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关于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自查报告

    区委及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

    根据市、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要求,结合2004年度我分管的工作,对一年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认真的回顾和自查,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我始终坚持以学习自警自励,以学习提高自我,以学习增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
二是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认真学习胡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纪委三次全会公报、省市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坚持用中央《廉政准则》、“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等党纪党规规范自己的言行,用法律政策指导各项工作;
三是加强科学知识学习。认真学习现代科学知识与时事政策,把握时事动态和政策方向,增强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使自己真正成为有知识、懂业务,胜任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通过学习,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保持了健康向上的人生追求和廉洁敬业的工作作风,增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兢兢业业为人民办实事的公仆意识,提高了自己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强化措施,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004年度,按照组织分工安排,我继续分管城市经济、组织、群团、信访、档案和区委日常工作。一年来,我严格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部门坚持“两手抓,两手都硬”的方针,一手抓分管工作的发展,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同分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落实责任,明确任务。要求各分管部门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一把手”领导责任,与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将廉政建设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考核,严明奖惩,做到了责任主体到位、责任分解到位、责任目标检查考核到位、责任追究到位。二是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利用检查指导工作、召开会议之机,教育分管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认真践行“三个代表”,消除“官本位”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今年,结合春季作风整训和两个《条例》学教活动,在各分管系统讲授了以“勤政为民、廉洁奉公”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教育课,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观看了两个《条例》学习辅导录像,开展了学习经验和心得体会交流活动,并结合任长霞等先进事迹和刘贵正等典型案例,在分管系统内深入开展了学习先进典型和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意识,提高了拒腐防变的能力。三是帮助指导分管部门把廉政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针对分管范围内不同部门的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帮助他们分析形势,制定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在部门内部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廉政建设制度,使广大领导干部有令可行,有禁可止,规范约束了干部的行为,杜绝了“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从机制上保证了分管部门的规范有序运转。四是深入实际,加强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分管部门,通过实地调查、座谈、听汇报等形式,摸准吃透有关情况,掌握廉政建设第一手资料,及时发现并解决了个别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防了违法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今年,对新提拔的33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

    三、率先垂范,自觉践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其身正,不令则行;
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在廉政建设中,我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原则,自觉维护班子团结。我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班子中,始终注意摆正自己的位置,自觉服从领导,顾全大局,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的作用,切实做到了不错位、不空位、不越位,自觉维护区委的良好形象。同时,注重与其他领导、同事的团结协作、密切配合,注意发挥分管部门的职能作用,调动同志们的积极性,注意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和战斗力。二是坚持秉公办事。在工作中,我始终坚持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无论是面对干部、工人、农民群众,还是老同学、老同事、老部下、老朋友,都能做到不论亲疏、不分贵贱、不徇私情,坚持按规定程序办事,杜绝了以亲疏、贵贱区分处理解决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等问题上,能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德才标准,以发展论高低,以实绩定升迁,从不夹杂个人主观意志。敢于指出干部的缺点和不足,特别对搞不正之风、跑官要官者,不但深恶痛绝,而且不留情面,及时予以警醒、批评、诫勉。三是坚持洁身端行。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廉政建设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关于严禁领导干部收送钱物的规定》,自觉遵守区委常委会六项廉政承诺,尽量不参加不必要的应酬和庆典活动,坚决拒绝不利于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切宴请,不向基层单位摊派各种费用,时刻把自己置身于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八小时以外,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自觉维护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生活中,始终坚持勤俭朴素的生活作风,保持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不讲阔气、摆排场,不搞特殊化,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真正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做,经得起党和群众的考验。四是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在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也从严要求,约法三章,不准他们从事与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相违背的有关职业,不准他们以领导名义谋私利、搞特权,教育他们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真正做到自身正、身边清。

    一年来,我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方面,没有发生过任何违反党风党纪的事情,但是,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从严要求自己,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而奋斗是我的神圣职责。我将一如既往地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用实际行动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