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价_统计参与政府绩效评价和民意调查探索

近几年来,我市承担政府绩效评价民意调查的项目越来越多,如道路交通安全调查、群众安全感调查、5‰人口劳动力、“平安浙江”调查、工业企业创新调查、沿海地区社会经济基本情况一次性调查、工业企业用地情况调查等。通过数据分析,撰写调研报告,为市委市府制订相关政策提供了依据。也引导了公众参与政府绩效评价,推动了公共管理工作。

将民意纳入政府绩效评价,是人民当家作主的表现,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和运行机制,提升政府管理能力和水平,提高政府效能的有效途径。这项工作在国外已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方法体系和运作模式,发挥了重大作用,受到各国关注。但我国这几年才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瑞安统计局在这方面作了一些工作,也进行了探索。

  一、政治背景   政府改革的目标是提高政府绩效,而绩效评价则被认为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我国传统的政府绩效评价主要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内部的评价,容易导致少数官员只唯上、不唯下,结果是上级满意而群众不满意;
容易导致少数官员片面追求少数被考评的指标,不注重可持续发展与民生问题;
容易导致官员弄虚作假,出现统计水分。党的十六大以后,开始突出“以人为本”,关注政府的服务质量评价,在政府绩效评价探索过程中积极引入民意调查,民意导向渐渐成为政府绩效评价实践的趋势。应该说,这种趋势与我国的民主政治改革以及经济社会变革有密切的关系:
一是用“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的标准衡量政府部门的工作,其本质就是公民行使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体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变革,这必然要求民主政治建设与此相适应。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就是执政党适应这种发展变化而采取的重要措施。党的十六大报告就提出:“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在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上,又提出:“要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各项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党的十七大报告更具体地提出:“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因此,大力推进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积极探索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途径,丰富发展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具体形式,已成为各级政府自身建设所面临的重要任务。

二是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是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水平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需要。

1.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需要。党的十七大报告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高度要求“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的形式是多样的,如,政府所举办的公开民意征集、政府重大行政行为的公民听证、政务活动和政府部门绩效的公众评价等等,其中开展民意调查就是一种重要的方式。

2.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人们对改革的预期普遍提高,共享改革成果的呼声更加强烈,迫切需要兼顾各方面利益。同时,由于利益关系加速调整,一些人与人之间、人与环境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深层次问题凸现,各种人民内部矛盾明显增多,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群体事件还不少。在这样的形势下,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迫切需要通过社情民意调查工作发挥“晴雨表”、“预警器”的作用,及时收集社会各界对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决策部署的思想反映。

3.多元社会的利益诉求机制的需要。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日益提高,人民生活极大改善,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导致社会利益结构也发生了相应的调整,原有阶层的内部分化、利益主体交叉流动现象增多,非公有制组织、自由职业者、中介机构组织等多种新的利益群体和社会阶层逐步形成,特别是一些享受改革开放成果很少的阶层和群体,其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其利益诉求需要通过社情民意表达机制反映。

4.社情民意表达机制的需要。由于我国处在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并存期,经济社会生活中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益凸现,因分配、征地、环保、就业、就学、就医等民生问题引发的矛盾日益增多,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迫切需要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及时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社会民生问题的意见建议,为制定解决民生问题的政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5.提高公共行政管理水平的需要。经过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国力大大增强,人民生活总体水平达到小康,建立服务型政府成为提升公共行政水平的必然选择。而公民作为政府服务对象,其意见和需求的表达,成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一环。公民作为政府服务的接受者,直接感知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与能力,其现实生活现状与政府表现直接相关。所以,公民理所当然地应该成为政府绩效的评判者,对政府绩效具有重要的发言权。通过民意来测评政府的绩效,对转变政府职能和运行机制,提升政府管理能力和水平,提高政府效能具有现实意义。

  二、存在问题 民意调查在政府绩效评价中的应用涉及的政策性强,敏感性高,只有确保民意调查的科学性和操作的规范性,才能保证调查结果的科学性和可信性。尽管目前民意调查在政府绩效评价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但由于民意调查在政府绩效评价实践中应用时间不长,有些政府绩效评价部门对民意调查的专业性认识不足,对民意调查工作实施缺乏系统性研究,在操作中存在有待改进的方面。具体来说:
1.在从事调查人员方面,调查任务与调查力量不协调。

县级统计机构承担了大量的统计数据调查、审核、汇总任务,但是县级统计机构人员配备和力量还不足,与统计工作量之间矛盾比较突出。

2.在调查的样本方面,比较注重样本的数量,容易忽视样本的科学性。如采用街头设点、登报评议、网上调查、设意见箱等方式,组织开展类似“万人评”的活动,样本的数量可以达到一定规模,但就民意调查的科学性而言,样本如何获得,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收集意见,都会影响到评价的效果。从社会调查的系统性上来说,采用具有明确规则的随机抽样法,让每一个评价对象都有发言机会,才能得到真正有代表性的民意,而在调查的样本量设计上,也需要针对所考评部门的数量,以及不同的部门所覆盖的服务对象的类型来确定样本数量、样本结构,并要充分考虑到统计学意义,包括样本量的置信区间,以及样本误差等因素。不重视样本的科学性,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调查质量是无法保证的。

  3.让公众评价所有政府部门的绩效,缺乏一定的针对性,导致评价结果缺乏实质性应用。首先,有很多部门是普通公众没有接触过的,例如专门为企业服务的经济管理部门、党委部门,不直接为公众提供服务,也不直接和公众接触,让公众评价自然是不够科学;
其次,很多部门是交叉服务部门,既服务企业也服务公众,只选择普通公众来评价是不全面的;
再次,选择的公众如果没有直接和部门有接触,做出的评价只能是印象,而不代表对其真正绩效的评价。

  4.专业指标和指标数量多,部分指标设置过于笼统。实际上,在群众评价政府的工作中,用什么样的指标来进行评价,是获得客观评价的关键。调查指标的设计不能站在政府部门的角度,而应站在政府部门服务对象的角度来考虑,同时指标还要考虑当前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各个不同类别部门的差异。在指标体系的设计上,从评价者的角度考虑,指标不能太复杂,数量也不应太多,不然很难取得评价对象的配合。

5.在民意测评不同政府部门中过于强调排行榜的作用。只要是评价,必然会有最终的表现排行榜,在一定程度上是激励各个部门去努力改善工作。但由于不同类别部门之间差异较大,因此排行榜的作用不能过分夸大。首先,不同类型的政府部门的表现和其服务对象的期望有很大的关系,因为他们的工作复杂程度、工作的要求和面对的群体不一样。比如不能用执法部门的工作标准去要求党委部门,因此,将党委部门和执法部门一起排队来比高低就有失偏颇,只有类型相近、工作复杂程度差不多、服务对象也基本一致的前提下,才具有可比性;
其次,简单的一次排名并不能完全看出部门的表现,测量各个部门在不同年度的排名表现可以弥补这种不足,因为排行榜中的稳定表现才能代表政府部门的真实水平;
再次,排名只是一种激励部门之间提升工作的手段,并不是目的,对于各个部门来说,及时向他们反映工作中的优势、存在的问题,提供改进方向,远比提供排名要实用和有意义,如果过于突出排行榜的作用,各个部门焦点就会转移到提高“排名”,而不是改善工作, 评测成为被评单位的一种负担。

  6.将民意调查的结果完全等同于政府部门绩效。根据民意调查的结果直接确定政府绩效,似乎简单而且直接,但公众意见只是评价不可或缺的一个视角,政府的绩效还需要综合考虑不同部门的投入产出的比例关系,比如很多部门还有硬性的指标,还有很多部门还涉及到多个服务对象包括内部服务对象的协调等,同时政府内部还有平时的绩效考核,这些绩效都是政府总体绩效的组成部分,单纯将公众评价作为全部的考核依据,有欠科学性。所以,民意调查的数据只能占据一定的比重,这样得出来的绩效既兼顾了公众意见,同时也将其日常的工作表现和行为综合考虑在内。

  7.政府绩效评价的民意调查工作缺乏长效机制。目前各地开展的政府绩效评价所需的民意调查工作,普遍缺乏一个长期、有效的机制,认为必要时采用民意调查的方式来征求公众的意见。事实上,政府每年的工作重心不同,公众对政府的要求也有所不同,每一次的评价可以帮助政府部门了解公众对一年来政府部门服务的评价、对政府工作的建议,可以及时帮助各政府部门改进不足,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因此偶然一两次的评价并不能解决问题,要使评价产生实效,真正让群众满意,需要长期的和稳定的工作。因此,民意调查工作需要保持稳定的操作方法和体系,制定明确的评价制度,明确评价的相隔时间、指标体系、预算,以及发起部门,直接责任人,外聘第三方机构等细则,并给予相应的财政预算支持。

  四、建议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的全面转型时期,将“民意成绩单”纳入政府绩效考评,既包含了民主科学考核要义成分,又产生了用科学发展观引领正确政绩观的导向作用,还倡导了政府工作公开与监督的政治文明之风。各级政府应抓住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利时机,全面推进绩效评价工作,完善民意调查工作。

(一)立足国情,渐进推行。

我国政府绩效评价中民意调查工作不能对西方的模式照抄照搬,必须立足国情,深入研究,渐进推行。要根据我国政府管理的传统历史、实际能力和制度环境等实际情况,提出公众评价政府绩效稳妥可行的实施方案,选择恰当的评价范围,在充分论证和试点的基础上,分步骤、有重点地实施。在制定评价体系时,要按照政府的职能进行分类设计,经济发展与社会管理并重,管理职能与服务职能兼顾。要选择比较贴近实际、 贴近社会、工作比较具体的部门,先行开展评价工作。

  (二)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价民意调查体系。

要使政府绩效评价民意调查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结构完整、功能配套、操作易行的调查体系,提高民意调查操作的规范性和增强调查结果的公信力。该体系既要关注政府绩效的总体部署,又要选择适当的调查模式,体现分部门、分项目、分层次、分地区特点。它应包括:调查指标体系、调查方式体系、调查程序体系、调查组织体系、调查制度 体系等。

  (三)发挥非政府民意调查机构的作用。

政府绩效评价民意调查是一项专业性强、技术含量和规范化程度高的工作。为了保证评价机构独立工作,免受被评价的政府机关干扰,保证评价结果真实可信,有必要逐步形成相关的独立评价机构。在国外,除了政府部门自设的民意调查机构外,也有独立于政府的民意调查机构和商业调查公司。在我国,目前民意调查机构大多属于“官办”,以设在政府统计部门的居多,这与现在的民意调查机构主要是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的职能有关。所以,从民意调查机构的独立性、中立性方面考虑,在政府民意调查机构之外,应该鼓励和培育更多的民间民意调查机构。而政府的责任是对这些调查机构和调查活动进行监督和规范。在健康的轨道上多向发展的民意调查,不仅是对政府民意调查的有益补充和辅助,也是提升政治民主水平的必然趋势和要求。

(四)提高实效,加强绩效评价民意调查的制度建设。

  由于政府绩效评价民意调查工作在我国还没有成熟,基本上处在地方政府自发状态,没有统一规划,也没有在政府系统全面推行,需要政府出台指导性文件,在民意调查的范围、领导机构、内容、结果的发布与应用等方面给予明确,通过制度来保证公众评价政府工作有序有效地推进。

  (五)提高公民政治参与能力与兴趣。

政府绩效民意调查的受访者是公民,不同的评价者所具有 的经验、直觉、所学的知识和所接受的训练不同,对同一项目的评价结果差异很大。所以,公民的素质,特别是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会影响到民意调查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参与意识的高低决定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也必然影响到群众对评价活动的重视程度,群众不重视就难免敷衍了事,或是自己乱填问卷或是出于从众心理盲目选择。参与能力除了受到参与意识的影响,还受到自身职业、受教育程度等限制,也为外部客观条件所限制,如政务公开状况、不同群众与政府各部门接触机会的多少等。所以,推进政府绩效民意调查工作,应着力培育公民文化,营造公民政治参与的氛围,提高公民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从而推动政府绩效评价工作的稳步向前发展。在制定评价体系时,要按照政府的职能进行分类设计,经济发展与社会管理并重,管理职能与服务职能兼顾。

我国政府绩效评价中民意调查工作不能对西方的模式照抄照搬,必须立足国情,深入研究,渐进推行。要根据我国政府管理的传统历史、实际能力和制度环境等实际情况,提出公众评价政府绩效稳妥可行的实施方案,选择恰当的评价范围,在充分论证和试点的基础上,分步骤、有重点地实施。要选择比较贴近实际、贴近社会、工作比较具体的部门,先行开展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