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入驻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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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大同市房屋租赁条例》 的规定, 甲、 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 就乙方租赁甲方合法拥有的房屋事宜,订立本意向书。

第一条:甲方房产为自有,且五证齐全,现乙方愿意以下列条件承租甲 方房产(见附表)。

第二条: 在乙方支付租赁意向金 人民币 (大写) 元, (小写)元。在乙方支付意向金后,甲方将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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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房产的全部相关资 料的复印件,且原件供查阅。

第三条:本意向书从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之前为有效期,在有效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改变。若甲方所列条件乙方不能接受,在有效期内,甲方 将无息返还乙方所支付的意向金, 乙方必须退还甲方房产的相关重要材料。

第四条:在意向书有效期内,乙方同意依甲方欲租价格与付款方式等租赁条 件承租,租赁双方应于甲方同意之日起 1 周内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该意向 金即转为定金或租金的一部分, 如乙方于甲方同意出租后有反悔不租或不按约 定前来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等其它行为,致无法完成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形, 则乙方所支付的租赁意向金不予退还。

第五条:若超过有效期,甲方有权继续招商或调整出租区域的相关价格。 承租方(乙方): 联络地址: 电话:委托代理人: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