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市委绩效考核办法】 九三学社郑州市委

九三学社市委绩效考核办法 为了建立和完善机关内部和不驻会市委班子成员的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全面完成社市委的目标任务,本着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奖勤罚懒的原则,结合社市委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考核的组织形式 第一条 成立目标绩效考核小组,负责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小组由主委任组长,市委成员和有关人员为组员。

第二章??? 考核范围内容 ? 第二条 属中共**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按其相关规定办理;
机关工作人员由目标绩效考核小组考核;
不驻会副主委的日常目标绩效考核由所在单位考核,社市委年终只对其考核三方面:参加社务活动的出勤情况、参政议政情况、所分管工作完成情况或完成主委交办的其它工作情况。

第三条 考核内容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依据。主要从德、能、勤、绩、廉考核其思想状况、工作思路、敬业精神、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完成目标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一)德:指机关干部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侧重从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三个方面考核;

(二)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侧重从政治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协调管理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四个方面的考核;

(三)勤:指工作态度和敬业表现,侧重从出勤情况和工作表现两个方面考核;

(四)绩:指工作量、工作质量、效益和贡献,侧重从本职位设置的考核要素与量化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方面考核;

(五)廉:指廉洁从政表现,侧重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方面考核。

第三章??? 考核方式 第四条 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包括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五条 日常考核是对机关工作人员所进行的经常性考核。通过检查工作、个别谈话、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和渠道了解考核对象的有关情况。

第四章??? 考核程序 第六条 年度绩效考核以平时绩效考核为基础,结合目标考核进行。秘书长为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具体负责人。

第七条 召开工作人员述职会议:
(一)进行考核动员。

(二)本人作总结。总结应根据考核内容实事求是地汇报个人的情况,要肯定成绩,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

(三)个人自评,并提出年度考核等次意见,与填写的各类考核表、原始材料,同时报考评小组。

(四)考评小组进行考评、审核。

(五)提交主委审定签字。

第五章??? 考核结果的评定和计分原则 第八条 对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结果的评定,采取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九条 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全方位考评。具体计分标准为:各部分的权重为“德”占20分、“能”占25分、“勤”占10分、“绩”占35分、“廉”占10分 。其中85-100分可确定为优秀,70-85分确定为称职,55-70分确定为基本称职,55分以下确定为不称职。

第十条 对不驻会班子成员的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具体计分标准为:各部分的权重为参加社务活动的出勤情况占30分、参政议政情况占40分、所分管工作完成情况或完成主委交办的其它工作情况占30分。其中85-100分可确定为优秀,70-85分确定为称职,55-70分确定为基本称职,55分以下确定为不称职。

第十一条 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得分=日常考核总分×30% +年终考核总分×70% 第六章??? 奖励和处罚 第十二条 考核结果作为机关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培训、工资调整、岗位调整等的重要依据;
作为不驻会班子成员换届改选的重要依据。

(一)机关工作人员在年度绩效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等,具有**职、**级、**升工资的资格。对绩效(表现)特别突出的,可给予记功或嘉奖。

(二)工作人员在年度绩效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可正常**升级别和职务工资档次。

2、一年内不得**升职务。

3、机关工作人员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次年前3个月为诫勉期。在诫勉期内,主管人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作谈话记录。诫勉期满,被诫勉人应做诫勉期思想、学习、工作的书面总结。

4、机关工作人员在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次年,仍不能达到称职或称职以上等次的,确定为不称职。

(三)机关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降职。降职决定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3个月内做出。降职后,其职务工资就近就低靠入新任职务工资档次。

2、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机关人员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同时,直接责任人年度绩效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一)对计划生育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廉政责任制度“一票否决”的重要目标任务,出现问题并构成“一票否决”条件的;

(二)因工作失误,在机关、党派及统战系统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在本年度受到社市委警告、严重警告及行政处分的;

(四)发生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所列各类行政过错,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的。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主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