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领导班子述职报告]2018个人述职报告范文

200A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重点,坚持依法行政,强化优质服务,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计生工作任务。几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学习教育,强力打造自身良好形象 为提高领导班子的素质,树立计生系统良好形象,我们始终把加强学习作为一项有力抓手。在政治理论学习中,我们坚持高定位、高起点、高标准,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在学习制度上,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每周学习日制度;
在学习内容上,突出政治理论素养、宏观战略思维、党性意识及驾驭复杂问题的能力提高等知识;
在学习方法上,坚持集中教育和自学相结合。在思想政治建设中,我们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首要问题来抓,突出抓好马克思主义发展史教育、党的思想路线再教育、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使班子成员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树立对共产主义的信念和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不断增强在复杂形势下的政治坚定性,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特别是在党的十六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三树一创”活动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组织班子成员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内涵,不断增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深入开展党的宗旨教育和群众观点教育,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在各项主题活动中,领导班子广泛征求意见,深刻剖析自己,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使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得到了加强。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在重大事项和问题的民主决策方面,我们坚持民主集中制,狠抓“四个环节”。一是增强民主意识。通过加强学习教育,努力提高班子成员的思想理论素养和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增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以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为保障,规范完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约束力。如坚持完善集体领导、集体议事决策的工作制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等。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决策责任制,明确党政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对每项重大问题的决策各自承担的责任。三是坚持民主决策。在具体工作中,对计生工作重要问题、重点项目实施、大额资金的使用等,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局党组都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按照党组议事规则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民主集中制的落实。四是坚持分工合作。近年来,随着形势的发展,我局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压力也很大,我们始终把班子建设放在首位,认真执行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在党组集体领导下,明确班子成员各自所承担的行政分工职责,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同时努力营造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环境,增强班子协调能力。“班长”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互相之间在工作上互相通气、互相协作,有问题摆在桌面上,通过思想交流,消除隔阂。对不宜简单摆在桌面上的问题,通过个别谈心、个别消化。班子成员自觉维护领导班子的威信和班子的团结,正确处理好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关系,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不断开拓创新,全面推进计生各项工作 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围绕建立和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新机制,团结带领全局工作人员,不断开拓创新,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保持平稳的发展态势。2003年我市被温州市委、市政府评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步奖,2004年荣获温州市计生系统目标管理责任制先进单位,2005年荣获温州市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先进奖。

一是深化宣传教育,不断转变广大群众的婚育观念。我们坚持把宣传教育放在首位,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利用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人员到龙湖、塘下、湖岭、海安等乡镇(办事处)开展生育文化送下乡活动,展出宣传图片,举办计生知识有奖问答,免费发放避孕药具,提供咨询服务。针对不同生理时期育龄妇女的不同特点,开展个性化宣传教育,大力普及计生基础知识。我局和市妇联联合主办了瑞安市首届家庭文化艺术节,进一步弘扬精神文明,动员广大群众投入到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中。我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不断加大投入,加强环境宣传。做好公交电视宣传,全市100多辆公交车上的电视每天滚动播放有关人口与计生知识的录像15次。在高速公路瑞安出口处和104国道沿线精心制作大型计生宣传牌,对瑞安外滩生育文化长廊的内容进行了更新。在市电视中心、广播中心、《瑞安日报》办好专题栏目,同时又在瑞安图文电视每天滚动播放50次的人口与计生知识,从而在全市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2006年,春节期间开展了以“十场演出送欢乐”、“百米展板颂国策”、“千副对联闹新春”、“万条短信贺新年”、“十万善款济贫困”等活动为载体的“婚育新风乡村行”系列活动;
“三八”妇女节到来之际,与市妇联、市广播电视台等部门携手举办了维护女性合法权益的电视摄影大奖赛,把婚育新风有机地带入到各个层面;
“7.11”世界人口日期间,同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玉海街道联合开展了“关爱女孩行动起来”少儿书画比赛,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女孩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强化基层基础,不断完善村(居)民自治的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是提高人口计生工作水平的治本措施。我们坚持重心下移,推进计生村(居)民自治工作。在下基层调研中,我们发现部分村(居)的村(居)规民约制订不规范,有的甚至流于形式。对此,我们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对开展村(居)民自治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地对计生村(居)规民约进行全面的清理,在村(居)规民约中突出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并依法经村(居)民代表大会通过,建立健全计生村(居)民自治组织,落实民主议事制度,推行计划生育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从而促进了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我们非常注重计生信息化建设。全市建立起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市、乡二级全部实现宽带联网,并用网络版育龄妇女信息系统输出报表。我局内部建立起内部局域网,开通了“瑞安人口网”。建立起了集计生、卫生、民政、公安等四大部门的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了信息共享;
2006年又建成了再生育网上审批平台,对二胎未怀孕对象全部实行了网上实时审批,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信息化建设,做到了信息资源共享,使计生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的轨道。同时,加强了计生协会工作。各级协会不断加强组织建设,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加强了对企业计生协会的建设力度,全市已创建企业计生协会66个,吸收会员2623名,推进了企业计生文化的建设。在阁巷办事处启动了“启明工程”,为广大群众宣传文化知识,传授生产技术,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在高楼乡、宁益乡分别创办了杨梅加工基地和金银花绿色农产品加工基地等项目。每年“5·29”期间,各级协会围绕活动主题,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多层面的宣传咨询、技术服务、扶贫帮困、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通过各种活动,积极发挥协会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了协会的凝聚力。

三是推进优质服务,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满意程度。针对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需求,我们审时度势,切实提高全市各计生服务站的硬件设施建设,建成了全市硬件设施一流的市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加强对计生技术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为群众提供生殖健康服务的技能;
积极组织计生队伍积极开展优质服务,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程度。在莘塍、汀田等18个乡镇服务站开展了创建“四优一满意”活动,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各服务站经常组织技术人员开展生殖健康检查,并为育龄妇女建立健康档案。各地积极开展产后、术后随访,及时为育龄妇女提供计生服务。认真抓好知情选择工作,对知情选择的对象在做好培训的基础上,指导其选择适合自身的避孕方法。同时,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2006年顺利实施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通过层层审核把关,1226名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得到了600元至3600元不等的奖励扶助金。继续落实独生子女两女户就学优惠政策,全市共有14174名独生子女、两女户考生享受到了就学优惠政策,600多名独生子女、两女户考生因享受这项政策而上线;
为34名高考中荣获独生子女考生文、理科各前三名的考生,每人颁发5000元的计划生育奖学金,总金额达到17万元。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对49位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了公益金,发放总金额达29.48万元。全面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由我局筹资15万元,向500多名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女孩发放教育助学凭证,资助其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在我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18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的个人出资部分由市计生局予以补助,每人补助10元,累计金额达到87.649万元。

四是坚持依法行政,不断维护正常稳定的生育秩序。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三规”和《省条例》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为了遏制出生性别比偏高的势头,我市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两非”行为,打击了一批违法犯罪行为人。特别在2006年,我市联合卫生、公安、药监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共查实非法“B超”鉴定胎儿性别对象16例,私自终止妊娠对象15例,非法施行引产、人流、取环手术的医院(卫生室)4家。在这些案件中,涉及刑事责任追究4例5人,行政处罚7例,取消二胎生育指标10例,案件线索移交外兄弟县(市、区)处理6例。同时,去年还查处孕环检代检案件11例,涉案人员22人,落实补救措施7例,罚款2.38万元,有力地打击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推动了温州全市以至全省的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对不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及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四年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征收案件呈逐年增长的趋势,征收程序日渐规范,高额征收逐年有所突破。据统计,2003年至2006年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分别为119件、209件、589件、495件,4年累计兑现金额达到12089.8万元。特别在2006年,我市塘下、汀田的三例违法生育对象得到了高额征收,分别达到68万、45万、40万元,连续3次创温州市新高,大大地震慑了违法生育者,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同时,不断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积极做好流动人口登记建卡和办验证工作,切实加强了管理和服务。至2006年底,全市外出人口办证率达到89.33%,外来人口验证率达到87.06%。

四、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加强勤政廉政建设 作风建设一直是我们常抓不懈的工作重点。我们始终强调,计生工作直接服务群众,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的工作就是为群众服务,为群众办实事。因此,在任何时候,我们都做到正确行使权力,真正实现勤政为民。

一是加强调查研究。我们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建立了领导班子成员分片联系责任制。几年来,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深入联系的片区倾听广大干部群众的呼声,掌握计生工作动态,督促、指导各乡镇抓好人口计生工作。特别是在去年的行风评议结果揭晓后,我们多次到各乡镇了解情况,征求意见。针对各地反馈的意见,我们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措施。如就新形势下如何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的问题,我们就多次和乡镇共同探讨,努力提高思想认识。为了减轻乡镇的负担,将一年三次孕环检改为二次全市统一进行、一次由乡镇自行安排;
针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问题,我们加强了和法院的联系,争取法院的大力支持,促进了征收工作等等。

二是深化政务公开。我们坚持提高办事程序透明度、缩短办事时间、减少办事环节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每天在局办公楼电子显示屏上以滚动字幕的方式,向广大群众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根据市委、市政府深化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对主要工作职责、公开承诺制度、生育政策、“一票否决”、办事审批制度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同时,我们还将政务公开的有关内容印制成小册子发放到各乡镇(办事处)和广大群众手中,并在“瑞安人口网”上公布,进一步提高办事的透明度。

三是狠抓廉政建设。我们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消极腐败问题,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主要是围绕“用好权、管好钱、管好人”三个环节,来加强监督制约。首先是用好权。我们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正确对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彻底杜绝滥用职权、假公济私、贪污受贿等不正之风,真正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廉洁自律、克已奉公、不徇私情、秉公办事。其次是管好钱。我们强化资金管理,严肃财务纪律,严格费用报销审批制度。对基本建设和大项设备购置、大宗办公用品采购,坚持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的监督。再次是管好人。我们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班子成员的综合素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各项工作。通过在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采取一系列实实在在的具体措施,彻底杜绝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几年来,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不少的不足之处,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新的形势下,特别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后,对人口计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但是,由于受定性思维的影响,容易陷入老的思路,工作的创新意识不够强。二是依法管理有待进一步改进。目前,计生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部分干部执法意识不强,一些群众守法意识淡薄,致使违法生育和破坏计划生育的行为时有发生。而作为管理者,对一些违法对象还缺乏有效的措施,特别是社会抚养费的遗留对象还有很多,制约了人口计生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人口计生工作任务比较重,平时更多的是强调完成任务。对思想建设,特别是作风建设方面有所忽视,导致近几年的行风评议结果排位均较靠后。今后,我们将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努力当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为开创我市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