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部门加强执法监督防范违法行为心得体会

近年来,地税机关切实加强执法制度建设,积极推进依法治税,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是,由于执法监督不够有力,税收执法中的不规范行为仍然比较突出。加强税收执法监督,进一步防范违法行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积极的努力。

一、采取有力措施,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执法监督。

地税机关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责任大,权力大,贡献大,但这个权用得不好,对社会危害也大。税收执法过程中也是如此。税收工作取得如此大的成就,领导居功至伟。但从案发的许多执法腐败案件中,腐败的“领导”,其作用也非常关键,也属危害至大。当前存在着“下级监督上级难,群众监督领导更难”的现象。所以要采取新的措施。要制定制度,对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的个人权力要严格界定,要加强对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对重大疑难执法行为的处理要实行合议制和委员会制,合议人员或委员会成员要增加专业人员的比重,要使民主监督制度化规范化。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置于集体领导之下,在一些重大问题的处理上,多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与班子成员商量,力争做到公开、透明,不能搞个人说了算。对偷逃税案件的查处,要认真听取审理委员会的意见,按程序、标准认定;
对税款征收、企业欠税等问题的决策,要与班子成员协商,达成共识;
执行上级政策,要听取有关业务部门和分管领导的意见,不能靠拍脑门决策,凭主观意志办事。

二、    税收执法监督,要提高科技含量,以提升监督效率。

提高科技含量,主要是指要提高信息化水平。就税收执法监督的事前监督而言,一方面要针对与税收执法相关的抽象行政行为进行监督,以强化源头控制,确保执法依据合法;
另一方面要对设立的执法程序和文书进行科学规范,以有利于建立一个科学的运行机制。这种机制既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又有利于内部监督、制约。前一方面,要运用现行的公文处理系统,使文书流转能自动导入监督环节,以确保文件发出前,由监督部门审核把关。后一方面,必须借助计算机网络。只有借助计算机网络,才能实现效率和监督的结合。税收执法的事中监督,主要是对权力比较集中的执法环节进行适当的权力分解,监督部门参与其中,以实施监督。这是一种特殊的程序设计,也需要借助计算机网络实现效率与监督的统一。就税收事后的监督而言,要突出日常化,发现问题要及时,要避免挂一漏万。在税收执法环节日益信息化的今天,税收执法监督必须信息化。这一方面需要提高执法监督部门和执法人员的信息化水平和能力,另一方面需要提高执法监督手段的信息化水平,如开发监控软件,加强日常监控。这项工作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三、    扩大执法监督范围,加强对重点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

目前税收执法日常监督,重点是对税收稽查执法行为的监督。税收稽查执法,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加强监督很有必要。但我们也应关注其他重点执法行为。如税收定额的公正性问题关注度也很高。另外如大额税收减免等重大审批事项,税收执法中的一些薄弱环节如税务行政处罚的规范化问题等,执法监督力度就不够。税收执法监督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执法监督重点并实行全面有力的监督。这样既能确保执法监督在推进税收法治过程中的职能作用发挥,又有利于减少基层分局由于执法监督对象单一而引起的不平情绪,促进税收执法监督的顺利开展。

四、    要积极借助外力,构建执法监督的完整框架。

税收执法监督,内部监督非常重要,但光靠内部监督是不完整的,必须重视外部监督。税收执法监督,必须敞开胸怀,把税收执法监督权交给社会和群众。

首先要主动接受专业部门的监督。对税务部门而言,来自专业部门的监督,主要有人大、法制、审计、财政、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对此,我们一是要加强沟通。可以考虑与这些部门建立了定期联度会议制度,按时召开通报会,交流情况,互通信息,增进了解,促进工作。二是要变被动接受为上门求助。可考虑主动邀请有关部门,组成巡视检查组,对我们地税税收执法情况和税风税纪建设情况进行巡视检查,通过巡视检查,帮助我们查找不足,改进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三是要协同工作。我们地税机关可与检察部门联手,共同研究制定并落实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举办预防职务犯罪法制专题讲座,建立预警机制。

其次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地税机关应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设置举报箱。还要建立局长接待日,随时听取来自群众的意见,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应考虑开展税收执法评议活动,主动征求社会各界对地税部门执法情况的意见,对来自社会各界的意见,应虚心接受,逐一进行整改。

再是要全面接受纳税人的监督,要把接受纳税人监督工作程序化,即把接受纳税人监督设计为执法的必定程序之中,同时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切实优化涉税服务,全面落实纳税人权益。在此基础上广开纳税人监督渠道,真心实意接受纳税人监督。

借助外力,构建执法监督的完整框架,这项工作应当引起地税机关的重视,我们应及时完善、提高、规范、推广,以使我们的执法监督水平更上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