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品牌理念引领县域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司法行政理念

以品牌理念引领县域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葛春臻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做大做强县域司法行政工作”总体部署,我们**市司法局着眼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县域司法行政工作特点和实际,切实增强做大做强县域司法行政工作的积极性,认真践行“以法为度,以助为乐,以人为本,以和为贵”的服务理念,不断强化品牌意识,努力打造“法助人和”品牌,有力地推动了县域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以法为度,实施法制宣传精品工程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开创“六五”普法工作新局面,我局坚持以法为度,着力实施法制宣传精品工程,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引导群众由不懂法、不会用法向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转变。

一是实施普法教育基础工程,增强普法工作的指导性。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在司法行政内部掀起学习法律、钻研法律的热潮。近年来,我局共有22人参加司法资格考试,其中有12人已经通过司法考试取得司法资格。每年在市委党校举办2期普法骨干培训班,每年培训普法骨干500余人。在每个村居建立了普法夜校,培养法律明白人。大批熟悉法律、精通法律的法律人才和法律明白人的不断涌现,为普法教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有力地增强了普法工作的指导性。

二是实施法治文化推广工程,增强普法工作的实效性。借助普法宣传车、法制文艺队等各种形式,大力推进“法律六进 ”活动,坚持“文化搭台,法治唱戏”模式,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切实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今年以来,举办大型法制文艺晚会2场,到各镇街巡回演出15场次。

三是实施网络媒体传播工程,增强普法工作的影响性。依托**普法网主渠道作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面、影响面和覆盖面。在电视台、电台、报刊开辟“法律讲堂”、“法律在您身边”等法制栏目,向广大群众立体式传播法律知识,收到明显的教育效果。

二、以助为乐,维护公平正义,引领社会风尚 把法律援助作为市政府的“惠民工程”,坚持扶贫助弱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让正义不因贫困而失色,切实维护公平正义。日常工作中,教育全系统干部职工弘扬正气,引领良好社会道德风尚。

一是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打造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网络,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成立妇女维权法律服务团,在全市23个镇(街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开通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在每个村庄聘请一名法律援助联络员,为低保户、残疾人发放法律援助服务卡6000多张。不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为青少年、残疾人、农民工开辟维权专线和绿色通道,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最便捷的法律服务。

二是做好挂职帮扶工作,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结合司法行政实际,以“送法律、送政策,送温暖、送健康”为载体,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今年以来,我局提供帮扶资金帮助逄猛张村完成厂房改建工程,帮助新打机井四眼,组织走访慰问困难群众 20人次,组织医疗人员开展义诊活动1次,先后为80多名村民进行了健康查体,联系体育中心为逄猛张村捐赠了单杠、双杠、乒乓球台和篮球架等近2万元的全民健身器材,使村里的老人、孩子不出村便能享受到跟城里人一样的健身娱乐服务,受到村民的高度称赞。

三是弘扬以助为乐精神,培育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以助为乐是雷锋精神的本质体现,雷锋精神感染和教育了千千万万的人,使良好的社会风尚得以发扬光大。长期以来,我局号召全体党员干部以雷锋同志为榜样,坚持以助为乐,从身边事做起,从小事做起,涌现出像张继明、**涛等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张继明同志去年在**风河入**勇救落水母子,被评为“**市十大道德模范”;
**涛同志在今年“9.21”特大暴雨中勇救落水妇女受到社会广泛赞誉。

三、以人为本,打造“阳光伴我行、真情助回归”品牌 近年来,我局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秉承“以人为本、回归社会”的工作理念,认真履行维护稳定第一职责,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依托市职教中心,建立了集法制教育、技能培训、就业安置、公益劳动于一体的“**市阳光教育基地”,努力打造“阳光伴我行、真情助回归”工作品牌,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阳光伴我行、真情助回归”被评为**市最具影响力“十大文明品牌”。

一是联合帮教“稳其心”。为夯实阳光基地安置帮教的基础,我局定期组织公务员、离退休老干部和社会志愿者深入“大墙内”开展联合帮教活动,为服刑在教人员送去了大量的书籍和生活用品, 教育他们安心改造。聘请23名监狱警察担任社区矫正工作辅导员,按照“一所一警”标准配备到基层司法所,先后组织监狱干警到**、隐珠、泊里等地对专兼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对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建立了司法所、派出所、社区、家庭、原工作单位和学校共同参与的基层帮教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帮教组织的作用,以亲情、友情、邻里情、同事情等人间真情的感化作用开展帮教工作,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心理疏导“治其病”。阳光基地突出“治心”重点,开通网上心理咨询中心,组建起由25 名专业心理咨询师参加的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工作者队伍,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咨询辅导活动,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重新认识自我、减轻心理压力与负担、及时解决心理问题。近年来,阳光基地共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服务150人次,帮助多名刑释解教人员走出心理误区,步入了正常的生活轨道。

三是法制教育“促其变”。凡是从监狱回来的假释犯,我局都举办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宣告仪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发放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手册。自阳光基地成立以来,共开展集中宣告仪式6次,有82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了集中宣告仪式。同时,市司法局还对重点回归人员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法制宣传教育,使其对自己的罪错及将来能有深刻的认识,帮助他们尽早回归社会,做一个守法公民和对社会有用的人。依托镇(街)成教中心建立刑释解教人员法制教育基地,引导刑释解教人员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意识,重拾生活信心。

四是拓宽就业“安其身”。就业难是全社会面临的压力,而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形势更加严峻。我局从实际出发,在积极争取原单位安置的基础上,着力争取市委、市政府及工商、劳动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为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提供各种政策优惠;
有效借助全市劳动服务管理平台,广泛采集就业信息,探索“以服务促进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就业安置模式,帮助“两类”人员实现有效就业。每年组织专家对即将刑释解教的**籍人员进行实用技能培训,提供就业指导。在此基础上,不断创新安置模式,与社会爱心企业联合建立就业安置基地,逐步探索出一条“企业搭建平台、帮教人员唱戏、司法行政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近年来,先后建立4个标准化企业安置基地,过渡性安置139名刑释解教人员,帮助57名刑释解教人员自主创业。

四、以和为贵,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 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继承了中华民族“和为贵”的优良传统,具有不伤感情、成本低、效率高的独特优势,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第一道防线”,在国际上享有“东方一枝花”的美誉。我局始终把人民调解工作牢牢抓在手上,今年又争取市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有力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切实加强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在建立健全市、镇(街)、村(居)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的基础上,不断加强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建设,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的全方位、无缝隙覆盖。当前,全市有人民调解组织1385个,人民调解员4900多名, 每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000多起,使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是不断拓宽人民调解新领域。工作中,我局由过去单纯的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婚姻、邻里、家庭等多发性、常见性的民间纠纷,向公民与法人、与社会组织之间等矛盾纠纷调解拓展,针对近年来逐步成为社会热点的劳资关系、医疗事故、环境污染等纠纷,在全市建立了12个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化解了行业领域内的大量矛盾纠纷。

三是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路子。2010年,我局探索尝试人民法院委托调解机制,在法院派出法庭建立了5个人民调解工作室,今年接受法院委托调解357起,调解成功321起,调处成功率达90%。“巧设驻庭调解室、春风化雨解民忧”被评为**市十件文明好事之一。2011年,又在市交警大队设立了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专门调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截至目前,驻交警调解室受理交警委托案件442起,调处成功率达9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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