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甲合作合同范本

篇一:美甲部合作合同

美甲合作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

础上,就甲乙双方美甲项目合作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作期限

从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两方合作经营本店,直至结束到期。

第二条:合作方式

甲方:负责提供场地,及水费,电费,工商税务卫生等费用。

乙方:负责营业用设备 ,各项产品及广告宣传美甲部人员工资等费用。

第三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1、两方在合作经营期间,美甲部产生的所有收入甲方占30%,乙方占70%。

2、所有收入均由甲方暂保管,乙方应得70%由甲方按每月3次支付给乙方,分别为每月的1日,11日,21日,具体为:每月1日至10日收入于本月11日支付给乙方;11日至20

日收入于本月21日支付给乙方,21日至30日或31日收入于次月1日支付给乙方。

3、顾客办卡金额属未消费金额,乙方应得70%分两次支付,办卡当日结算35%,剩余35%于消费日(划卡日)结算。

4、会员卡续卡金额的分配依然按乙方70%,甲方30%的方式分配。续卡当日结算35%,剩余35%于消费日(划卡日)结算。

第四条:甲、乙两方的责任和权利

1. 乙方如需转让必须经甲方同意,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 乙方经营期间与顾客发生经济纠纷遭顾客索赔等事项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

3.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场所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经营范围。

4. 乙方必须爱护场所设施设备,在合作期间如损坏场所内设施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用店内物品。

5.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 维护店容卫生。

6. 乙方不得私自与顾客做财务交接,若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与损失。

7. 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8.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正当经营提供便利条件。

9. 甲方应按时支付给乙方应得财务,不得无故拖欠。

第六条 合同期满、乙方迁走时

1、乙方应将美甲室内所有属于甲方的设备设施向甲方交接清楚,对破损和短缺物品进行赔偿。

2为维护诚信声誉,顾客未消费完的卡内金额必须返还顾客或交由甲方代为返还, 否则,甲方有权代替顾客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4、甲乙双方应提前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对方续约、解约、变更等事宜,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 两 份,订立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订立合同各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或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擅自单方解约的,应以实际损失赔偿对方。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篇二:合作协议美甲

合作协议

甲方:北京雅唐名人会所有限公司

乙方:炫指美甲

鉴于甲、乙双方就在甲方场所共同经营美甲项目的合作意向达成一致;项目的内容、定价及相关备注已经双方确认,根据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签署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乙方负责提供所有外卖及营业用美甲货品、相关设备、美甲技术人员及相关

合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2、 乙方需保证外卖或营业使用的美甲货品质量均达到国家对日用化妆品卫生

质量的相关管理规定之标准,成本价格与市场成本价格持平,并保证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及质量;如因合同货物质量或乙方人员技术问题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纠纷,责任均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3、 乙方自合同签署之日起一年内可免费使用甲方提供的美甲操作区域约10平

米;半年内可免费使用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展示柜一个(期满后视经营状况双方协商租赁费用);在甲方许可的前提下,可免费使用甲方的部分公共区域以做项目宣传之用;

4、 乙方技术人员在甲方会所内工作需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影响甲方正

常经营管理秩序;

5、 乙方负责提供所有外卖货品及营业项目在会所的定价,经双方协商后最终制

定;

6、 乙方享有经营毛利的60%(详见双方分成比例)。

二、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场地、水电及相关技术、销售支持;

2、 在乙方以“雅唐·炫指” 命名品牌合作经营的情况下,甲方负责该项目的

经营许可权;

3、

4、

5、 甲方负责该合作项目在与甲方内部经营项目发生交叉消费时的协调; 甲方员工在引导客户消费该项

美甲合作合同范本

目时,双方给予一定金额的固定提成奖励; 甲方享有经营毛利的40%所有权(详见双方分成比例)。

三、双方分成比例。

1、甲方享有经营毛利的40%,乙方享有经营毛利的60%;

2、经营毛利是指:按照双方协定的项目售价所售出的金额减去客户刷卡消费

2%的手续费,再减去营业税5.5%,再减去甲方员工销售该项目的固定提成后的余额;

3、固定提成是指:甲方员工销售该项目的任何单项单次提成,经双方协商暂

定为单项单次最低不低于5元(暂定);

4、分成方式:经营收入由甲方财务部前台收银统一收取,乙方于月底核对分

成单据,次月10日在甲方财务处凭据支出上月己方经营分成。

四、备注。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08年月日始至2009年月日止,合同自

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项目定价见合同附件。

3、甲方或乙方均不承担由于不可抗力的任何原因所造成的违约责任;

4、仲裁: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

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仲裁经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认真审阅并遵守其规定的全部条款,在见证人出席下经双方签字。

甲 方(单位): 乙 方(单位):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三:出租美甲部合作协议

出租美甲部合作协议

甲方:诺可可造型

乙方:美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美甲项目合作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期限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租赁甲方地场作为美甲合法经营,直至结束到期。

第二条合作方式

甲方负责提供场地及水电费、卫生、工商、税务等费用。乙方租用甲方场地作美甲专用,租金元/月,乙方每次按三个月房租元形式付款,乙方还需交纳元租房保证金。

第三条

1、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正当经营提供便利。

2、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正当经营活动。

3、乙方如需转让本场地,必须经甲方同意。

4、乙方经营期间与顾客发生经济纠纷,遭顾客索赔等事项,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5、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场所从事非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