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委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体制机制问题研究,调研论文|加强体制机制建设

地方党委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体制机制问题研究 调研论文 (新城街道党委 )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也明确指出要高度重视和做好新形势下的社会管理工作,保证整个社会的正常秩序,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推进社区建设对于保障社会治安与稳定、丰富社区居民生活、关爱居民身心健康、疏导不健康情绪、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融合和社会和谐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街道党委推进社区建设面临的问题 (一)社区繁多,不堪重负。

社区建设是在党的领导下,由政府推动进行的政府握有大量的资源,通过至上而下的行政系统,可以调集社区建设所需要的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和行政资源,在这种情况下,党和政府的领导干预推进会加速社区建设的步伐,推动社区发展;
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也容易将行政系统内行政命令式的管理方式带入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中来,取代社区居民的自主性、积极性、创造性。现在的社区及社区建设就有行政色彩过浓政府干预过多的特点,社区居委会本是群众自治组织,但领导成员多是由上级指派,经费多来源于上级拨款,运行机制也带有极强的行政色彩比如:有些政府职能部门将自己应该完成的工作一股脑地推给了居民委员会,使其不堪重负;
有些政府组织将那些与居民利益关系不大相关的工作交由居委会完成,使其偏离了居民自治的基本宗旨;
有些政府组织权力下放委托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时,不按费随事转的原则提供必要的经费条件,致使居委会面临较大的经费困难;
有些政府组织采取强迫命令的方式让居委会协助开展工作,不符合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指导原则社区自治流于空谈,不能真正发展发挥基础民主。

(二)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存在缺位与越位的现象。

政府在执政理念上没有真正转变,随着社会的变革与发展,全能型管制型的政府要向有限型服务型政府转变,这就意味着政府要放弃很多原来负责的事务,特别是社会管理方面的事务很多要交由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去完成。对于社区建设,政府应当在把握大方向营造好发展环境的前提下,放手让社区居民社区自治组织社区内的中间组织非政府组织,以及经济类组织去操作。部分部门在该负责该配合社区组织社区居民搞好社区建设的相关事务中切实负好责任,做好服务工作。

(三)社区组织自身发展能力不足。

无论是社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还是社区内的社会组织、非政府组织,由于发展水平活动能力等方面的制约,本应发挥的作用没有发挥出来。目前,社区组织无论是从人员配置经费来源,还是组织运行机制上都不能适应社区居民和社区内各利益群体的需要,无法向其提供所需的服务经费问题,是困扰社区组织进行社区建设的一个大问题。

近年来,我市虽然加大了社区建设的投入, 2008年,将每个社区的办公经费由5000元增加到现在的4万元。并不断加大财政投入资金改善办公服务设施,就我街道而言,2005年以来,共新建设3个4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但是到位建设资金少于实际建设资金,街道只能通过自行协商欠账,其余3个社区仍有个2个社区阵地无自有产权,1个社区阵地建设资金不足。社区职能任务繁多,经费来源单一,缺乏独立长久充足的经费支持,制约了社区职能的更好发挥。

(四)社区居民对社区建设的参与意识不强。

由于居住形态生活方式与改革开放之前发生了很大变化,现在的社区仅仅是人们居住休息的场所,社区居民之间缺乏联结的纽带,相互之间社会交往也少,对社区的认同感、对社区事务的关心程度、参与意识都比较低。但是,社区建设是需要社区的全体居民积极参与、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的,很多诸如社区治安环境卫生人际关系和谐之类的事务需要社区居民齐抓共管,而非政府或社区组织独自所能完成的。

二、对地方党委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体制机制,推进社区建设的思考建议 (一)理顺政府社区自治组织等社会管理部门的关系,明确各自的责任分工,建立统一的管理体制。

政府部门要认识到管理的基本趋势是向自治方向发展,最终走向公民社会,因此政府的管理也要适应民主管理的需要而进行调整,由传统的直接管制走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要转变职能,下放管理权限,促进管理重心下移,并按权随事走,费随事转的原则,保证社区建设所必需的经费,建立权责统一的良性运行机制,彻底克服越位缺位的现象。党组织进行思想方向上的领导指导工作,政府部门在公共政策制度保障上为社区建设的良性运行提供保障,关键在于社区居民和社区组织利用现有的条件,积极进行社区建设,具体来说,一是要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明确居委会的工作职责;
二是要逐步改变各职能部门直接向居委会布置工作的状况,凡政府职能部门需要居委会协助完成的工作,都应当经市委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同意并统一安排,基层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向居委会布置工作任务时,应将交叉重合的工作综合起来交由居委会协助完成;
三是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培育社会中介组织承担一部分政府布置的社区工作,减轻居委会的行政工作负担;
四是改进工作作风,提倡一揽子会议一揽子报表一揽子台账一揽子报告,使居委会工作人员从**会海中解脱出来,从而逐步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 (二)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社区服务主要是在党委和政府的主导下,依托社区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利用各方面资源,直接为社区广大成员提供福利性、公益性服务和便民利民的生活服务,以不断满足社区成员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过程。社区是社会的构成单元,社会和谐要以社区和谐为前提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深刻揭示了发展社区服务对于构建基层社会新型管理体制的重要性。新阶段发展社区服务,一是要进一步面向各类弱势群体和优抚对象开展福利服务,特别要构建和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市医疗救助、特殊困难未成年人教育救助和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救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体系;
发展社区残疾人事业;
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构建居家服务体系,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
深化社区优抚工作。二要进一步面向广大社区成员开展便民利民生活服务,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以及为辖区内单位提供后勤保障服务。三是进一步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四是以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深入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建立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的社区志愿服务体系。五是构建政府组织、社区居委会、民间组织、服务经营单位和社区成员积极参与相结合的服务主体新格局。通过社区服务,解决居民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增强其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对社区事务的关心程度参与意识,实现社会系统的协调运转。

(三)培育发展基层民间组织,使之成为新型社会管理与服务的重要力量。

民间组织具有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功能,是和谐社会建设与新型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培育发展基层民间组织是构建基层社会新型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任务,在深入挖掘社区现有潜力的同时,政府和社区自治组织还应鼓励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和社区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居民自治组织可以充分调动起居民的参与热情和草根智慧,社区的非政府组织则可以代表社区内部分居民的利益,通过与其他群体组织政府等的谈判博弈而更好更高效地维护个人、群体的合法权益,减少社会成本,构建和谐的社区环境。由于经济社会文化制度环境等外部环境的不利因素,以及非政府组织自身运行机制不健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经费来源紧张等内部原因,一些非政府组织发展情况不是很理想非。政府组织要想健康快速地发展,首先需要健全自身运行机制,明确自身目标和价值诉求,为自己制定战略目标和长远的发展计划;
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在组织内部建立相互制约的机制,对决策者的组织行为进行监督;
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培育吸引留住优秀人才,提高组织活动能力;
培育组织的诚信度和美誉度,为自己增加获得尊重与信任的砝码。其次政府要创设良好的外部环境,包括民主取向的较为宽松的政治制度设计营造文化氛围,培养社会心理等,不断培育非政府组织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使其充分发挥出应有的社会功能。

(四)引导社区开展文化活动,使之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的阵地。

充分利用社区组织动员整合资源的优势,发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引领作用。支持引导社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为主旨,把蕴涵在先进文化中的精神力量渗透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渗透贯穿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工作中,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内化为社会群体意识,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