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督导组第三次对接会上交办问题整改方案

关于中央督导组第三次对接会上交办问题 整改方案 **市市扫黑办:
为坚决贯彻中央督导组要求,按照《中央督导组第三次对接会交办问题的整改方案》精神,我镇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主动认领自身存在问题,及时研究制定了方案,逐项议定了整改措施,具体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存在问题   1、对习近平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决策部理解不深不透,政治站位还不高,没有把专项斗争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2“一把手”政治责任、第一任行不到位,不能从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的高度出发,推动落实,存在着向上推、向部门推的现象。

3、工作落实上不够有力,工作推动还不够细不够实,存在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情况。没有把会议文件精神变成实实在在的举措。

4、压力传导不够,特别是镇、村千部工作责任虚化,行动滞后。

5、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方式方法不佳、质效不高,核查 力度欠缺。

6、标本兼治办法不多、治安巡逻抓得不实,矛盾化解 不深入不细致,宣传培训不能入脑入心;
辖区治安乱点摸排不细致,党委政府整治中牵头抓总、协调各方作用发挥不够。

7、农村集体资源和资产上缴、腾退进度较慢、成效还 不突出。

8、村级“两委”建设、软弱涣散班子整治仍需加强。

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力量仍然薄弱,工作保障还 需加强。

10、“五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工作不够扎实,发现 问题不多,工作仍需持续深入开展。

二、整改措施及时限 (一)通过党委会、镇村干部大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学习培训会,继续组织系统学习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以片为单位,由包片领导和包村干部深入各村,组织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政策、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进一步强化镇村干部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激发镇村干部自觉能动性,坚定不移的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坚决落实中、省、咸、**市决策部署,镇党委对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安排、再部署,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责任部门:党政办、综治办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二)进一步学习中、省、咸、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负责的态度,充分履行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坚决扛起扫黑除恶的“一把手”政治责任,深入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责任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 坚决落实中、省、咸、**市决策部署,已实实在在的行动,积极有力、扎实有效的落实相关工作。

责任部门:镇扫黑办、各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 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担当。构建了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牵头抓总,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具体抓,各村“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格局,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斗争顺利进行。与各村签订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责任书》并进行集体谈话,压实了责任。对各村开展专项斗争的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村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对工作不落实、工作滞后的村责任人进行问责。

责任部门:镇扫黑办、各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五) 采取群众举报与走访摸排相结合的黑恶线索摸排方式,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的决心,联合派出所、法庭等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责任部门:镇扫黑办、派出所、法庭、各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六) 进一步完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以治安巡逻、矛盾化解、治安乱点摸排政治等为抓手,党委政府牵头抓总,联合派出所、法庭在辖区内深入宣传发动、走访摸排,做到标本兼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责任部门:镇扫黑办、派出所、法庭、各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七) 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集体资源和财产专项治理行动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出击,推动专项治理持续开展,按时完成相关任务。

责任部门:镇扫黑办、各村 整改时限:七月底 (八) 开展2018 年村“两委”换届“回头看”,对“两委”组织建设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做好软弱涣散村组织整建工作。

责任部门:党建办 整改时限:2019年8月1日 (九) 在原有扫黑办成员基础上,镇党委政府又抽调了两名干部补充到扫黑办,同时安排优先扫黑除恶经费拨付。

责任部门: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 (十) 召开“五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工作推进会,并及时召开镇村干部会,再安排、再部署;
再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及各级相关政策及批示,深刻领会其精神及要求;
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宣传、再动员;
对处理过的所有案件再翻查、再深挖,对处理过的案件追查其背后保护伞;
对查办过的黑恶和刑事案件开展回头看;
纪检案件大起底;
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大起底。

责任部门:党建办、纪委办、扫黑办 整改时限: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