严格执行”有3处、提到“自觉”有18处,这是中国共产党时隔36年给党内生活再立新规(1980年2月召开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制定出台了《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二、如何讲规矩 对于如何讲规矩?习近平总书记给我们广大党员干部指明了方向。2015年1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
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
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
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如何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必须”的要求,我认为关键是要做到“五讲五自觉”:
一是讲政治,自觉维护中央权威。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二是讲团结,自觉维护班子形象。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三是讲程序,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不得我行我素,遇到重大问题不得擅作主张,更不能先斩后奏。

四是讲大局,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五是讲原则,自觉守住从政底线。不得纵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

那么,规矩包括哪些内容?对我们党员干部来说,首先要遵守政治规矩。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对我们党的政治规矩作了全面深入地阐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
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 从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中,可见政治规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党的章程。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 ,党章是总规矩。

二是党纪党规。在我们国家,法律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党纪党规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而且很多地方比法律的要求更严格,比如《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还有前不久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刚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等,这些都是党员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

三是法律法规。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休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我们党员干部都是中国公民,因此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这是毫无疑问的。

四是优良传统。在党的奋斗历程中,逐渐形成并传承下来的许多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不断取得革命、建设、改革胜利的重要法宝,比如实事求是、群众路线、艰苦奋斗,等等,这些都是我们党员干部在面对改革发展稳定等新形势、新任务时必须传承和发扬的。

除了这些政治规矩之外,我们党员干部在工作和生活当中还有许多其他的规矩遵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道德规范。我们党员、干部首先是一个普通公民,要求普通群众做到的,我们自己首先要做到。这里我重点讲一下职业道德,《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到:“职业道德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要大力倡导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 。”可见,职业道德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第一、爱岗敬业。爱岗敬业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最基本、最起码、最普通的要求,是职业道德的核心和基础,是社会主义主人翁精神的表现。爱岗,就是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
敬业,就是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核心要求是严肃认真,一心一意,精益求精,尽职尽责。第二、诚实守信。诚实就是表里如一,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
守信就是信守诺言,讲信誉,重信用,忠实履行自己承担的义务。诚实守信是各行各业的行为准则,也是做人做事的基本准则。第三、办事公道。办事公道是千百年来人们所称道的职业道德,它要求人们待人处世要公平、公正。第四、服务群众。服务群众就是为人民群众服务,是指社会全体从业者通过互相服务,互相帮助,促进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幸福。第五,奉献社会。奉献社会就是积极自觉地为社会做贡献,这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本质特征。奉献社会自始至终体现在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和服务群众的各项要求之中。奉献社会并不意味着不要个人的正当利益,不要个人的幸福。恰恰相反,一个自觉奉献社会的人,他才真正找到了个人幸福的支撑点,奉献和个人利益是辩证统一的。

二是行为规范。人社部印发的《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不仅仅是对公务员提出的要求,也是对所有公职人员提出的要求,主要包括8个方面内容,其中有些内容与前面讲到的政治规矩和道德规范相似。第一、政治坚定。要求公务员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忠于国家。要求公务员热爱祖国,忠于宪法,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政府形象和权威,保证政令畅通。遵守外事纪律,维护国格、人格尊严,严守国家秘密,同一切危害国家利益的言行作斗争。第三、勤政为民。要求公务员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钻研业务,甘于奉献。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热爱人民,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自觉做人民公仆,让人民满意。第四、依法行政。要求公务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滥用权力,不以权代法,做学法、守法、用法和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的模范。第五、务实创新。要求公务员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说实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踏实肯干。勤于思考,勇于创新,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大胆开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第六、清正廉洁。要求公务员克已奉公,秉公办事,遵守纪律,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不贪赃枉法。淡泊名利,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爱惜国家资财,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第七、团结协作。要求公务员坚持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不搞自由主义。认真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服从大局,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团结一致,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第八、品行端正。要求公务员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学习先进,助人为乐,谦虚谨慎,言行一致,忠诚守信,健康向上。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端庄,仪表整洁,语言文明,讲普通话。

三是规章制度。七十二行,每一行都有每一行的规章制度。对于我们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来说,遵守规章制度是保证工作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保障。这些年,县委、县政府也下发了许多相关的文件。比如县委全委会和县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县委在2009年12月30日,下发了《中共新干县委全委会工作规则(试行)》和《中共新干县委常委会工作规则(试行)》(干发[2009]13号)。县委全委会工作规则要求:凡属全委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全委会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个人意见,在全委会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违背全委会决定的言行。县委常委会工作规则要求:县委常委会及其委员必须遵守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基本原则;
常委会委员要支持书记的工作,接受书记对自己工作的检查和督促,自觉维护县委及其常委会内部的团结;
凡经县委及其常委会研究决定了的事情,各位常委会委员都必须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要求,在自己分管的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执行决定有困难的,要主动向常委会提出建议,在常委会没有改变决定之前,仍要坚决执行。比如紧急信息报送工作,“两办”在 2015年9月30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干办字[2015]168号),文件明确了紧急信息的报送范围、报送时限以及坚持归口上报的原则。要求各地、各部门在发生重大死亡事件、重大交通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紧急事件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以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报告。如果因为事发突然或者情况不明来不及书面报告的,可以先以电话形式报告,并在2小时之内补充书面材料,决不允许以事件仍在调查之中为由,故意迟报、漏报、瞒报紧急信息。突发事件的县直主管部门在向市直单位上报有关紧急信息时,必须先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严格把关,并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确保信息内容的一致性和准确性。比如新闻舆论宣传报道工作,“两办”也在2013年5月2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我县新闻舆论宣传报道的实施细则》(干办字[2013]68号)。文件主要包括县内新闻舆论宣传管理细则、县外新闻媒体采访管理细则、突发事件及重大群体性事件报道管理细则、舆论监督工作管理细则等方面内容。要求县外新闻媒体记者到新干采访时,被采访单位应及时向县委宣传部报告,并由县委宣传部负责核实身份,经县委宣传部确认同意采访后,属报刊、网络类记者,由县新闻报道中心或新干县报或网宣办具体负责衔接、陪同、协助采访事宜;
属广播电视类记者,由县广播电视台具体负责相关事宜。各地、各部门邀请县外新闻媒体来新干进行新闻采访、拍摄、制作各类节目,必须报县委宣传部审批后方可进行。县内突发事件的报道,由县委宣传部归口协调,新闻通稿由县委宣传部负责,县委主要领导把关,对内对外宣传口径以新闻通稿为准,任何人不得未经允许或改变通稿宣传口径对外发布信息 。对外报道或对外辟谣工作由县委宣传部会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突发事件所涉及到的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自行向外提供资料、发布信息;
凡发生在县内的各类事故,是否进行公开报道,均由负责该事故处理的县级领导(或由其指定的单位)和县委宣传部决定,并负责报道文稿的审签。比如领导干部外出和会议(活动)请假报备工作,“两办”也在2015年8月27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外出和会议(活动)请假报备制度的通知》(干办字[2015]148号)。文件要求各地、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离开新干辖区出差、出访、离岗休假、学习培训时,除履行正常的报批程序外,须提前3天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填写《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单》,还要将《报备单》报送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秘书股。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必须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派员参加县委、县政府、县委办、县政府办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因参加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陪同上级领导调研,处理特殊重要公务或因病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时,须填写《会议请假报告单》,说明请假理由,安排代会人选,请假未经批准,不得缺席,不得安排其他负责人代为参会。比如公文处理工作,“两办”也在2012年12月14日,下发了《关于实施<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包括《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两方面内容。其中,《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公文拟制”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公文起草过程中,起草单位必须征求相关地区或者部门意见,力求达成一致。公文文稿签发前,应当由发文机关办公室进行审核,经审核不宜发文的公文文稿,应当退回起草单位并说明理由;
符合发文条件但内容需作进一步研究和修改的,由起草单位修改后重新报送。公文应当经本机关负责人审批签发,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
党委、政府的办公室根据党委、政府授权制发的公文,由受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签发 ;
签发人签发公文,应当签署意见、姓名和完整日期,圈阅或者签名的,视为同意;
联合发文由所有联署机关的负责人会签。

四是工作礼仪。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被称为“衣冠上国,礼义之邦”。在日常工作之中,我们党员干部也有一些基本的礼仪规范必须遵守,这就是工作礼仪。就时间而论,工作礼仪适用于党员干部的一切上班时间之内;
就地点而论,工作礼仪适用于党员干部的一切办公地点之内,也就是说,在一切工作场合,作为一般性守则的工作礼仪,是每个党员干部都必须遵守的。具体而言,工作礼仪主要包括注重服饰美、强调语言美、提倡交际美、推崇行为美等方面的内容。比如请示汇报时的礼仪。管理学上有一条著名的原则:上级只能越级检查,不能越级指挥;
下级只能越级投诉,不能越级请示。越级请示汇报,容易造成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信息的了解和掌握不对称,也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因此,常常会被认为是“官场大忌”,甚至被视为不讲政治、不讲规矩的表现。当然,在工作中如果遇到重大紧急事件,需要更高层领导立即 “拍板”的,也可以越级。因为此时如果逐级上报,就可能延误时机,造成不良后果。但是,越级请示始终是“非常规之举”,在特定环境下越级请示,并得到高层的明确指示之后,当事人除了执行指示之外,还需要尽快向直接上级说明情况,力求获得对方的理解和支持。比如参加会议时的礼仪。开会时,与会人员要提前进入会场,依会议安排落座,并将手机关闭或调整为振动状态,会场内不要接打电话,更不要交头接耳;
开会时要提前带好笔记本,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如果根据会议安排需要发言的,发言时要注意把握发言时间,并突出主题、突出重点;
未经会议主持人的允许,不得随意打断他人发言或插入异议。比如进入同事办公室的礼仪。进入同事办公室时,一定要先敲门,一般用食指有节奏地敲三下,在得到同事的允许后才可以进入;
在与同事交谈的过程中,最好不要接打电话,如果确实有重要电话,要事先向同事解释,并在征求同事的意见后才可以接打电话。比如乘坐电梯时的礼仪:我们伴随客人来到电梯门前时,要先按电梯呼梯按钮,轿厢打开时,要先行进入电梯,一手按开门按钮,另一手按住电梯侧门,礼貌地请客人进入电梯轿厢;
进入电梯后,按下客人要去的楼层按钮,若电梯行进间有其他人员进入,可主动询问要去几楼并帮忙按下,电梯内尽量侧身面对客人;
到达目的楼层后,我们要一手按住开门按钮,另一手做出请出的动作,待客人走出电梯后,立刻走出电梯,并热诚地引导行进的方向。

比如乘坐轿车时的礼仪:我们上下车时,要按照客人先上后下的原则,上车时让客人先上,下车时让客人后下。位置上也很有讲究,当有专职司机时,要从方便客人和安全性的角度出发,由于右侧上下车更方便,后排的安全系数更高,所以乘车时要按照右边为上、左边为下和后排为上、前排为下的原则,例如双排五人座轿车的顺序依次为:后排右座、后排左座、后排中座、副驾驶座;
当客人亲自驾车时,为了体现对客人的尊重,我们要坐在副驾驶座,其次是后排右座、后排左座、后排中座。比如引领客人的礼仪。引领客人时,我们应该走在客人的左侧前方,当位置和场所有所改变时,需要用手势事先告知;当通过走廊时,让客人走在走廊中央,以示对客人尊重;
上楼时客人走在前面,下楼时客人走在后面。这些虽然都是小事,也是我们常说的小节,但也体现了一个人的修养和情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