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六项攻坚行动方案

**区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六项攻坚 行动方案 为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办发[2018]21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荆办发[2018]11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农村人居环境“五整治两提升”工作要求,整合我区涉农资金,集中各单位力量,强化各项举措,着力开展六项攻坚,力争在明年年底,实现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极大改善,为加快推进生态振兴,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类推进,重点突破。针对农村“脏乱差”状况,集中对垃圾、沟渠、绿化、道路、厕所、房屋等进行分类整治,重点对农村垃圾、农村沟渠、农村绿化、农村道路进行整治。

(二)坚持集中整治,分期实施。集中整治时间安排在2019年11月-2020年12月,分2019年11月-12月、2020年全年两个阶段实施。

(三)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从规划编制、政策支持、试点示范入手,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

(四)坚持注重长效,健全机制。攻坚整治取得成效后,要集中精力构建长效机制,久久为功。特别是农村垃圾清理、农村沟渠清流、农村绿化管护、农村道路养护等工作,必须形成持续推进机制。

三、工作目标 (一)农村垃圾治理:2019年底,实现全区农村地表存量垃圾全部清零,集镇范围、农村道路及边坡、居民点及周边等地无白色垃圾、无成堆建筑垃圾和生产垃圾;
到2020年底,健全农村垃圾清理常态化管理机制,农村整体面貌干净整洁。

(二)农村沟渠治理:2019年11月-2020年3月,完成各镇2条主要干渠整治;
到2020年年底全面完成各镇剩余干、支渠整治。通过整治,实现干、支渠道不堵塞,水面无漂浮物,无水葫芦水花生;
渠道管理范围内无垃圾、无固体废物;
小微水体无黑臭。

(三)农村造林绿化:2019年11月-2020年3月,完成植树造林165640万株。

(四)农村厕所革命:完成7200户农村户厕建设任务,其中2019年12月底前完成2629户,2020年完成4571户。

(五)农村道路治理:2019年底前完成第一批23公里泥巴路、断头路建设,之后启动下一批泥巴路、断头路建设,至2020年底,全区“四好农村路”总里程达到300公里以上。(区扶贫办、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4部门已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区农村泥巴路、断头路清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沙扶贫办【2019】25号)文件,农村道路治理不再另行制定攻坚方案)。

(六)农村拆违治乱:2019年底前出台建筑立面、农村副房整治标准;
到2020年年底实现沪蓉高铁和长湖沿线、蒙华铁路和沙公高速沿线、318国道和区内主要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无违建乱搭,对废弃的生产用房、畜禽舍、村庄内残垣断壁、农村敞开式垃圾池进行清零;
有计划地整治影响观瞻的农村副房。

四、重点任务 (一)农村垃圾治理攻坚(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各镇村) 1.构建高效的运行管理体系。建成“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场处理”为主的五大环节无缝衔接的垃圾收处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固定保洁专人,配齐设施设备,实行“常保洁、隔日清运”。

2.清理存量垃圾。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产垃圾清零,确保无白色垃圾,道路、村庄干干净净。

3.办好垃圾分类试点。选取观音垱镇坮林村、新阳村,岑河镇东湖村、陈龙村、桂花村等5个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二)农村沟渠治理攻坚(责任单位:区水利和湖泊局、各镇村、立新街道) 1.集中整治主要沟渠。实施清流行动,对各镇干、支渠进行整治。

2.小微水体治理。开展小微水体清查建档,确保无黑臭水体。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造林绿化,每村至少整治2个村民小组。

(三)农村造林绿化攻坚(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村、立新街道) 1.拉练线路绿化。锣场镇、观音当镇、岑河镇每镇谋划1条拉练线路实施全面绿化。

2.农田林网绿化。每村至少打造不低于200亩的农田林网1片。

3.村级道路绿化。每村选择2-3条有代表性的村道进行绿化。

4.村庄绿化。每村至少选择4个村民小组实施农户植树绿化,每户不低于5株。

(四)农村厕所革命攻坚(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村) 采取单家独户小三格、集中连片中大三格、集镇周边进污水管网模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面消除旱厕,重点推进集中连片中大三格建设。

(五)农村道路治理攻坚(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各镇村) 重点整治全区泥巴路、断头路;
拓宽路面较窄的农村道路。

(六)农村拆违治乱攻坚:(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各镇村) 重点对通道周边、农村副房进行整治。消除农村立面商业广告、破损、污损的宣传标牌、横幅、标牌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三级书记”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镇(街道)、各村党组织书记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第一责任人。区直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各专项攻坚第一责任人。各牵头部门、各镇要成立相应的督办专班和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责任,全力推动整治工作,确保如期取得整治成效。

(二)加大资金投入。实行财政分级投入,各部门要采取争取上级资金、吸收社会资本参与等多种途径,提高资金保障水平,推动集中攻坚工作。区财政局要保障财政资金足额到位,严格财政预算管理,保障专款专用,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能。

(三)细化考核方案。区政府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绩效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年底考核结账,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表先的重要依据。对建设标准高、示范作用强的镇村,区政府将予以通报表彰,并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重点倾斜;
对工作完成情况极不理想或排名末位的镇村,将对镇村主要负责人追责问责。各牵头部门要按照各专项攻坚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公平、公正、公开实施考核。

(四)强化督办检查。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行督办检查通报制度。通过定期通报、项目现场会等方式,采取典型发言、落后作检讨等形式推进工作。区乡振办、区农业农村局作为农村人 居环境整治的主牵头单位,要及时督办集中整治进度,查找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督促各责任部门、各镇村立行立改。各专项牵头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加强本部门牵头的专项整治督办检查。

附件1:《**区农村垃圾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附件2:《**区农村沟渠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附件3:《**区农村造林绿化攻坚行动方案》 附件4:《**区农村厕所革命攻坚任务清单》 附件5:《**区农村拆违治乱攻坚行动方案》 附件6:《全区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六项攻坚保障方案》 2019年11月 日 附件1:
**区农村垃圾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一、整治范围及目标 整治范围:对**区所辖岑河、观音垱、锣场、关沮四个镇,共42个行政村(场)进行整治,其中岑河镇10个村、观音垱镇17个村、锣场镇8个村、关沮镇4个村以及种养新场、**实验林场以及内泊湖渔场。

整治目标: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存量垃圾的清理工作。实现无积存垃圾、无白色垃圾、无成堆建筑垃圾、无成堆生产垃圾、沟渠内及两侧无污染漂浮物、无立面广告、无破损和污损的宣传标牌和横幅等,农村整体面貌换然一新。

2020年起实现常态化清扫保洁和清理工作,实行区、镇考核奖励常态机制。

二、运行模式 责任分工:垃圾清运和跨村县道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由各镇负责;
各村范围内村道、村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作业由村负责。

管理模式:垃圾清运和跨村县道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按属地原则,与集镇道路一并纳入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发包范围,由乡镇为主体进行发包,实行镇、村两级监督管理体系。

运行模式:农村清扫保洁、跨村县道清扫保洁实行“按需大扫、常态保洁(电动车快保)”;
垃圾清运实行“隔日清运”。

农村生产垃圾、道路两边的杂草由村民委员会定期发动村民清 除;
沟渠两侧和沟面污染物由其他相关部门保障落实;
田间、房前屋后实行农户“三包”政策(包干净、包整洁、包垃圾初分),由村民自行清理。

三、资金保障 (一)农村清扫保洁费用。根据区政府《关于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的纪要》专题会议纪要(第20期),从区“以钱养事”资金中安排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用于农村清扫保洁,每个村民小组安排2个公益性岗位,岗位报酬按区相关规定执行。

(二)农村垃圾清运和跨村县道的清扫保洁补贴费用。区财政每年预算285万元。以按户分配的原则将其中的210万元分发到各村;
另对示范村、试点村再补贴每村5万元/年的费用,合计75万元。补贴资金分配情况为:岑河镇107.9万元、观音垱镇107.47万元、锣场镇41.58万元、关沮镇28.05万元。

(三)设备采购费用。由区城管执法局统一采购一批垃圾桶发放到村。分两批次发放,第一批发放示范试点村和通道沿线村,第二批发放其他村。

附件2:
**区沟渠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1.2019年12月底至2020年3月,完成8条渠道整治,每镇2条。分别为:岑河镇完成木垸南排渠、木垸南灌渠;
锣场镇完成渔湖中心河、福利院渠;
观音垱镇完成天井剅河、狮子剅渠;
关沮镇完成太湖港排渠、十一支渠。

2.2020年12月底以前,全面完成干、支渠整治。

二、整治范围 各镇主要干、支渠。

三、整治标准 1.渠道水面不能有垃圾等漂浮物,不能有水葫芦水花生等严重破坏河湖生态的水生植物,水体无异色异味。

2.渠道管理范围内不得非法围垦,不得非法侵占水域、滩地,不得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常水位以下);不得乱堆垃圾、淤泥;不得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不得有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3.渠道不得存在堵塞现象,污泥不得堆积,保证渠系间水体流动、连通。

四、整治办法 1.沟渠疏挖除杂。结合实际,对渠道的垃圾、作物、杂草、堵塞物等分别采取清障除杂、人工打捞、河道疏挖等整治措施进行整治。

2.生态养护。根据需求,引调长湖水源进行活水轮换洁污,清洁水质,实行生态补水。沟渠内种植少量净化水质的水草,开展渠边植树造林,加强生态修复。

3.日常管护。各镇要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对渠道管护进行统筹管理。根据属地范围的渠道、泵站、涵闸等水利工程的数量及实际运行管理的具体情况,以村为单位进行整体打包,统一管护,或者采取专业管护公司进行常年管护,定人定责对水面、坡面及水工建筑物进行清理,每月管护1次。

五、检查考核 实行每年3月、6月、9月、12月中旬定期检查,综合4次检查情况,确定全年绩效。

六、资金安排及奖补办法 每年区政府安排建管资金300万元,其中岑河镇 120 万元,观音当镇120万元,锣场镇40万元,关沮镇20万元。按照各镇全年治理绩效,对按要求完成治理任务的实行全额奖励;
对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按完成比例进行奖励,收回结余资金,且责成该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列入整改的不再补助资金。

附件3:
**区农村造林绿化攻坚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今冬明春**区总体造林总任务165640株。其中:区直部门实施造林61640株,立新街道2700株(道路绿化400株,房前屋后2300株),观音垱镇43000株(道路绿化8000株,农田林网20000株,房前屋后15000株),岑河镇43000株(道路绿化8000株,农田林网20000株,房前屋后15000株),锣场镇10500株(道路绿化3000株,房前屋后7500株),关沮镇4800株(道路绿化2000株,房前屋后2800株)。

二、 时间安排 今冬明春造林绿化总体时间安排为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大致安排为:
2019年11月15日前,完成造林任务分解、规划设计、土地流转等工作;

2019年11月底前,完成苗木采购(包栽包活)招投标、开沟及清障除杂等工作;

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造林绿化任务。

三、 重点地段造林安排 (一)区直部门实施造林地段。

造林地段为“一带一线四路”。“一带”即长湖环湖纵深林带;
“两线”即S322省道及沙公高速连接线;
“四路”即蒙华铁路、沙公高速、沪蓉高铁、新318国道。

1.长湖环湖纵深林带。以补植为主,断档地段新植,栽植3-6cm中山杉,采取包栽包活方式,由区水利和湖泊局负责实施。

2.S322省道及沙公高速连接线。新植,以栽植6cm乌桕、朴树、夹竹桃等树种为主,采取包栽包活方式,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3.蒙华铁路、沙公高速、沪蓉高铁、新318国道。以补植为主,对应原规格分别栽植3-6-8cm中山杉,采取包栽包活方式,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以上造林地段由各镇负责协调落实土地流转。

(二)立新街道、各镇实施造林地段。

1.村组主要道路:每村选择3条村组已硬化地段,要100%进行绿化,断档路面要全面进行补植。建议栽植至少3cm以上银杏、朴树、楝树、梧桐、国槐等乡土树种;

2.农田林网:农田网格面积控制在200亩以内,林网控制率达90%以上,做到林成网、树成行、不缺株、不断档,建议栽植3cm以上树冠小、干形通直的树种,中山杉、红叶石楠等;

3.房前屋后:每个居民点由村统一规划,集中实施,户平栽植5株以上,树种以乔灌花草相结合,乔木可选择香樟、银杏、五角枫等乡土树种,灌木可选择经济林果树等,花可选择木槿、美人蕉等。

四、资金安排 区直部门实施造林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列支;
立新街道、各镇实施造林所需资金由立新街道、各镇财政列支,造林完成后,由区农业农村局按3公分、4-6公分、7-8公分实地核查成活株数,计算成活率,对成活率达到85%以上的,由区财政安排资金进行补助,对成活率低于85%以上的,不予补助。

五、招标安排 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程项目,将该项目分为4个标段同步实施,具体为:
1.长湖环湖纵深林带苗木采购招投标分1个标段由区水利和湖泊局负责实施;

2.S322省道及沙公高速连接线分1个标段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3.沪蓉高铁及新318国道苗木采购招投标分1个标段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4.沙公高速及蒙华铁路苗木采购招投标分1个标段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附件4:
**区农村厕所革命攻坚任务清单 序号 镇 农户实际户数 2018-2020年户厕建改总任务数 2019年区级下达 任务数 2019年1—9月年完成情况 10月—12月建改任务 2020年建改任务 合计 小三格式化粪池 集中模式 合计 小三格式化粪池 集中模式 合计 小三格式化粪池 集中模式 合格数 整改数 大三格式 微动力模式 污水管网 大三格式 微动力模式 污水管网 大三格式 微动力模式 污水管网 1 岑河镇 9049 6644 3118 2027 1430 1116 97   500 1091 858 233     2546 258 894   1394 2 观音垱镇 8496 5249 2456 1249 1082 136 167     1207 136 1071     1117 0 1117     3 锣场镇 3511 2696 1175 995         995 331       331 851       851 4 关沮镇 2242 311 151 0         0 0       0 57       57 5 合计 23298 14900 6900 4271 2512   264   3160 2629 994 1304   331 4571 258 2011   2302 附件5:
**区农村拆违治乱攻坚行动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攻坚、疏堵结合、整洁规范”的工作思路,坚持自拆为主,强拆为辅,扎实推进村庄环境拆违治乱整治,2019年底前出台村民附属房屋、建筑外立面整治标准图集,2020年整治工作从示范村及国道、高速、高铁、长湖沿线开始,并逐步向全区推开,长期坚持。

二、整治重点 影响观瞻村民附属房屋、棚舍、废弃生产用房、畜禽舍、残垣断壁、敞开式垃圾池、乱贴乱画户外广告等;
沪蓉高铁、长湖沿线、蒙华铁路、沙公高速、318国道、观习公路、沙岑(杨)路、岑资公路等沿线可视范围内违建乱搭行为。

三、整治对象 (一)卫片执法认定违法各类建筑。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的违法建筑;
擅自占用耕地及基本农田建筑;
未经批准非法占地、超批准面积占地建筑;
到期未拆除临时用地建筑。

(二)不符合土地规划用途违法建筑。侵占公共绿地及公共服务用地建筑;
私自在农用地建设用于居住、租赁或用于商业、仓库用途的违法建筑;
擅自改变规划、设计和土地用途的建筑;
规划区 或项目区内抢先或后期私自搭建彩钢房及其他房屋的违法建筑。

(三)存在安全隐患各类建筑物。河道、道路沿线两侧安全红线范围违法建筑;
无人居住闲置宅基地、无人居住危房;
村庄内残垣断壁、塌窑、老旧自来水塔等。

(四)影响村容村貌各类建筑。私自在镇村主次干道两侧、背街小巷及原有宅基地加建改建、乱搭乱建、乱圈乱占建设;
侵占道路、广场及各类公共设施用地的违法建筑、村民集中居住区私自建设的养猪场、养鸡场等畜禽养殖场所。

(五)乱贴户外广告行为。未经城管部门审批的商业性户外广告、宣传标语及各类“牛皮癣”广告。

四、整治标准 (一) 道路标准。通过集中整治,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予以拆除,国道用地外缘起向外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弯道、互通、交叉等以安全视距要求为准)。

(二) 村容标准。通过集中整治各集镇、村庄主要街巷、居民点、公共场所周边乱搭乱建的问题,整体外观达到统一、整洁、美观效果。

(三) 农房标准。村民建房建筑占地控制在12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内,美化影响村庄空间外观视觉的外墙、屋顶、窗户、栏杆等,规范太阳能热水器、屋顶空调等设施的安装,达到居民点内村民房屋的外墙、窗户、防护栏、屋顶彩瓦保持基本一致。

(四) 拆除标准。对超出村民建房标准房屋予以拆除,对拆后腾出的土地按照村庄规划宜耕则耕、宜绿则绿,达到拆违还路、拆违增绿、拆违添景的效果。

五、考核奖励 (一)木垸村、坮林村、向湖村、新阳村、陈龙村5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实行全村整治。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牵头,每年5月底、11月底,对各村拆违治乱整治行动进行考核,对整治达标(占全村总户数80%以上)村给予每村50万奖励。

(二)其他村实行申报居民点整治。每年年初,由各镇集中申报,申报内容要有详细的整治标准、时间安排、资金测算,区政府对各镇申报情况进行审议,并确定各居民点奖励标准及额度,按研究意见,各镇村再组织实施。

附件6:
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保障方案 一、治理资金:不少于3185万元 (一)农村垃圾治理:285万元。

1、农村垃圾清运和跨村县道的清扫保洁补贴费用:285万元;

2、设备采购:据实列支。

(二)沟渠治理:300万元。

(三)农村造林绿化:1050万元。

1.“一带一线四路”造林资金测算:800万元。

2.对镇村造林绿化补助:按3公分每株补助20元,按4-6公分每株补助50元,按7-8公分每株补助100元,预计补助250万元左右。

(四)农村交通治理:第一批治理资金1300万元。

(五)农村厕所革命。由项目资金予以解决,包括集镇周边户管接入支排污管网。

(六)农村拆违治乱:示范村奖励250万元及居民点整治奖励资金。

二、绩效考核:315万元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行动考核分为三个层次进行考核,包括 牵头部门考核、镇考核、行政村考核。

(一)牵头部门考核 1.考核部门:由区乡村振兴办负责,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牵头的7个部门进行考核。

2.考核标准:根据整治任务总体完成情况,整治效果,考核评分,最终采取排名制。

3.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报区考核办,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二)各镇考核(260万元) 1.考核部门:由牵头部门按牵头的专项整治工作对镇(街办)进行考核,采取扣分制考核评分,区乡振办汇总考核结果,最终采取排名制。

2.考核权重:七项攻坚工作中六项纳入考核,权重比例:农村垃圾治理30%、农村造林绿化20%、沟渠治理15%、农村交通15%,农村厕所革命10%、农村拆违治乱10%。没有考核项目的,将无考核项目权重平均加入到有考核项目的权重实施考核。

3.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报区考核办,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根据考核排名,区政府安排资金予以奖励,第一名奖励100万元,第二名奖励80万元,第三名奖励50万元,第四名奖励30万元。。

(三)行政村考核(55万元) 1.考核部门:由牵头部门按牵头的专项整治工作对行政村进行考 核,采取扣分制考核评分,区乡振办汇总考核结果,最终采取排名制。区委组织部负责对村党组织书记按排名制进行绩效考核。

2.考核权重:七项攻坚工作中六项纳入考核,权重比例:农村垃圾治理30%、农村造林绿化20%、沟渠治理15%、农村交通15%,农村厕所革命10%、农村拆违治乱10%。没有考核项目的,将无考核项目权重平均加入到有考核项目的权重实施考核。

对村党组织书记考核按对行政村的考核结果排名。

3.考核结果运用。

区政府对排名前10的村安排资金予以奖励;
排名1-5的村奖励5万元,排名6-10的村奖励3万元。

按考核排名,示范村、试点村确定实行进位制。试点村年终考核排名高于示范村,取消排名靠后的示范村,由排名靠前的试点村取代;
非试点村排名高于试点村或示范村,同样可进入试点村、示范村行列。

村党支部书记年终绩效奖考核兑现从村党组织书记绩效工资中安排0.4万元,根据考核排名,分五个档次发放专项考核奖励,具体如下:
第一档(1—5名):共5人,奖励0.8万元; 第二档(6—15名):共10人,奖励 0.6万元; 第三档(16—25名):共10人,奖励0.44 万元; 第四档(26—35名):共10人,奖励 0.2万元; 第五档(36—41名):共6人,不发放奖励。

考核得分相同的,以垃圾治理专项、农村绿化、沟渠治理三项综合得分高者排名靠前。

三、奖补兑现 各专项攻坚战牵头部门负责制定考核验收细则,会同区财政局共同考核,拨付奖补资金到镇村。村党组织书记考核拨付奖励资金到个人帐户。

四、追责机制 对6项攻坚工作采取日常督查、定期调度、不定期暗访等方式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
1.牵头部门工作落实不力的,由分管区领导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

2.各镇6项攻坚中有3项未完成或均排名末位的,镇党政负责人在区相关大会上作检讨,并由区领导进行约谈,限期整改;
对整改仍不到位的,给予纪律处分。

3.各村6项攻坚中有3项以上未完成或均排名末位的,免除村党组织书记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