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计划

篇一:广东省2016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专业及计划篇二:中国美术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简章

="txt">中国美术学院,前身为国立艺术院,创建于1928年,是国家文化部和浙江省政府共建的一所学科、专业齐全的综合性重点美术学院。学院办学宗旨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从事美术创作、设计、理论研究和美术教育的专门人才。中国美术学院杭州的南山校区、象山校区和上海的张江校区为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办学点。 一、招生计划

中国美术学院2016年计划招收本科生1540人(含:面向浙江省招收“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本科生82名,详见《中国美术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计划数为准。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现役军人须经军级以上政治部批准)。

3、热爱美术事业,具有一定美术基础和能力,身心健康,非色盲或者色弱者。 4、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者(未组织专业统考的省份及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特别提醒:报考“录音艺术”专业者,上述第4项条件参照各省关于音乐类统考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3)因触犯刑法已被司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止);

(5)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被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入学资格,并规定本年不得报考者。 三、报名

中国美术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报考程序分为网上报名与交费、确认两个必经阶段。凡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依次办理网上报名、网上交费和确认手续。未按规定程序报考或报考手续不全的视为报考不成功,不得参加考试,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1、网上报名与交费

(1)网上报名与交费时间:2016年1月10日至1月22日(交费成功后,考生不得修改考点和报考专业。逾期不予补报)。

(2)考生登录“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s://zb.caa.edu.cn)浏览报考须知,根据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

填、错填网报信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网上交费:考生报名费、考务费按每个专业(类)180元标准交纳【其中美术与设计理论类报考费为110元】。

2、确认

(1)报名确认时间、考试时间及地点:

特别提醒:2016年上海张江校区不设考场,全国各考点均可报考。

(2)现场确认:考生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单,到网报时所选择的考点参加现场确认。

(3)网上确认:考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的,可提前下载登录报名系统手机APP客户端进行在线确认。具体 操作办法等详见APP软件提示。 3、报名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手续应由考生本人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不得代理。

(2)报考专业限额。每位考生报考我院南山校区和象山校区的专业(类)不得超过2个,同时还可报考上海张江校区的专业(类)。

(3)报考场地容量限制。因空间容量原因各考点均设定了考场容量上限,各考点每日报考人数达到该考点考场容量上限时即止,请各

位考生报考期间密切关注我院招生官网,合理安排考试日程。

(4)根据河南省和广东省招生办规定,凡报考我院的河南籍和广东籍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郑州和深圳考点,并且参加郑州和深

圳考点的现场确认和考试【报考“录音艺术专业”的除外】,上述考点不接收外省考生报考,请考生严格遵守此项规定,违者后果自负。

4、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和外国留学生报考我院,请致电国际教育学院或登录网站查询。(网址:/,联系电话:0571—87164712)。 四、考试事项

1、杭州南山校区、象山校区各专业(类)招生计划、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安排:

2、上海张江校区各专业招生计划、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安排:

*注:①各专业(类)中所包含的专业方向详见“入学事项”中的第5点。

②中国画(中国画1)专业15名招生计划中包含2名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培养计划。具体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 行。

③书法学专业中的考试科目二“篆刻”考试所需篆刻工具由考生自备。

④艺术史论(美术与设计理论类)的素质测试科目:旨在测试考生中学阶段所学语文、数学、英语知识的掌握及艺术素养;赏析与写作科目:旨在考察学生的写作能力以及对艺术作品的

分析和鉴赏能力。

⑤美术学类(造型艺术类)中的雕塑专业学制为5年。

⑥素描写生(线性):是指以线性表达为主的素描写生方式描绘客观对象。

⑦录音艺术专业仅在杭州考点设立考场,其他考点不设考场。考生可以在2月19日-21日到杭州考点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地点:杭州象山校区17号楼110室。2月23日初试(科目:音乐视听、音乐理论)。初试结束后,按招生计划6倍左右确定复试名单,初试成绩计入总分。2月24日复试(科目:音乐技法、面试),详细考试信息见我院招生网录音艺术专业介绍。

3、考生凭“中国美术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考试专业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考试,绘画工具考生自备。考试中发现考

生有舞弊行为的,立即取消其应试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省、市招生管理部门。

4、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6年4月中旬公布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上,考生可登陆查询考试结果、打印成绩单。专业合格的考生网上打印专业合格证。

5、考生须在普通高校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内到本人户籍所在地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化课统一考试和体检。(注:考

生只有取得中国美术学院专业合格证后,方可填报本院志愿。)

6、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五、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

1、由考生户籍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办理。

2、体检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条例执行。 六、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学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结合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考试成绩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计算办法及文化课要求:各专业(类)方向的综合分计算公式和文化总分要求详见下表(以下对文化课分数要求:以总分满分750分,单科满分150分计)。

3、录取一般规则:

篇三: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方案

lass="txt">(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

[最终方案以省招生办审核通过为准]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素质教育要求,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选拔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优秀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进入高职院校学习,积极探索、引导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2〕2号),制定本方案。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2012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报考条件:

报考电子类、机械设计与制造类、图文传播类、汽车交通类、旅游类的普高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三门学科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或以上等级。

报考影视动画类、工业设计和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的普高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三门学科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或以上等级;2012年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成绩须在170分以上(含170分)。

报考旅游管理(体育特长)的普高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三门学科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或以上等级;限招篮球、游泳、田径、足球(男)、击剑、羽毛球、武术、跆拳道类体育特长生,要求具有相应的国家二级体育运动员资格或地级以上市以上体育竞赛集体项目前四名、个人项目前六名。 9个招生专业类(专业)中,电子类、机械设计与制造类只招理科考生;图文传播类和汽车交通类文科、理科考生均可报考;旅游类只招文科考生;影视动画类、工业设计、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只招美术考生;旅游管理(体育特长)只招有指定类体育特长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的总计划为385人,分9个专业类(专业)进行招生,招生科类分理科、文科、美术和体育特长四类,学制3年。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类(专业)。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2

年自主招生专业及计划一览表(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附件)。

自主招生以宁缺勿滥为原则,如自主招生的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注意:

1.每位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仅限报一个专业类(专业),不得兼报。

2.新生录取后,不能申请调整专业类(专业),请考生慎重填报。

3.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请考生注意部分专业的身体限制条件。

四、报考方式及考试费用

1. 报考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2012年3月21日至4月10日登陆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获得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报名号,并打印申请表(手工制作填写无效)。报名材料以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的形式寄送。

考生须提交的报名材料如下:

①通过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申请表》,经考生所在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

②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考报名系统打印《广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并签名确认;

③普通高考报名回执复印件;

④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证书复印件,美术考生还须提供术科联考成绩单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

⑤户口本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原件);

⑥本人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3张(照片需与网上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同底,照片背面写上考生姓名及报名系统生成的自主招生报名号);

⑦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材料)的复印件;符合加分资格的考生,须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复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计划

印件。以上两项材料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原件。

⑧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顺序装订好。考生须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4月10

日前)送抵我校,凡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尚未送抵的,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

2. 考试费用及收费方式

报考考生须缴纳考试费用。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粤价函〔2010〕79号文件和粤价函〔2003〕63号文件执行。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时现场缴纳考试费用。

五、考核办法

自主招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面试”的考核形式。报考旅游管理(体育特长)的考生面试时须参加对应的专项测试。专项测试标准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体育特长生体育测试内容与评分标准》(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

1.笔试资格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小组审核报考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方能取得笔试资格,进入笔试考试。

2.文化成绩

①报考电子类、机械设计与制造类、旅游类、图文传播类、汽车交通类、旅游管理(体育特长)考生的文化成绩:依据笔试成绩及加分,两者相加即为文化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即:

文化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②报考工业设计、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影视动画类考生的文化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以及加分总和乘以0.4,广东省术科联考成绩乘以0.4,两者相加所得即为文化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即:

文化成绩=(笔试成绩+加分)×0.4+广东省术科联考成绩×0.4

3.面试资格

各专业类(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学校根据报考的生源情况及文化成绩划定各专业类(专业)文化成绩合格线。文化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专业技能考核)。

各专业类(专业)获得面试(专业技能考核)资格考生的比例如下:

①报考电子类、机械设计与制造类、旅游类、图文传播类和汽车交通类,按照各专业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50%进入面试。

②报考工业设计、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影视动画类、旅游管理(体育特长),按照各专业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200%进入面试。

4.笔试、面试考试安排

①考试时间及地点:笔试考试时间为5月4日,面试(专业技能考核)时间为5月12日。考试地点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②考试科目及内容: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以2012年广东省高考大纲为依据,以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为主,采取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的形式进行。在一份试卷上综合考核学生的语文、英语和数学知识,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面试根据考生所报考的专业类(专业)分别进行面试,报考科类为文科、理科考生面试采取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思辨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报考科类为美术、体育特长的考生面试采取专业专项素质测试方式进行。

③分值设置:总分为300分,其中综合文化考试满分值为200分,面试满分值为100分。

5.考生总分及拟录取名单确定

①考生总分依据文化成绩以及面试(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成绩均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两者相加即为考生总分。

②拟录取名单确认:学校根据考生总分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③拟录取名单公示:将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6.加分项目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获得加分资格:

①高中阶段在全国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一、

二、三等奖分别加20分、16分、12分);

②高中阶段在全省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地级以上市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5分);

③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获得前三名者(第一、第二、第三名分别加20分、16分、12分);

④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获得前四至六名或在地级以上市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前三名(第一、第二、第三名分别加10分、8分、5分)。

以上获得加分资格的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按其所获得的最高奖项加分。每位考生加分项最多不超过2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与报名材料一起寄送,否则无效。同时,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获奖证书原件。学校将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试,根据认定或测试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加分以及加分的分值。加分结果报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六、录取办法

1.考生在其所报考的专业类(专业)中按“总分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录取(成绩均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取,同等条件下面试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2.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3.学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的审核备案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4.已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广东省2012年普通高考专科阶段的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5.录取数据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上报教育部,并确保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七、新生报到和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学校。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八、新生待遇

1.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其户籍待遇按《关于普通高等、中专学校新生户口迁移问题的紧急通知》(广公(户)字〔2003〕186号)执行,即学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到深圳市的手续。

2. 奖、助学金制度:

①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②学校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125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750元,优秀毕业生每人一次性奖励500元。

③助学金:家境困难学生可申请政府贴息贷款,并可获困难补助,部分贫困学生可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具体时间安排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