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省市人大工作会议的自查报告

接到市委办传号通知后,我县县委立即组织县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对照省、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尤其是市委要求的个方面重点检查内容,开展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省、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自省、市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县高度重视对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专门研究制定了传达贯彻方案,多层次、全方位地在全县范围进行传达贯彻。县委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就会议精神向与会的全县副处以上领导干部、乡镇及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传达,并结合我县实际,对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利用会议、培训、党支部活动等形式,多层次地组织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乡镇人大主席、人大机关干部及老同志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对照要求寻差距,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同时,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全面宣传人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人大工作的氛围,在我县进一步形成了党委重视、人大主动、“一府两院”支持、社会各界配合的人大工作良好格局。
  ㈠县委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尊重、支持和保障人大依法履行职权,努力发挥人大作用
  一是加大学习和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社会对人大制度的的认识。我县历来将人大工作视为党的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强调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宣传纳入党委宣传工作的总体部署。凡宣传部门召开的宣传工作会议,都邀请县人大机关有关同志参加;
凡人大召开重要会议、开展重要活动,都要求有关新闻单位密切配合,制定宣传报道计划,加强宣传报道。如今年月我县以纪念人大成立周年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人大的社会影响。县委以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的形式,专门邀请省人大研究室副厅级巡视员同志作了人大制度和宪法知识专题讲座。在纪念人大成立周年座谈会上,县委主要领导作了专题讲话,并予以全文印发。根据市委宣传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报道工作的意见》,县委要求宣传部和县人大办于今年年底前提出具体实施方案,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大宣传报道工作。此外,我县还以法制宣传教育为载体,加强对宪法、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增强全社会尤其是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民主法制观念,在全社会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环境。
  二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完善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制度。省、市人大工作会议后,县委召开书记办公会议,就如何科学规范党委和人大的关系,把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与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履行职能统一起来,切实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方式和方法,进行了专题研究,并明确每年县委常委会至少专题听取次人大工作汇报;
明年上半年适时以县委的名义召开全县人大工作会议;
县委重大问题的决策、重要工作的部署,以及党委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要及时向人大通报;
继续坚持邀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县委常委会,邀请人大有关同志参加县委、县政府召开的会议及组织的重大活动等制度;
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及时主动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的请示汇报,并通过人大常委会党组加强对党员代表和委员的教育和引导,保证党委意图的贯彻落实。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好各项职权。在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明确今后凡属于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定职权内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县委都要作为建议或通过县政府作为议案,提交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在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方面,要求“一府两院”从思想上摆正位置,自觉接受人大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认真落实人大的决议、决定,办理好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建议。在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方面,进一步改进党委向人大或常委会对干部人选的推荐及意见听取工作。如今年月,县委在向县人大常委会推荐县局局长人选时,事先由县委分管党群的副书记专程到会向人大党组及常委会委员中的党员介绍县委的推荐意见,介绍推荐人选的情况,当面听取意见,并对有关问题作了解释和说明,还就人大党组及委员中的党员提出的该拟任人选原主管财务离任审计事宜作了落实。
  四是加强人大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目前,我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及专职委员的比例已达,年龄、知识和结构比较合理,而且每当有组成人员因工作调动离职的,我们都能及时考察并向人大推荐合适人选。已配齐配全常委会各办事机构中的工作人员,并充分考虑配备人员各方面的素质,为人大常委会有效履职提供了服务保障。将人大机关干部的培养、使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与党委、政府部门干部一视同仁。加强了乡镇人大建设和干部使用。全县个乡镇,个人口在万人以上的乡镇配备了专职人大主席,副主席由乡镇政法副书记兼任;
其余个乡镇配备了专职人大副主席,主席由同级党委书记兼任。乡镇人大主席的年龄结构和素质较以往有了很大的改善,最年轻的专职人大副主席仅岁,有名工作出色的人大专职主席已交流到镇长职位。
  ㈡县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勇于创新,服务大局,依法认真履行各项职责
  一是保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名义主动向县委常委会汇报重大事项,让县委及时了解和掌握人大工作情况。凡审议重大问题,做出决议、决定,组织开展重要的执法检查以及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等,都能事先向县委汇报,并认真贯彻县委的意图。对依法行使职权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积极向县委提出建议。在开展各项工作中,注意把握县委部署的阶段性重点工作,把履行职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保障和促进县委决策落实上。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还注重发挥核心保证作用,带领人大的党员以自己的模范行动,保证党委意图的贯彻实施,努力把加强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
  二是依法行使职权,努力找准人大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首先,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中心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出发点,积极探索,努力找准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着力发挥人大的作用。每年县人大常委会都能围绕县委的重大决策和县政府的重要工作安排,选择几个课题,通过组织视察、调研,为县委决策和县政府工作开展提供参考依据。如近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就我县的小水电开发、交通重点项目建设等组织专题的视察调查,提出许多积极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工作合力,促进了相关工作的开展。其次,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决策、保障和推动作用,加强监督工作。在工作监督方面,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听取“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并不断改进监督方式,依法进行监督和行使决定权,把监督、支持、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努力通过监督手段达到支持促进的目的。在法律监督方面,把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放在突出位置,抓住重点,每年选择至部法律组织代表开展执法检查,督促“一府两院”全面推行完善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注重实效,不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和平安庆元建设,为庆元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再次,县人大常委会还把监督事与监督人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大“两项评议”工作力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勤政廉政,优化庆元发展软环境。县人大常委会已决定在本届任期内,对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机关部门进行一次工作评议,对部分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所有政府工作部门人大任命干部及“两院”副职进行一次述职评议。
  三是依靠代表和人民群众开展工作,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作为人大工作的立足点和着力点,深入群众,依靠群众,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切实做好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加强代表工作,把人大工作建立在代表广泛参与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我县三个文明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今年县人大常委会加强了代表学习培训工作,强化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继续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常委会领导接待代表日制度,密切与代表的联系指导。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重大事项向代表通报、组织代表视察和参加执法检查、评议等行之有效的制度,积极主动地为代表履行职务提供服务和保障。认真做好选民评议代表工作,增强代表的履职意识。
  四是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做好人大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首先是思想观念创新。积极开展创新人大工作讨论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阔视野,消除墨守陈规、因循守旧思想,以创新改进人大工作,增强做好新时期地方人大工作的信心。其次是工作方式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大履行职权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拓宽履行职权的领域。如在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方面,县人大常委会狠抓会前选题和调研、会中审议、会后落实等环节的改进,提高常委会会议的科学化、民主化,突出针对性,讲究实效性。在提高财政预决算监督实效方面,充分运用审计成果,努力探索财政监督从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路子。在对干部监督方面,突出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这条主线,监督领域从常委会任命的局长、主任拓展到大会选举的县政府副县长以及常委会任命的“两院”的副职、庭长等,并使拟任人员原主管的财务审计、法律考试制度化,还开展了任前谈话、供职表态、颁发任命书、向国徽宣誓等一系列活动,以增强选举任命干部的宪政意识、公仆意识、廉政意识。在开展监督工作中,则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特殊作用,如对任命干部的供职表态通过电视台向全县人民播放,实现权力机关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有机结合,提高监督的广度和效果。在代表工作方面,今年开展了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人大代表评选活动,有效激发了代表们执行代表职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再次是工作制度创新。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建立和完善会议、调查视察、办理代表建议意见、信访、联系代表和加强对乡镇人大的指导等各项制度,保证人大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发展。
  五是抓好自身建设,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围绕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建立健全各项学习制度,进一步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的整体政治理论素养。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狠抓作风转变,把主要精力放在深入基层调研,督促有关部门解决实际问题上来。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决定问题,集体行使职权。注重人大机关队伍建设,狠抓内部管理和效能建设,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各室委的工作责任制,强化考核激励机制,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㈢“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支持人大工作,有效保障地方国家机关的协调高效运转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一府两院”都能及时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县政府在做好财政预决、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等重大事项报告的同时,已明确从今年起每半年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情况,以增强人大监督政府工作的时效性。政府讨论研究的重大问题主动向人大汇报,组织的重大活动主动邀请人大负责同志参加。对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代表视察等活动认真对待,主动配合,讲求实效。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查院按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半年执法工作情况,同时还根据自身阶段性工作安排,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及主任会议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在今年县人大常委会安排的县人大代表对县人民法院的司法工作进行评议中,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及全体法官干警高度重视、态度端正,正确对待和自觉接受代表评议,认真落实评议意见,社会反响良好。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主动邀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征求对公诉工作的意见建议,注重拓宽接受人大监督的渠道。人大选举和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干部都能按要求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自觉接受监督,改进不足之处,促进工作开展。
  二是贯彻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好代表的建议。“一府两院”能认真贯彻执行县人代会及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制定出切合实际的方案和具体措施予以落实,并将组织实施和执行情况及时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和反馈。如今年县人代会期间,许多代表对我县殡葬改革工作提出意见。县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在会议期间马上落实主管部门向代表了解情况,当面答复代表建议,根据代表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大会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政府今年加大了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力度,专门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就如何办理代表建议进行研究,明确要求分管县长必须亲自参与政府对建议、要求的办理;
对政府部门办理代表建议的结果,必须通过分管县长审核后方可答复代表;
对代表不满意的答复,责成办理单位主动上门与代表进行沟通,重新予以办理答复,直到满意为止;
对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重点建议实行面对面答复活动,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到会向代表说明办理情况。此外,“一府两院”对县人大常委会批转的人民群众信访件,都能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处理、及时答复。
  三是保障人大工作经费,改善人大工作条件。我县财政虽然非常紧张,但对人大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及临时增加的工作任务所需专项经费及正常工作经费都能予以及时拨付,并能想方设法挤出资金逐步改善人大机关的办公硬件。去年拨专款更新了县人大机关的文印设备,今年又为县人大更新工作用车辆。同时统筹考虑人大机关办公用房、会议室等建造问题,争取尽快改变当前人大机关办公、会议场所紧张现状,为人大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为保障代表履行职务,我县今年还给每位县人大农村代表安排了考察专项经费,以不断提高农民代表的素质。
  二、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近年来在人大工作方面虽然作出了很大努力,取得了显著进步,但是对照全省、全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中共丽水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具体地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⒈社会上对人大工作的认识还有待强化。在自查过程中,我们感到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年来,特别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多年来,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与作用得到越来越好的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逐步被人们认识并日益深入人心。但由于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尚处在发展完善过程中,一些具体制度还不够健全,再加上体制上的、认识上的、工作机制等问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作用还没有得到完全发挥,对人大工作权威性认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强化。
  ⒉一些部门和领导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还不够强,有时还存在应付状态,尤其在对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办理方面,仍存在着重答复、轻落实现象。
  ⒊由于我县财力有限,对人大工作经费只能是保障,尚不能说充足,工作用车、办公条件等硬件设施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⒋人大工作已逐步走上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但对一些定性的表述还不够具体,致使一些工作的落实可能存在理解上的差异,希望上级党委能予以进一步的明确。如,省委《意见》中第十五条中:“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专职委员不占人大机关编制。”其中对专职委员的定性问题,就存在着不同的理解,难以准确把握和落实,建议上级党委能够加以明确。
  三、今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
  ㈠继续加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人大工作制度的宣传教育力度。我们将以此次贯彻落实省、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宣传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报道工作的意见》,抓紧制定出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报道工作的意见及实施方案,明确宣传目的,整合宣传资源,运用多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持之以恒地宣传好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宣传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宣传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进一步深化全县人民群众对人大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支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保障和促进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更好落实。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知识列入干部培训轮训的内容,增强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政意识、民主法制观念。
  ㈡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改善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方式、方法。一是要进一步改善党委对地方国家事务的领导,更好地发挥同级人大常委会作用。健全和完善制度,通过适当的方式和途径,及时向县人大党组传达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使人大常委会更好地领会县委的决策意图。进一步加强对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机关中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以更好地把党委的主张与人民的意志统一起来,把党委的决策和决策的贯彻执行统一起来,把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科学规范党委与人大的关系,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自已的职责,更好地发挥其在推进地方“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二是要坚定不移地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健全监督程序,创新监督形式和方法,加大监督监督力度,增强对政府、法院、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力度;
要善于把党的主张通过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变为国家意志,凡作出的重大决策应由权力机关审议决定的,都及时由政府法院、检察院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
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同时,要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推荐领导干部,并认真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三是要加强对人大机关干部的培训、交流力度,进一步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重视和关心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加快县人大机关的年轻化、专业化进程,努力提高人大机关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造就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人大干部队伍。
  ㈢不断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建设。一是要努力提高人大干部队伍的素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员、县人大机关干部要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努力开拓创新,牢把工作大局。要结合人大工作的特点,拓宽知识面,加强对宪法、法律等基本知识及人大业务的学习,熟悉人大制度,掌握人大工作的基本方法、规则和程序,增强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二是要逐步改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条件。要在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正常工作经费和人大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专项经费的基础上,继续改善人大机关的办公用房、工作用车、培训设施等条件,加强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三是要求上级人大领导在对县人大工作进行视察、指导的同时,多与当地其他班子接触,增进相互了解,听取各方意见,集思广益,促进工作,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