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党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 机关党务公开制度

市直机关党务公开工作情况 为了增强市直机关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提高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务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坚持从实际出发,切实增强党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多种渠道和手段,合理确定党务工作公开的方法和形式,有力的加强了党内民主建设,促进了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党务公开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对党务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 首先,各级党党组织党务干部要充分认识深化党务公开的重大意义,把此项工作纳入到党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自觉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接受党员监督,促进廉政勤政建设的重要工作。其次是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通过教育使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到党务公开是方便党员监督的重要内容和举措,从而提高思想认识。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务公开工作,加强党组织与党员的沟通协调 1、政策法规目标公开。对有关党的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以及每年的工作计划(要点)、工作目标和标准,通过下发文件、学习资料,召开专题学习、座谈会,设置党员活动栏和在“**机关建设网”设立专栏等形式予以公布,使广大机关党员充分了解和认识党的政策法规和当年市直机关及各单位党组织的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市直机关党员的理论水平,并能够抓住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

2、选配党务干部公开。在党务干部配备和调整方面,广泛采取党支部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就拟定人选充分征求党员干部意见后,严格按照干部任免选拔的有关规定,做好党务干部选拔,并予以公示。

3、发展对象公开。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方针,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转正方面,广大基层党组织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广泛征求群众、党员、支委意见,经支部讨论后予以公示,对党员、群众有意见或发现问题的培养对象和发展对象,在进行重点谈话教育后予以延期发展或取消发展资格, 4、典型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分别对评选标准、目的、人选予以公开,有针对性通过电话、网络、接待群众来访等形式,全过程接受社会对各种评选表彰先进活动的监督,通过充分利用社会监督的力量,使评选出的先进典型更易于被群众接受,更有说服力,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典型示范作用,充分调动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在市直机关营造了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及抓落实、干实事的浓厚氛围。

5、党费收缴管理公开。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充分利用网络和版报,将新的党费收缴标准、基数、应缴数额及党费使用情况、党费交纳日向党员进行宣传,增强了党费收缴、使用的透明度,提高了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促使各级党员干部能够自觉、按时、足额的交纳党费,严肃了党费交纳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