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公开承诺书

抵制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公开承诺书

宗教极端思想承诺书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郑重承诺: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持和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党的宗教自由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出版物、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防范封堵非法宗教网络传播为重点的“三非”(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抵制“三非”和宗教极端化,大力消除各种宗教极端思想。

保证所有家庭成员和亲属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不接触极端宗教思想;保证所有家庭成员和亲属不收听、收看和传播非法反动宣传品,不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上传下载、制作传播有害信息和非法反动内容。

承诺人签字:

去宗教极端化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维护学校政治大局稳定,整治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有效遏制宗教极端化向的渗透与蔓延,本人向学校做出如下承诺,并接受监督检查。

1、我承诺在和中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坚决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我承诺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离,在有关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面前立场坚定。

3、我承诺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和非法宗教网络宣传和宗教极端思想向学校的渗透和蔓延。

4、我承诺反对一切形式的暴-力恐怖活动,对一切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反人性的暴恐活动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予以反对和打击。

5、我承诺认真学习领会自治区11号文件精神,坚决拥护自治区11号文件精神,不利用宗教进行有违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不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思想、发展教徒,严禁在学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严禁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严禁在校内外参加或组织参加任何宗教活动,严禁穿戴宗教服饰、佩戴宗教标志。坚决不迈进清真寺一步.

6.我承诺绝不在伊斯兰斋月期间封斋。

7、我承诺决不信仰任何宗教,不参加任何宗教活动,教育家人和亲戚朋友不信仰人和宗教。

8、我保证不在电脑上、网络中、手机平台上浏览、传播、制作、保存任何不良信息;保证不阅读、书写、印发、销售、张贴、保管任何宗教书刊及宣传品,不收听任何宗教广播。

9、我承诺在听到错误言论、看到校园里不正常情况和异常现象,看到穿戴宗教色彩服饰的师生或发现错误思想言论、有模糊认识的人员的时候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反映,遏止此类行为在校园扩散。

承诺人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第 三 师 第 三 中 学 综治办、德育处

201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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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制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公开承诺书

 >  >  > 维稳安保 县文广部门开展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倡议承诺活动 作者:热斯克力德 马畅 信息来源:特克斯县广播电视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2-27

       2月25日,县文广部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文化市场个体户开展了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倡议承诺活动。

在此次活动中,宣读了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倡议书,倡议大家讲政治,坚定信念;做表率,带头示范;去极端,抵御渗透。并在 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

抵制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公开承诺书

透 的横幅上签名;与干部职工签订了《抵制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承诺书》。通过此次倡议承诺活动,让各族干部职工对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思想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干部群众纷纷表示要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自觉抵制各类非法宗教活动,坚决反对 三股势力 、宗教势力向文化领域的渗透,坚决与 三非 活动和宗教极端行为作斗争,做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的模范。

抵制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公开承诺书

乌市职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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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介绍 我校是经国家教育部首批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遵循“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服务为宗旨”的职教指导思想,奉行“崇德重技、和谐发展、严谨治学、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为社会培养了大批的面向现代服务业的一线中等复合型人才。

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15种主要表现形式

1、鼓吹除了真主以外,不服从任何人,公开抵制政府管理,歪曲、诋毁党和国家政策,损坏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

2、妄断“阿拉里”和“阿拉木”,将清真与非清真延伸到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例如:宣扬政府资助盖的房子是“阿拉木”、办的学校是“阿拉木”、给的家电是“阿拉木”、发的钱是“阿拉木”,内地企业生产的生活用品是“阿拉木”等。

3、歪曲和否定党和政府办的宣传媒体,宣扬和实施“不能看电视、听广播、读报纸”等。

4、以维护宗教为由,追逐、辱骂、恐吓、殴打穿着时尚的群众。

5、以“异教徒”、“宗教叛徒”、“民族败类”等,辱骂、排斥、独立不信教群众、党员干部、爱国宗教人士。

6、干涉婚礼中音乐、舞蹈等传统喜庆习俗,干扰他人穿婚纱、装饰婚车;干预办理丧事的传统习俗(哭、戴孝、过乃孜尔等)。

7、念“尼卡”重婚,或以三个“塔拉克”方式离婚。

8、自称信奉伊斯兰教,但又阻扰他人进清真寺,鼓动他人不进清真寺;在宗教活动中宣扬极端思想的:组织、煽动他人无正当理由跨清真寺参加宗教活动。

9、违反少数民族风序良俗,强迫或变相强迫他人做礼拜、封斋、留大胡须、蒙面、穿着吉里巴甫服(蒙面罩袍)等。唆使、纵容未成年人学经、封斋。

10、不与饮酒吸烟的亲朋好友、父母往来,无正当理由突然不参与正常社会交往,或采取辱骂、恐吓、殴打、伤害等手段强迫他人禁烟禁酒,损毁烟酒商店。

11、带有政治目的,暗中或公开资助被我打击处理的危安犯罪人员亲属。

12、干预麦西来甫、踢足球、打篮球、歌舞表演等文化体育活动;利用群众聚集时机,进行非法“台比力克”活动、宣扬宗教极端思想的。

13、恐吓、干涉他人合法经营,破坏娱乐场所和娱乐设施等。

14、利用语音声讯台、网络社交工具等新媒体进行非法教经、非法“台比力克”活动,制作、传播、下载非法宗教宣传品或暴恐音视频的。

15、其他宗教极端思想外在表现突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