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_关于我市深化机关“效能革命”的几点思考

为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不断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2002年8月,我市提出要全面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并在全省率先成立 了行政效能监察中心。2003年8月,温州市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旨在提高政府办事效率、革除群众深恶痛绝的机关“衙门”作风、优化服务环境的“效能革命”。根据温州市的统一部署,我市进一步强化行政效能监察,推进了机关效能建设,使政府机关的办事效率有了较大的提高。据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自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以来,我市共减少审批项目653个,保留事项经审改总共减少环节35个,减少申报资料94份,压缩承诺时限1400个工作日。同时,我市严肃查处各种涉及效能问题的投诉案件,2002年8月以来,市效能监察中心接受投诉893件,其中涉及机关效能建设问题的603件,自办225件,转办378件。办理后,给予行政告诫的21件,提请纪委处分的24件,批评教育的39件,责成纠正的22件,协助解决的140件,解释澄清的224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2件,为国家挽回损失近400万元,为政府节省支出2000余万元。我市的“效能革命”,引起了温州市、乃至全国的高度关注,《人民日报》、《温州党风廉政》、《温州日报》、《瑞安日报》等媒体都对此作了报道。近日,我们瑞安市第12期中青班第五小组成员,就当前我市正在开展的“效能革命”进行了调研。现就我市如何深化机关“效能革命”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当前机关行政效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效能革命”主要是针对一些政府机关“衙门痼疾”十分严重,已严重制约经济发展的情况下开展的。2002年,瑞安市委、市政府根据调研得知,由于政府职责不清,效能低下,一些部门为谋私利,将检查作为创收手段,随意检查、违规执法突出。同时,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屡禁不止,导致我市大量企业外迁,且这股“外逃风”仍呈上升之势。在这种情况下,瑞安市委、市政府强烈意识到,我市要在新一轮发展中赢得主动,机关效能已到了非“革命”不可的地步。由此,一场以硬措施改善软环境,以软环境促进硬发展的“效能革命”之火,在我市机关各部门熊熊燃起。在这次“效能革命”中,行政机关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职能转换慢,办事环节多。政府机关既庞大又臃肿,跟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相比,可以说是老态龙钟。尽管我市进行了多次机构改革,改革后设置的这些部门,计划经济的成份仍然比较重,存在着审批多、收费多、办事环节多等问题。近年来,我市已经进行了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项目从审改前的943项减少到现在的290项,减少项目达69%。但据瑞安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根据《行政许可法》,这290项审批项目中还有许多项目尚需清理。审批项目多,办事环节多,再加上某些部门为了部门利益循私舞弊,造成行政效率低下。如马屿镇某企业,为了办理开工证,从3月份开始,直到9月份才拿到。行政效率低下,导致企业成本增加,进而降低了企业的竞争力,致使许多企业纷纷外迁,最后必将导致我市产业的“空心化”。此外,重审批、轻管理也是当前政府职能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一些部门为了谋私利,紧紧抓住审批权不放,而忽视了日常市场管理。如瑞安市经贸局原来掌管着旅馆的审批权,但对旅馆几乎没有进行日常管理。

(二)政令不畅通,工作不落实。比较突出地表现在矛盾上交,部门之间互相推诿扯皮,该牵头的部门不主动牵头,该配合的部门不主动配合,能推的部门尽量推。好多协调了的事情、发了交办通知的事情就是落不到实处。如当前我市比较突出的拆违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甚至引起了群众上访,但由于有关部门各自为政,拆违力度不大,拆后监管不力,导致拆了建,建了拆,群众意见很大。

(三)执法不公正,政务不公开。由于一些政府部门存在乱罚款、乱收费、假招投标、政务不公开、司法不公正,甚至个别领导索贿受贿、游山玩水、吃喝玩乐,群众对此意见很大。有的部门对领取低保资金不公开,救灾救济款发放不公开,项目资金分配不公开。有的部门虽然政务公开了,但是公开情况却很不规范,或者公开出来之后很久不换内容等等。特别是当前大部分的单位没有将本单位的电话费公开,将汽车修理费、招待费公开,这些都是一笔湖涂帐。政府部门不计运营成本,认为反正用的是国家的钱,不够可调整预算、可追加,这些现象应引起重视。

(四)服务意识差,观念没转变。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但现在有些公务员主仆关系错位,认为百姓找我办事就得服我管,要来投资也要服我管,这种错误观念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

(五)监督不到位,奖惩难实施。现在有的公务员“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由于纪检监察等部门人手不够,精力有限,对犯小错的公务员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关内什么事都不干的人还发牢骚,什么事都干的人苦不堪言,影响了工作积极性,其主要原因是公务员的激励机制还不健全,公务员相对来说还是“大锅饭”。

二、影响机关行政效能的原因分析 分析以上这些问题,我们认为,主要是由以下几方面原因造成的:
(一)政府职能定位不明确。由于历史的惯性及建国时期特定的社会环境,我国建立了“全能政府”,政府对社会的管理面面俱到,政府管得太多、管得太死而管不好,致使出现政企不分、政社不分、政经不分等现象。

(二)政府的行政行为不规范。由于我国各级政府还没有确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职能定位,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以及政府与社会之间缺乏分工,存在严重的错位、越位和缺位问题,致使出现部门间各自为政、政令不畅通、各自扯皮、效率低下等现象。

(三)政策公开透明不够。目前,各级政府仍有大量的政府政策是通过红头文件、会议纪要以及内部规章制度等形式来体现的,有许多重大决策出自领导讲话而不是法规和政府规章。这种做法既不符合WTO规定的公开透明和可预见性的要求,也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更不利于推进法制建设。

(四)执政理念尚未更新。过去,我国政府管理模式为管制型政府,长期以来,政府本位、官本位和计划本位严重,政府居高临下管理社会。现在,我国坚持“执政为民、立党为公”的理念,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在这种情况下,部分机关的执政理念仍停留在过去的管理模式上,不能适应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

三、深化机关“效能革命”的主要措施 “效能革命”的目标是提高公务员的素质,转变思想观念,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工作机制,完善监督机制,最终建成一个依法行政、廉洁勤政、高效行政、寓管理于服务中的效能政府。“效能革命”顺应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加快了政府职能转变的进程,得到了全社会的高度评价。在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革命”中,我们要警惕以下问题的出现:随着我市“效能革命”深入推进,要警惕机关单位有没有存在走形式、表面上应付搪塞的情况;
有没有工作不深入,只停留在文件层面的情况;
工作开展一段时间后,有没有疲惫厌战情况;
当又有重大的临时性工作出现时,有没有被其冲击、淡化的情况;
政府工作人员,有没有相互串连,形成利益团体,隐性对抗“效能革命”的情况;
一些人有没有故意夸大成绩,促使这项工作尽早结束,以摆脱自己的困境情况等等。这些问题应引起我市的警惕,要采取措施严加防范,确保“效能革命”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当前,着重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转变政府职能。加快转变政府的职能,规范政府的行为,一是做到该“退位”的坚决“退位”,对于那些可由市场、企业和民间办的事情,各级政府要尽快退出来,把权力交给市场、企业和民间。政府退位后,要鼓励发展民间协会组织,发挥民间协会组织的作用,让协会管理、约束和本行业经营行为。如前几年,温州打火机行业,就利用协会力量,打赢了欧盟的反倾销官司,维护了本行业的合法权益。我市也要借鉴温州的成功经验,发展壮大民间协会力量。二是该“补位”的应尽快补上。在完成退位后,政府应集中精力加强宏观经济调控,规范市场,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从而完善公平竞争,建立有序的市场体系,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同时,政府还要强化社会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政府不能忽视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要加强事先、事中、事后的调控。如当前我市房地产业,存在大量的短期炒作行为。房地产是我市的重要产业,一旦失控,将对整个瑞安的经济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政府应对此加强宏观调控。三是该“正位”的马上“正位”。理顺政府部门间的职能分工,地方政府和部门的责任、权力的规定要统一,杜绝政府部门之间职权交叉、重复等现象,健全行政程序法规,使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我市率先建立了市机关效能监察中心,之后又成立了机关“效能革命”办公室,存在着机构随意设置、重复设置之嫌,本身也是不效能的表现。因此,可以将市机关效能监察中心和市“效能革命”办公室合并为一个机构,这样既可以弥补市机关效能监察中心的人手不足,又可以理清部门职责。

(二)健全效能机制。按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和公约性的原则,认真抓好制度建设,使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解决好“职责不清、效率不高、工作不落实”的问题,初步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机制。要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公示制、首问责任制、效能考评制、失职追究制等一系列的制度。如岗位责任制要落实到具体的部门、科室和人员上,明确他们的工作职责。要完善否定报备制,对一些否定事项,要报上一级备查,防止一些办事人员随意否定审批事项,以便追究责任。要完善服务承诺制,现在国家的很多法律、法规,规定的办事时限很长,主要是把特殊情况都包含进去了,要结合我市实际缩短办事时限。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承诺期限,超了期限的要给予行政告诫等等。

(三)突出依法行政。要下决心解决办事不规范的问题,对那些与法律、法规和WTO规则不一致的文件规章进行清理。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修订的及时修订,并统一向社会公布。要制定依法办事的规则,做到每项事情、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促进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要强化执法监察,对执法人员的监督要加强,因为执法人员权力相对较大。如前阶段,我市环保局某分局的违法乱纪案,根本原因就是缺少对这些执法人员的监督而造成的。如果能做到依法行政,我们身边的违法案件就会减少甚至不会发生。

(四)改革审批制度。要清理行政审批,最大限度地实施备案制。加强“网上审批”建设,实行电子政务,实现审批提速。推行承诺制,借鉴上海市的做法,对方要办什么手续来,先写个承诺书,多久拿得来,可以先把手续给办了。要对许可审批、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要简化办事程序,对有些办事环节予以归并,把串联式审批改成并联式审批、“一网式”审批。如我市房管局实行房屋交易与权属登记一体化机制,局长、科长的审批权下放至窗口办事员,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办证效率。如给市政府的请示报告,上报的时候就转给部门,涉及相关部门同时提意见上来,限定几个工作日必须反馈回来,这样就可以大大提高办事效率。

(五)推进政务公开。政府机关对于老百姓来说,还是个“迷宫”,普通老百姓搞不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因此要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有关办事程序、岗位职责、办事要求、收费标准、热点问题等能公开的都要尽可能公开。特别是对一些热点问题如政府采购、药品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拍卖、国有资产出让、专项资金分配、农村税费征收标准、低保政策等都要尽可能向老百姓公开。现在,上海市已将刊登各项政策法规的政策公报免费公开发行,并在“中国上海网站”上刊登。我市也要借鉴上海的做法,力求做到凡是需要执行的政策、法规都应向全社会公布,没有公布的不能执行。

(六)强化效能监察。要使“效能革命”不流于形式、落到实处,必须强化效能监察。要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对投诉的案件要及时查处,对有关责任人要从严处理。当前我市在“效能革命”中处理违纪公务员时用的“行政告诫”,在《公务员管理条例》中是没有相关规定的,缺乏法律约束力。因此,要加大行政效能监察的力度,建立和完善公务员的奖惩措施。要拓宽监督的渠道,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同志、市民代表等社会各个方面聘请效能监督员,加强效能监督。同时,要强化新闻舆论的监督,对存在的问题要大胆的曝光。

(七)实施绩效考评。要研究制定科学、量化、操作性强的绩效考核制度和效能告诫、诫勉教育、责任追究等实施办法,严把考核关。把绩效考核与工作目标考核、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有机结合起来,并把考核结果作为机关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各个部门的“效能革命”开展情况纳入市里的综合目标考核,并加大考核的力度。各单位要建立行政机关效能绩效考评办法,对工作人员实行有效管理和科学考核。对那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行为,要及时给予行政告诫。要追究效能责任,对行政机关办事手续繁多,职责不清,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要责成纠正,督促限期整改;
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拒不改正的,给予该单位通报批评,直至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