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目的

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审批、检查落实方法,确保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和执行

2、 范围

全体员工、所有岗位

3、 职责

3.1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每年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

3.2评审管理职能部门为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工会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工作,编制评审报告

3.3安全科根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汇总清单后,负责文件的发放。

3.4各班组、班组对本我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进行宣贯,传达给相关方。

4、 程序

4.1制订程序

4.1.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程序:

由各管理班组等编写,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由安全科保管。

4.1.2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程序:

由各管理班组编写,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由安全科保管。

4.2内容

4.2.1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应包括:

a.正常开、停车操作程序;

b.各种操作参数、指标的控制;

c.安全注意事项和异常处理方法;

d.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e.接触物品(油漆、天拿水、汽油等)的危险性;

f.个体安全防护措施;

4.2.1企业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4.2评审

4.2.1由主要负责人组织至少3年一次,或需要时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由评审管理职能部门提供评审会议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4.2.2主要负责人负责我厂级不符合项的检查、纠正措施和验证;并由评审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执行过程。

4.2.3主要负责人制定我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由评审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我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版本更新、修订计划的实施。

4.2修订

4.2.1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

(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8)其他相关事项

4.2.2文件修订形式

(1)根据文件修改通知单(内容),持有文件者进行手改,并填写修改记录

(2)根据发放的文件修改页,持有文件者进行换页,并填写修改记录

(3)根据新发放的修改、改版文件,持有文件者凭原文件进行更换。

(4)对于改版、发放新文件,原文件收回,废止。

4.5宣传培训

4.5.1安全科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学习修订后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清单 一、 各岗位制度 1. 安全教育制度 (1) 为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2) 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 坚持先培训、 后上岗的制度。

(3) 公司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2. 安全培训制度 公司新进场的职工, 必须接受公司安全培训教育, 方能上岗。

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 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 政策、 法规、 标准、 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 15 学时。

(2) 工地安全制度、 施工现场环境、 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 15 学时。

(3) 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事故案例剖析、 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

3. 劳动用品发放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为保障员工安全生产, 加强劳动保护, 合理使用劳动护品, 特制定本制度: (1) 各类劳动护品由公司统一购买并进行管理, 发放部门要建立个人领用卡(或档案), 领用者要在卡在签名。

(2) 购买劳动护品要本着实用、 耐用的原则, 切实起到保护职工健康的作用。

(3) 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劳动护品配备标准和时间发放。

(4) 劳动护品是保障员工健康安全的维护品, 生产岗位必须严格按要求合理使用劳动护品, 不得将劳动护品变为家庭福利。

(5) 如遇特殊情况, 需用特殊劳动护品时, 使用单位要提出申请, 经总经理审批后配置。

(6) 生产部根据岗位不同或岗位调整情况, 在规定的范围内, 灵活掌握发放岗位及标准。

(7) 新入厂员工试用期满后可享受劳动护品, 离职或被辞退员工要将岗位固用劳动护品上交, 办好各项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厂。

(8) 对从业人员每月发放营养保健品或岗位津贴, 盛夏季节发放降温费。

4.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必须达到安全生产, 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特定本安全制度: (1) 各种机械设备, 必须设置有专业技术的人员专人操作, 专人看管,实行挂牌制度并有明确的安全操作规程, 同时设备四周必须设置可靠安全防护装置。

(2) 各种机械设备要实行定期进行检测、 维修、 保养。

设备使用完后要及时切断电源, 同时进行设备的卫生清理, 保持设备的整洁。

(3) 购进的设备要进行验收检测, 要按设备的说明书要求掌握操作要领, 设备验收时要有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书和产品合证书, 通过验收,要保证设备完好无损、 资料齐全。

并检验合格后方可投人使用。

(4) 要按规定不超龄使用设备, 设备到期后立即报废。

(5) 不向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和生产厂家购买和出租各种机械设备。

(6) 设备的拆卸和安装必须由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企业和单位进行拆卸和安装, 并由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企业和单位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 防火、 防爆管理制度 为确保本公司安全生产, 加强本公司作业场所防火、 防爆、 安全管理,杜绝相关事故的发生, 特制定本制度: (1) 严格遵守《安全条例》 中关于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保管和使用方面的有关规定; (2) 生产车间、 充装台、 库房配置消防器材, 摆放位置合理, 有明显标志, 相关人员应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3) 消防器材、 压力容器由安全经理负责监控使用状态和使用周期,不合格者或超出检验周期的消防器材和压力容器严禁使用; (4) 所有作业场所坚决杜绝明火, 严禁吸烟; 6. 防尘、 防毒管理制度 (1) 要认真做好防尘、 防毒工作, 采取综合措施, 消除尘毒危害, 不断改善开动条件, 保障职工安全健康, 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2) 要限制有毒、 有害物料的使用, 防止粉尘、 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

(3) 对有毒、 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 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 革新工艺实现机械化、 连续化。

(4) 在生产过程中, 对散发出的有毒、 有害物质, 如废渣、 废油等,要采取回收综合利用和净化处理措施。

(5) 对于容易泄漏或散发有毒气体、 液体的工艺设备, 要加强计划检修, 提高检修质量, 严格控制跑、 冒、 滴、 漏, 对排毒防尘, 通、 排风装置要加强管理, 搞好维护保养, 不得擅自移置他用和拆除。

(6) 保证防尘、 防毒管理制度的执行, 教育员工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对防尘、 防毒工作有突出贡献者要予以表彰和奖励。

7. 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 建立健全的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制度,严格把好个人防护用品的购置关, 根据各工序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 制定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表, 合理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做好发放个人防护用品的登记和管理。

(2) 必须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律、 法规及其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工作,并形成制度长抓不懈。

(3) 车间工人必须参加结合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的特点而设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用人单位应设立考核管理和文字培训资料。

(4) 产生有毒有害及其它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应采用密封、 通风、 吸尘、 净化等防护措施, 并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

(5) 建立健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的选购、 运输、 贮存、 使用及销售管理制度,选购原材料应以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为原则。

8.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1) 工作区域的安全性: 注意周围环境卫生, 工序通道畅通, 地面平整。

(2) 使用材料的安全性: 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 材料有无毒性、 污染或特殊要求, 运输、 搬运手段等情况。

(3) 工具的安全性: 注意是否齐全、 清洁、 有无损坏, 有何特殊使用规定、 操作方法等。

(4) 设备的安全性: 注意防护、 保险、 报警装置情况, 控制机构、 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

(5) 防护的安全性: 注意通风、 防暑降温、 保暖情况, 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 衣服鞋袜及头发是否合适, 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隐患整改制度: (1) 通过检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 责任部门应及时予以消除; (2)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安全隐患, 分厂或车间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 及时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向单位的安全责任人报告, 提出整改方案。

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 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人员。

(3) 隐患整改完毕, 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4) 对于涉及其他单位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 以及分厂、车间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 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安全部报告。

9. 安全作业证制度 (1) 加强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保证职工持证上岗率达 100%。

(2) 安全部负责安全作业证的发放、 复核, 特殊工种安全作业证由安全部统一到上级部门办理。

(3) 凡是在生产岗位独立上岗操作的所有人员, 一律凭《安全作业证》上岗作业, 无证严禁上岗独立操作。

(4) 熟知本岗位生产原理、 工艺流程, 懂得安全装置、 设施、 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 作用, 会正确使用, 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考核合格。

(5) 安全作业证不准转借、 涂改和损坏, 要妥善保存。

(6) 对安全作业证的检查是各级安全检查的重要项目之一, 对持证者的安全检查考核情况, 由安全检查人员及时填入安全作业证内。

(7) 本证若丢失, 应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材料, 经本单位领导或安全员审核鉴定后, 报安全部补发。

(8) 凡是具有下列问题之一者, 则吊销其 安全作业证 。

在要害岗位工作剥夺政治权力、 被管制、 被判处缓刑或监外执行者。

在要害岗位工作被开除厂籍留厂察看者。

精神病患者。

因责任心不强, 违章操作而造成重大事故者。

(9) 凡是被吊销其安全作业证的人员, 半年之后, 需要复岗的, 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按本制度规定的程序, 予以核发。

10. 安全检修管理制度 (1) 设备检修作业是指对我厂生产区域内的各类管道、 容器以及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进行的检修。

(2) 在设备大、 中修与其他检修作业前, 要建立检修指挥系统, 并建立安全小组, 实行统一计划, 统一指挥, 明确分工, 各负其责。

(3) 设备科每年 12 月份制定下年度大、 中修计划, 报生产科审核, 生产副厂长或厂长批准, 并下发到相关部门。

各分厂/车间制定本部门小修计划, 报设备科审核, 生产科或生产副厂长批准。

检修计划应明确频次与时机。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 应做到 五定 , 即定检修方案、 检修人员、 安全措施、 检修质量和检修制度; 编制检修计划应项目齐全,内容详细, 责任明确, 措施具体; 凡有二人以上同时参加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

(4) 检修项目负责人在检修前, 要组织检修人员到现场, 交代清楚检修项目、 人员、 检修方案, 并落实安全防护设施。

对检修工具、 器械、材料等进行认真检查, 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具。

(5) 检修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时, 由设备所属车间负责进行清洗置换和分析检验。

(6) 清洗置换规定: (a) 拟定好置换方案, 向职工交底。

置换吹扫的情况要登记, 置换后的设备容器要分析合格后, 方可检修。

(b) 切断物料来源(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线)。

(c) 置换吹扫开始后, 周围严禁动火和机动车辆通行。

(d) 先用惰性气体置换, 必要时用蒸气吹扫, 或加热水蒸煮, 清除其沉淀物。

(e) 酸设备、 容器、 池应进行中和处理和水洗。

(f) 清洗置换动火标准按防火、 防爆有关规定执行。

对设备内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置换外, 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 其氧含量应在 18-21%之间, 有害气体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

(g) 设备、 容器、 管道置换确有困难, 或多次置换仍不合格时, 必须采取特殊安全措施, 经生产科、 设备科、 安全科、 保卫科、 医务站等有关部门同意, 分管副厂长或厂长批准, 方可检修。

11. 危险化学品生产管理制度 (1) 车间(工段) 负责人: ● 对车间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 拟订、 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 定期进行考核; ● 组织开展车间安全检查; ● 确保设备、 安全装置、 防护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 建立、 健全车间安全、 防火组织; ● 明确对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的要求。

(2) 车间安全员: ● 协助车间主任做好车间安全管理; ● 协助车间主任制定车间安全活动计划, 并组织实施; ● 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制止违章作业; ● 协助车间主任消除事故隐患; ● 掌握一旦发生事故的救援方法。

(3) 班组长 ● 组织职工学习, 贯彻执行和车间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要求; ● 组织班组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 ● 负责本岗位防护器具, 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 ● 确定一旦发生事故隐患, 如何防范; 出现事故如何处理, 如何组织现场抢救。

(4) 工人 ● 执行操作规程, 如何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良好; ● 何按时巡回检查, 准确分析, 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 正确使用、 保管各种劳保用品、 器具和防护、 消防器材; ● 不违章作业, 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12. 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制度 (1)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工作职员, 须经内部培训方可上岗。

经过培训要做到 三懂 : 一懂商品的基本知识、 特性及一般用途; 二懂危险品化学的安全操作规程; 三懂化工商品的保管、 储存知识。

不经培训,不准上岗。

(2) 对危险化学品, 要勤进快销、 限量库存。

对大包装的要随进随销、不留库存, 小包装的分类存放。

如酸与碱分开、 氧化剂与易燃品分开等。

(3) 对现有的化学危险品, 要勤核对, 勤检查, 防止跑、 冒、 滴、 漏。做到随买货随核对检查。

如发现丢失短少情况, 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 对使用和购买化学危险品的用户, 要做到心中有数, 并做好登记。对购买较危险的化学品的用户或个人要求出示有关证件或证明, 详细登记后, 再出售给其商品。

并要向用户提示保管和使用注意事项。

否则,不予出售。

(5)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操作纪律、 工作纪律。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禁止脱岗, 禁止与经营行为无关的一切活动。

(6) 搞好岗位文明经营, 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及上报。

(7) 及时清理杂物、 油污及物料, 切实做到安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签发检修工单, 严格执行有关规程、 制度, 做好用火点的监控工作。

(8) 在有可能接触剧毒品时, 应该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必要时戴自给式呼吸器); 穿聚乙烯防毒服, 带橡胶手套。

对有腐蚀性的化学危险品, 搬运时轻挪轻放, 并穿戴好防护用品。

如溅到皮肤上, 应快速用清水冲洗或及时到医院治疗。

13. 危险化学品储存保管制度 (1) 危险品必须由专人保管(剧毒品双人、 双锁保管)。

对采购、 保管和使用危险品的人员要认真审查, 要求政治可靠、 工作认真负责、 熟悉危险品的有关知识, 懂得技术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采购、 保管和使用。未经校长批准, 不得随意变更。

(2) 凡库存的危险品必须有明显的标签 (名称、 规格、 数量、 质量)。

禁止存放无标签的危险品。

(3) 严禁将危险品带出工作场所。

(4) 存有危险品(尤其是剧毒品) 的仪器室必须严格人员出入制度。因工作需要进入的人员, 必须经过批准; 无关人员, 不得进入。

(5) 不得私自转让、 调拨和赠送危险品。

(6) 使用、 储存危险品的部门未经校长批准不得私自出售危险品。

14. 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管理制度 (1) 在装运危险货物时, 要按《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规定的包装要求, 进行严格检查。

凡不符合规定要求, 不得装运。

危险货物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货物严禁混装; (2)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严禁搭乘无关人员, 运行中司乘人员严禁吸烟, 停车时不准靠近明火和高温场所; (3) 运输结束后, 必须清扫车辆, 消除污染, 其费用由货主负担。

(4) 动用明火维修装运过易燃、 易爆危险货物的车, 要执行 动火 (5)审批制度, 作业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测爆和安全处理。

(6) 在运输危险货物的过程中, 发生燃烧、 爆炸、 污染、 中毒等事故,驾乘人员必须根据承运危险货物的性质, 按规定要求, 采取相应的救急措施, 防止事态扩大; 并应及时向当地道路运政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共同采取措施, 消除危害。

15. 废弃物处理制度 (1) 确保废弃物得到适当的处理, 保证检验质量、 防止交叉污染、 防止污染环境, 保护工作人员身体健康。

(2) 所有工作人员应熟知并遵守本制度; 由专职清洁人员负责生产废弃物处理。

(3) 生产车间放置装有垃圾袋的有盖污物桶, 并贴有明显标识。

(4) 每天生产束后, 及时清理并妥善包裹废弃物, 送出车间并作好废弃物处理记录。

(5) 不再需要的易燃、 易爆、 剧毒化学物品后应交由专人处理, 不能随便丢弃。

16. 定期安全评价制度 (1) 安全部门人员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外,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定期检查, 时间定为每月的 25 号至 30 号; 项目部每周检查一次, 并应有专门记录, 班组每天班前组织检查。

(2)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内容: 安全组织落实, 安全文件的传达,贯彻执行情况, 施工现场的安全宣传, 施工机械的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防火、 防爆、 防毒等措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 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限期整改, 对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危险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 如暂时无法整改的, 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定人、 定时间、 定措施、 定要求(四定) 整改。

(4) 凡安全检查发生的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指令后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 如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拖延不改, 将给予处罚, 并强行停工整改, 停工时造成的损失由有关责任人负责。

(5) 季节性安全检查: 夏季前: 防暑降温; 卫生; 防止中毒; 防火检查。

雷雨季: 防台; 防汛; 防雷; 防临设倾倒; 电器漏电等检查。

冬季前: 防寒; 防冻; 防滑; 防火; 防爆; 防煤气中毒等检查。

节假日: 安全生产; 消防; 治安保卫; 文明卫生等检查。

17. 安全费用投入保障制度 安全费用投入保障制度为了确保公司安全, 本着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的方针, 使公司安全费用投入得到保障, 特制订本制度: (1) 安全费用类别本公司安全费用包括安全培训费用、 安全检查费用、安全设施购置及维护费用、 安全防护用品购置费用等, 由财务部统一统筹安排。

(2) 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保障措施企业的安全费用由安全部统一安排,经总经理审批后, 各单位自行提取, 由公司财务部应保障费用的落实。

(3) 投入年度计划和检查落实各单位在年初应对本单位的安全费用投入作出全年计划, 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并由公司安全部负责检查落实 18. 事故管理制度 (1) 凡发生事故, 应立即向所在部门的领导报告, 采取安全措施, 重大事故就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

(2) 发生事故的部门, 应认真填写 事故报告单 , 按规定的时间上报有关部室和分管领导。

报告上交时间: 一般事故不超过两天, 重大事故不超过五天。

(3) 发生重大事故, 由生产部写出 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书 按规定逐级上报。

(4) 不论事故大小, 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 立即召开事故分析讨论会, 本着 三不放过 原则, 对事故调查分析, 一定要查明原因, 分清责任进行教育, 吸取教训, 制定出防范措施, 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重大事故由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 经公司签署意见后,上报有关部门。

一般事故由车间或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报公司批准。

微小事故由车间部门处理, 报生产部备案。

(5) 事故发生后查不出责任人时, 由事故单位专责人担负一半责任。无专责人时, 由单位领导负担一半责任。

(6) 发生事故后, 视事故责任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及表现予以不同处理。

对能主动承认错误, 虚心检讨, 领导批准, 可以从轻处理, 对隐蔽事故情节, 推卸责任, 嫁祸于人者, 加重处分。

(7) 对事故责任者给予制裁, 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8) 公司建立事故档案, 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 如现场检查记录、 照片、 技术鉴定、 化验分析、 会议记录、 旁证材料、 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 报告书等, 应妥善保管。

(9) 发生事故, 各生产车间和各部门负责人不得隐瞒, 并对事故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

(10) 各单位负责人要及时解决和向上反映各类事故 的隐患和苗头,若不予解决, 或拖拉、 迁就, 有关人员将对后果负责。

19. 仓库管理制度 (1) .负责对产成品的验收工作 , 并登记造册 , 进行妥善管理。

(2) 仓库物品摆放整齐 , 物归其类 , 贴有标签 , 一目了然。

(3) 对仓库的产成品作好每日的出入库工作 , 每月统计一次各类产品和消耗情况。

(4) 经常主动与领导取得联系 , 以便做好易耗品的补充添置工作。

(5) 对各类物品要勤检查 , 勤整理 , 防止压损、 鼠害霉烂和虫蛀。

定期清点仓库 , 经常掌握物品的数量与完好情况 , 并于期末向领导提出详细的报告 , 对过期、 报废和不能使用的产品应及时办理销帐手续。

(6) 公物不外借。

如遇特殊情况 , 经本部门领导批准 ,做好登记外借手续 , 并按时间归还外借物品 , 如有损坏应由借用人照价赔偿。

(7) 建立产成品出入库档案。

(8) 领取产品数量较大的由领导审批。

(9) 对剩料或物品一定追回入库。

20.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为了严肃各项规章制度, 确保安全生产, 特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全体职工, 在保证安全生产中, 有成绩或过错者, 均按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奖惩。

(3)本厂职工必须自觉地遵守厂各项规章制度,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指示、 决定, 并相互督促检查, 制止一切违章行为, 确保安全生产。

(4)奖励: 具下列条件之一者, 根据其功绩大小, 分别给予适当的奖励。

(a) 工作一贯积极, 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在安全生产中成绩显著,对国家有相当贡献者。

(b) 工作中兢兢业业, 认真细致的检查, 发现重大安全缺陷避免事故发生有突出成绩者。

(c) 对恶性事故能积极进行抢救, 从而避免了 事故的扩大, 有较大贡献者。

(d) 对防火、 防爆、 防毒及改善劳动条件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e) 在保证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5)对符合于第 4 条各项之一者, 应按其成绩贡献的大小, 依照下列各项办法进行奖励。

(1) 大会表扬 (2) 奖状。

(3) 一次性奖金或其它物质奖励。

处分: (6)凡犯有下列各项之一者, 须给予应得的处分。

(1) 工作消极, 不负责任, 经常违犯规章制度, 在政治上经济上造成严重损失者。

(2) 由于忽视安全工作或违章作业, 使企业财产遭受重大事故者。

(3) 一贯忽视安全生产, 多次发生事故, 且屡教不改者。

(4) 发生重大事故或重大恶性未遂事故涉及到的领导者。

(5) 无故损坏防护器材及消防器材以及其它公物, 其性质恶劣者。

(7)对符合于第 6 条所列之一者, 应视情节轻重, 给予下列处分。

(1) 经济赔偿。

(2) 警告。

(3) 记过。

(4) 降级降薪。

(5) 降职或撤职。

(6) 开除厂籍。

(7) 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在呈请奖励时, 必须经过全厂职工讨论, 将事实经过及贡献的材料报经理审查, 批准后执行。

(9)属于事故责任的处分, 应由事故调查组或由安全员提出书面意见报经理批准后执行。

21. 消防管理制度 (1)贯彻公司防火安全小组的指示, 规定, 布置、 检查、 落实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将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2)严格遵守消防制度和有关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知法懂法, 认真履行职责、 坚持原则, 对违规行为敢于制止。

(3)负责制定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并认真贯彻落实。

(4)随时向防火安全责任人汇报消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并提出合理化意见。

(5)遇到火险、 火灾, 迅速及时组织扑救及人员和物资的疏散与抢救, 事后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搞好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做好善后工作。

(6)建立义务消防队, 明确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7)定期对本部门、 项目管辖区域进行安全检查, 要善于发现问题, 如发现隐患, 要立即采取措施整改, 并报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备案。

(8)发生火灾后, 立即组织扑救, 并协助有关部门追查火灾事故原因。

22. 消防器材、 设备维修、 电工岗位责任制度 (1)消防器材 每季度检查一次公司内的地上消火栓,干粉灭火器, 消防沙, 室内消防箱等消防设施。

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 有人员活动的地方、 公共场所、 楼层间、 机房、 厨房、 办公室等部位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 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 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 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 要经消防中心同意, 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 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禁止吸烟标识, 在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及各电梯箱内安装有禁止吸烟标识牌, 其作用是提示人们在公共场所不许吸烟, 做到文明办公防止火灾发生。

消防栓的标识, 在管理区域内所有消防栓的门上都印有消火栓的字样,提示人们该处设有消火栓。

(2)设备维修 日常保养: 重点对设备进行清洗、 润滑、 紧固、 检查状况。

由操作人员进行。

一级保养: 普遍地进行清洗、 润滑、 紧固、 检查, 局部调整。

操作人员在专业维修人员指导下进行。

二级保养: 对设备局部解体和检查, 进行内部清洗、 润滑。

恢复和更换易损件。

由专业维修人员在操作人员协助下进行。

三级保养: 对设备主体进行彻底检查和调整, 对主要零部件的磨损检查鉴定。

由专业维修人员在操作人员配合下定期进行。

对设备的磨损或损坏所进行的补偿或修复。

设备修理的类型 ①小修: 拆卸部分零部件进行局部修理。

②中修: 对设备部分解体, 工作量较大。

③大修: 对设备全部拆卸分解, 彻底修理。

(3)电工岗位 对电子设备维修中所需备件, 包括备用零件, 备用部件, 组件妥善管理,定期测试保证随时应急使用。

保证电子设备机房的工作环境达到设备要求, 做好防火、 防潮、 防静电工作。

认真保管电子设备维修专用仪器、 仪表、 保障达到仪器的各种工作指标。

负责设备维修、 保养、 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做到三干净(设备干净; 机房开净; 工作场地干净) 四不漏(不漏电; 不漏水; 不漏油;不漏气) 五良好(使用性能良好; 密封良好; 润滑良好; 坚固良好; 调整良好)。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服从领导工作安排, 按时完成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3. 车间员工请假、 考勤制度 (1) 总 则 员 工 每日 上下 班须 指 纹 考勤 , 有 事出 差 等 情况 凭 假条 或 出差 单据补 签勤 记 录 。

工 作 时间 必 须 坚 守 岗 位, 不 得擅 离 职 守 。按 时上下 班, 不 得无 故迟 到 、 早 退 、 不 得旷工 。

婚 假、 丧 假、病 假、 产 假、 事假等假期 一律由 本 人 申 请 报 领导批准。

请 假必须 先办 理 请假 手 续 , 特殊 原 因 不 能 先办 的 , 说明 情况 补 办 , 无请假手 续 者一 律按旷工 处 理。

病 假一 天 不 扣 工 资 , 事假 扣 当 天全 额工 资 。

每月 全 勤 为 26 天 , 国 家 法定 节 假日 除 外 。

(2) 细 则 作息 时间 规定 : 上午 8: 00 至 1 2: 00, 下 午 2: 00 至 6:00, 午 休 2 小 时 。

迟 到 : 上班时 间 8: 1 0 后 到 单位均 为 迟 到 ,如 遇合 理理由 在 考勤 表上 补 签。

当 月 迟到 三 次 视 为 一次 旷工 。早 退 : 下 班时间 6: 00 以 前离 开 单位为 早 退 。

旷工 : 旷工 者每旷工 一 天 扣 薪 50 元, 一个 月 内 旷工 3 天 及 以 上 者, 本 单 位有 权解除 聘用 关 系 。

上班时 间 2 小 时后 到 单位均 以 旷工 半 日 论处。

下 班时间 提 前 2 小 时 离 开 单位均 以 旷工 半 日 论 处。

当 月 内每迟到 或 早 退 3 次 , 作 为 旷工 半 日 论 处。

未 经 请 假或 假满 未 续而 不到 单 位者, 以 旷工 论 处。

代 人 签到 或 伪 造 出 勤 记录 者 , 经查 明 双 方 均 以 旷工 论 处。

(3) 休 息 与 休 假 规定 病假: 病假 必 须 以 医生 开 具的 证明 , 经 办 公 室 核实 后 报 主任 批 准 认可 , 病 假 期 间 扣 除 相 应 的 津 贴 和 补 贴 。

病 假 超 过 1 5日 者, 每 月 只 发 放基 本 生 活费 。

事假: 如 遇特殊 情况 员 工 因 故请假须 事先申 请, 报 办 公 室 核实 后 主 管 领导批准。

公 休 、 节 假日 均 不 包 括在 事假 内 。

事假期 间 一律扣 薪处理。

公 伤 假: 员 工因 工 受 伤 需 要休 息 和 治 疗 的 , 必 须 有 医院 证明 以 及 得到 工 伤 确认。

工 伤 期 间 工 资 照发 。

婚假 依 照国 家 有 关 计划 生 育 政 策 执 行。丧假规定 : 直 系 亲 属 ( 父 母 、 配 偶 和 子女 ) 或 岳 父 母 、 公 婆 死亡 时, 经 本 单位领导批准 给 予 丧 假三 天 , 丧 假期 间 工 资 照 发 。

(4) 加 班管 理规 定 员 工 在 法 定 节 假 日 或 法 定 工 作 时 间 外 加 班 将 安 排 相 应 时间 的 调 休。

24. 工具领用管理制度 (1) 采购工具入库, 按公司仓库管理制度登帐, 妥善保管。

仓库建有工具领、 还专用卡(重新设立), 凡领用人均需持必要的审批手续, 到库领用, 由仓库管理人员登卡。

领用人调动、 调离, 必须将所领工具归还仓库后方予以办理调动、 调离手续。

(2) 领用工具根据本工种需要由本人申请、 车间(部门) 负责人同意,分管生产副总批准, 持签署实名的领料单到仓库领取。

原则上不准同时领用两把以上(含两把) 同一工具。

车间确需领用售后服务备用工具,由车间主任申领, 记入车间主任工具卡。

凡本规定实施之日起, 不允许以集体名义批量领用工具。

(3) 设定各类工具的使用时间, 在规定使用时间内所领工具不得更换。超过使用时间, 需更换的持原工具, 经鉴别批准后, 以旧换新。

(4) 需更换的工具具有修复价值的由车间管理人员或生产制造部维修班人员修理, 能修复的暂缓更换。

(5) 未经部门经理批准, 不可将领用的材料和工具用于厂区外。

(6) 员工在调离公司时, 全部工具必须如数交回。

25. 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 外厂人员进入工厂必须主动到门卫值班室登记,并经门卫值班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员工、 家属及厂内临时工进厂应主动出示有关证件,否则门卫工作人员有权加以阻拦。

(2) 非本厂机动车辆入厂必须经门卫同意, 所有车辆进厂后均需慢行,不得鸣笛, 不得驶入生产区, 马车、 拖拉机严禁入校, 其它车辆(包括单车、 摩托车) 凭证进出。

(3) 各类商贩不得以任何借口进入工厂或在工厂门口摆摊叫卖。

(4) 携带物品出厂必须主动到门卫值班室登记, 并说明情况。

属公司财产, 必须携有出厂证明, 否则, 门卫有权追问, 并扣留。

负责检(5)查各室门窗关锁情况, 经常巡视厂区, 确保厂内财产安全。

(6) 任何人进入工厂都要遵守上述规定, 违者人员视情况处以罚款。对拒不服从管理, 无理取闹, 情节严重者, 保卫人员采取必要的强制的手段, 维护厂内治安或将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安全情况及时向厂方领导反映和联系。

严禁私自将政法部门规定的管制刀具、 枪支、 弹药、 剧毒和放射性等物品带入厂区存放。

26. 员工定期职业卫生健康体检制度 (1) 从业者的健康检查制度, 检查的目的是: 其一, 可以了解受检查者的健康状态, 明确有无从事有害作业的禁忌症,如白细胞减少者禁止从事苯作业和放射性工作; 肺结核患者禁止从事粉尘作业; 过敏体质不宜从事易致敏化学物资的工作。

其二, 通过健康检查取得受检查者的基础资料, 作为从事有害作业后的健康监护的原始资料, 一旦患病后可作为评定是否属于职业病的参考资料。

(2) 从业者的健康检查制度, 检查目的是: 其一, 通过检查及时发现职业危害对作业人员健康的早期影响; 其二, 检查出高危人群, 作为重点监护对象; 其三, 发现新的有职业禁忌症者, 以便及时调离; 其四, 早期发现职业病患者, 以便及时治疗和处理。

27. 职业卫生制度 (1)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的方针, 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2) 采用有效职业病防护设施, 并为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3) 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职工健康的新技术、 新工艺、新材料, 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 工艺、 材料。

(4)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 有害工作场所, 配置现场急救用品、 冲洗设备、 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5) 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 贮存, 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 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

(6) 对职业病防护设备、 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 检修, 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 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7) 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8. 车间各项工作考核制度 (1) 凡本公司员工, 必须牢固的树立安全第一、 质量至上的思想。

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

不迟到, 不早退, 有事先请假。

(2)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工作中不得擅自脱离工作岗位,不得干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集中精力, 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 提高经济效益。

(3) 生产前要认真检查各种阀门、 开关开启是否正确, 设备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确认无误后, 方可投料生产。

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通报相关负责人, 排除疑问, 恢复正常后, 继续生产。

(4) 认真填写原始生产记录, 记录数据要准确, 工整。

必须随时投料随时记录, 工作完成后责任人签名, 上交车间。

(5) 操作人员必须加强责任心, 严格执行工艺规程, 按工艺要求生产。禁止一切野蛮的违规操作, 对违规者将严肃处理。

(6) 生产结束后, 要及时清理现场。

所用容器、 工具应清洗干净并定置存放。

关闭所有机器和电器, 切断总电源。

确保一切妥善后, 方可下班。

二、 各岗位操作规程 1. 生产车间工艺操作规程 (1) 配料预混合工艺 认真阅读、 分析工艺配方, 明确所生产产品的类别和品种。

明确各物料的名称、 规格、 数量和质量要求。

称量时要准确无误, 认真填写下料记录。

进行物料的混合及预分散, 直至漆浆均匀, 无干粉料为合格, 开始上机研磨。

(2) 研磨 开机前检查沙磨主轴及进浆齿轮泵是否正常。

打开配料预混合缸的出料阀门。

开启沙磨进浆阀门, 及研磨机料桶夹套冷却水阀门。开动进浆齿轮泵以最低速进浆至顶筛外见液面后停泵, 用点动法启动砂磨机待运转正常调整进浆速度保持顶筛的液面在合适位置, 开始研磨。

研磨时若漆浆稠度过高可适量加入溶剂稀释, 但用量要如实记录。

顶筛和贮浆缸应随时刷净, 当漆浆细度合格后停机, 将砂磨机及顶筛清理干净后以备下次生产使用。

(3) 调漆 对照生产记录, 调漆调色至颜色合格后, 补加未加完的树脂及催干剂, 助剂等, 调粘度。(若有上次生产时留下的同一品种颜色的洗料、 漆可加入) (4) 包装 包装时要过滤, 按规定的规格备好包装桶, (桶要干净, 外观要规整) 并与产品的型号、 名称相对照。

在包装时应轻拿轻放, 堆放整齐, 发现漏桶应及时更换。

包装完毕后要记录实际产量、 桶数、将容器刷洗干净、 过滤装置冲洗干净, 以备下次使用, 保持环境整洁。

(5) 产品标签要严格认真按要求编制, 品名、 规格、 颜色、 出厂日期等内容要体现完全, 标面整齐清洁, 粘贴规整。

2. 研磨班工艺操作规程 开机前的准备: (1) 在电机空载的情况下, 校核主轴电机及供浆泵电机的旋转方向,正确后, 装好三角带, 并调整好松紧程度。

(2) 检查冷却水进出口是否畅通, 检查各紧固螺栓是否牢固可靠。

(3) 将漆料用泵打入筒体内约到筒体容积的三分之一左右。

开机运转 (1) 启动供浆泵, 将预混合好的漆浆输进研磨筒体底部, 待顶筛有漆浆溢出时停泵。

(2) 夹套通冷却水, 用点动法开机, 待运转声正常, 转入正常开机,并调整供浆泵转速, 直到出料正常, 出量适宜。

分散程度可依据产品要求通过供浆速度或分散次数予以保证。

停机 (1) 分散结束, 停止进料并关闭进料阀门, 停主电机及冷却水。并将其各部清洗干净。

(2) 停车时间较长时, 应在停车前打入适量漆料, 以免下次启动困难。

用溶剂清洗完筒体后, 应保持筒体二分之一量的溶剂, 避免研磨介质凝结, 影响转动 (3) 冬天停车后应将夹套冷却水放尽, 以免因气温低而结冰导致设备损坏。

(4) 切断机器电源, 确认各环节都按规定完成后, 再进行其他工作。

3. 包装班工艺操作规程 (1) 将工具, 量具放在工作台上, 并检查量具是否对零, 检查设备是否正常, 如有异常, 立即报告维修人员进行修理。

按生产计划准备好半成品, 并检查半成品是否经检验合格及符合工艺要求, 并将合格的半成品装在放线架上。

(2) 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防火设备必须齐备有效。

遵守所用工具、 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3) 确认复合半成品的质量, 并督促检验和发现质量问题, 把好质量关。

(4) 预包装的商品应在外包装上注明规格、 重量、 包装日期、 失效期,并仔细核对。

(5) 包装完成后打扫卫生、 清扫场地, 对设备进行日常保养。

三、 其他 1. 关于实施考核、 定级调整分配结构的意见 (1) 员工考核工作, 要从企业的生产工作实际出发, 按照《工人考核条例》 的规定, 在统筹安排, 加强培训, 严格标准, 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对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 生产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的全面考核。

要紧密结合企业劳动、 工资制度的改革, 逐步建立和完善工人培训考核、 晋级增资制度和技师、 高级技师工人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形成 培训、 考核与使用、 待遇相结合 的调动工人生产、 学习的竞争机制。

改变学与不学一个样, 干好干差一个样的状况。

(2) 企业工人考核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 生产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

思想政治表现的考核: 主要包括遵守宪法、 法律和国家政策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劳动态度等方面。

生产工作成绩的考核: 主要包括完成生产任务的数量和质量, 解决生产工作中技术业务问题的成果, 传授技术、 经验的成绩以及安全生产情况等方面。

(3) 企业在技术定级考核前, 必须有计划地组织工人培训。

未经培训,不得进行考核。

要明确培训是提高工人技术业务水平的途径, 考核是检验培训质量, 鉴定工人技术业务水平的手段, 工资是激励工人参加培训的动力机制, 只有将这几方面有机地结合起来, 才能调动工人学习和生产工作的积极性, 全面提高工人素质和增强企业活力。

要制定培训计划,配备专(兼)职培训管理人员和教学人员, 采取脱产、 半脱产、 业余时间集中办班或自学与集中辅导相结合, 以及岗位练兵, 技术比赛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

(4) 技术工种的工人, 要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 依照现行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 按等级分别进行技术业务理论(应知)和实际操作技能(应会)的考核。

尚无《工人技术等级标准》 的, 由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制定,经市主管局审定, 市劳动局核准后实行; 非技术工种(如熟练工、 工序工)的工人, 要按照《岗位规范》 进行考核。

尚无《岗位规范》 的, 由企业自行制定, 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行。

企业要结合生产岗位的实际,制定考核实施细则, 使工人技术考核内容具体化。

应知考核以笔试为主,采取集中考试的办法, 原则上按初级工、 中级工、 高级工三个阶段进行(初、 中、 高级工的划分: 实行八级制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工种, 其一、二、 三级工为初级工; 四、 五、 六级工为中级工; 七、 八级工为高级工),也可按技术等级逐级进行; 应会考核, 必须按技术等级逐级进行。

实行初、 中、 高三级工人技术等级制的, 要在每个级别中, 设置与八级制相对应的若干等级, 逐等级进行, 或仍暂按原八级制工人技术等级进行。应会考核要结合生产, 一般以选择典型工件或作业项目专门组织进行,对群体生产行业, 可采取模拟或答辩等方法进行。

应知、 应会考核均采取百分制, 60 分为合格, 两项均合格, 即为技术考核合格。

(5) 经全面考核合格者, 企业具备增资条件的, 可择优晋升工资。

晋升档案工资可按市劳动局关于企业职工考核增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2. 车间主任、 副主任工作考核标准 (1) 生产准备 根据排产单、 生产作业周计划、 日工票及时正确地领取、 发放芯圈、 网布、 商标并清理不合格品和剩余材料及时退库。

发错材料每发生一次扣5 分; 材料领用发放不及时而影响生产每发生一次扣 2 分; 每有一次不合格品和剩余材料不及时退库扣 1 分; 材料存放零乱, 没有定位存放和标识, 每发现一次扣 1 分。

(2) 现场调度 ?? 按 车间管理实施办法 对车间主任现场生产调度的规定, 及时恰当地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质量异常、 设备异常、 停机待料、停机待物等各种问题。

凡属于当班主任职权范围内应处理的问题,推卸责任不作处理, 每有一次扣 2-5 分; 处理不当, 每有一次扣 1分。

?? 按规定需上报的问题需在问题发生 10 分钟之内上报生产部, 每有一次不及时上报扣 2 分。

?? 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每缺 1 天记录扣 2 分, 填写不认真扣 1 分。

(3) 人员组织 编排班组人员要做到公平、 公正、 量才施用。

走访 10 位员工, 根据反映意见酌情扣 0-2 分。

(4) .员工教育 ?? 每月召开一次员工大会, 总结上月工作, 表扬先进, 批评后进; 每周召开一次班组长会议, 讨论研究工作。

每少开一次扣 2 分。

?? 对受处罚员工(质量奖罚) 必须在 24 小时之内找其谈话, 帮助其提高认识, 达到教育提高、 化解消极因素的目的。

每有一次未按要求做扣 2 分。

?? 每月向生产部经理汇报一次员工思想动态及员工意见要求。未做扣 2分。

(5) 执行纪律 要求当班时有 2/3 的时间在车间巡视, 发现违规行为严格按 车间管理实施办法 作出处理。

凡好好先生、 不坚持原则、 不敢处理, 每发现一次扣 2 分; 制度面前不平等, 讲人情、 讲关系, 每发现一次或接到员工投诉属实扣 2 分。

(6) 安全生产 每有一起 1 万元以上设备损失责任事故或工伤住院 1 个月以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扣 5 分; 每有一起 1000 元以上设备损失责任事故或工伤治疗休息 1 个星期以上人身安全事故扣 2 分。

(7) 产品质量 要求车间交检产品质量合格率(包装班成品检验员和技术品保部检验员抽检结果为准) 达到公司质量目标。

每有 1 个批次低于公司质量目标0.1%扣 1 分, 提高 0.1%奖 1 分; 要求工序产品不可修复废品率控制在规定范围。

全月统计每超过 0.1%扣 1 分, 降低 0.1%奖 1 分。

(8) 在设备改造、 修旧利废、 提高产品质量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酌情加 5-10 分。

(9) 完成领导交办工作 要求行动迅速、 效率高、 质量好, 按时圆满完成领导交办和部门月工作计划中负责的工作任务。每有 1 次没按时完成或不符合领导要求扣 2 分。

(10) 组织纪律 要求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每有一次违规违纪视情节轻重扣 2-5分。

3. 研磨车间安全工作考核标准 (1) 建立基础管理制度, 建立研磨车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职业 安全健康规章制度、 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等一系列的管理制度。

并配备合理的机构和人员,按计划和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2) 完善设备设施的安全性, 在投入新的涂料研磨设备时,一定要同时投入安全设施,按 quot;三同时 quot;进行管理和验收;对于已经投入使用的设备设施,如果缺少安全设施,现在应设法补建,否则随着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意识的提高,企业将无法生存。

(3) 建立完整的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考评机制按标准规定对研磨车间的作业环境、 油漆使用现场、 职业危害作业点的达标情况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合格状况、 作业人员的健康和管理状况进行综合考评和监督。

4. 成品及包装车间安全工作考核标准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与目标管理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 三、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 四、安全检查制度 五、设备管理和维修制度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七、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 八、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九、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十、对分包单位和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与目标管理 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明确责任,层层负责,层层把关,根 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 特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1.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1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理条例》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

1.2 董事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1.3 定期参加董事会召开的股东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分析安全工作 情况、形势,及对重大措施的决策。

1.4 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决策,督促总经理实施安全管理目标。

1.5 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决定对有关责 任人的处理。

2.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2.1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理条例》及行业主管癌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

2.2 协助董事长领导和管理公司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对 公司的安全工作负领导和管理责任。

2.3 批准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企业安全总目标,并督促实施。

2.4 接受党委和工会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定期向董事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报 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措施的执行情况,接受职工代表反映的情况。

2.5 审批安全生产必需资金和劳动保护措施的专项资金,支持和审批职工 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2.6 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督促、检查、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履行职责。

2.7 对重大伤亡事故,亲自参与调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 处理。

3.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3.1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理条例》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

3.2 协助总经理领导和管理公司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 对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领导和管理责任,行使总经理授权的职责。

3.3 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计划、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奖惩办 法,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4 组织领导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单位)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听取安全职能部门工作汇报,支持有关部门使用安全 否决权。并督促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的奖罚条例。

3.5 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认真分析研究事故原因,提出 防范措施和对事故的处理意见。

4.工程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4.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标准,严格执行企业各 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2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 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不得下达无安全措施的生产计划。

4.3 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搞好业务知识 竞赛,对专职安全员每月一次学习。

4.4 组织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4.5 参加高、大、难等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 修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和操作 规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6 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紧急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工 作,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4.7 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4.8 督促检查职工劳逸结合、劳动保护用品采购质量、执行发入情况。

4.9 负责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组织检查、维修、保证各种机具设备 处于良好状态。

4.10 采购、供应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及附件,必须有完整的产品合格证、 材料质保书、复验单,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4.11 采购的劳保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所 需的物资,必须及时供应。

4.12 对易燃、易爆及剧毒等物品严格按规定要求管理和安全使用。

5.质量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5.1 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

5.2 按国家和企业现行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加强现场质量管理,按程序组织施工,协助、配合工程管理部做好具体安全技 术措施。

5.3 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做好季度安全大检查,做好现场安全生产材料质量 的管理工作。

6.技术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6.1 引用和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时,结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标准等,负责审核安全技术措施,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持。

6.2 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抓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6.3 组织有关专家对重大、特殊工程等危险因素较大的单项工程进行安全 专项施工方案论证。

7.财务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7.1 会同有关部门平衡各单位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财务计划。

7.2 指导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宣传教育等各项经 费的使用。

7.3 做好安全统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单独建立财务帐户,做到专款专用。

8.后勤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8.1 提供完善的后勤保障服务,保证职工饮食、住宿的安全卫生。

8.2 关心职工,爱护职工,定期检查职工居住区,发现不利因素,及时排 8.3定期对炊事人员作健康检查,发现有传染病者,立即调离另行安排。

做好工种健康检查。

9.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9.1 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国家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制订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和措施计划并组织落实实施,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 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9.2 组织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所需费用,提供安全设施。

9.3 领导并督促检查项目部生产、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组织制 订所属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对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制考核。

9.4 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对上级下 达的无安全技术措施的生产任务,有权拒绝施工。

9.5 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规程, 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9.6 组织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9.7 负责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协调与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关系,把分包单 位安全生产管理纳入总包管理体系。

9.8 发生各类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负责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上级 报告,同时积极主动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分析,按要求提出事故 处理报告,落实防范措施,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督促有关人员及时上报 各类安全资料和报表。

10.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0.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的思想。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增长安全知识,做到持证挂牌上岗作 10.2严格执行标准、规范,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思想意 识,增强安全技术素质,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做到我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 不被他人伤害。

10.3 工人之间发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初上岗工人要热情 传授安全生产技术知识,虚心学习安全生产经验,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10.4 认真开展班组岗前教育,岗前交底,岗前检查和岗后检查。做好文明 施工,各种机具设备及时维护保养。

10.5 正确使用人上防护用品和工具,维护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爱护安全标 志。坚守岗位职责,不违章作业,不冒险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10.6 工人有权越级报告一切违章违纪行为,不权拒绝违章指挥施工。

10.7 发生伤亡事故,立即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实向上级报告。吸 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 建议。

安全生产奖罚考核制度 根据上级和公司的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工程的生产安全,做到管理上有 章可循,奖罚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1、工程施工人员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公司信誉有特殊贡献者, 除给予荣誉上的奖励外,经济上视贡献大小将进行奖励。

2、井字架无限位装置,无防坠落装置,无上下防护门,无防雷措施,钢丝 绳不按规定布设,每一项不符合的罚50 元。卷扬机绳筒无防护罩的罚50 4、未正确使用保险丝、铁丝、铜丝、铝丝替代的,包括临时设在内的临时用电线接头处赤膊无绝缘胶布的,每查到一处罚20 7、塔吊、井架、脚手架按要求搭设完毕后,未经验收而使用的每项罚200 8、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者罚5元,戴安全帽但未系好者罚2 9、严禁使用未满16 周岁的童工,一经查到除停止作业外,还对责任者罚 款1000 11、在各分项工程开工前及井字架、塔吊、脚手架搭设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每缺少一次罚50 13、对已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在再次检查中还未整改的则应加倍罚款。14、高空抛物者及酒后高空作业者罚20 元,吊篮乘人罚100 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为积极响应并贯彻执行第395 号国务院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并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要求和客观实际,通过积极介入并专项治理,全面 加大安全管理力度,真正促进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上档次,上台阶,制 订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辖范围内所有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土木工 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及园林古建筑工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切实落实措施,保障生产安全,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安全事故的发 生,确保职工的作业安全。

第三条 为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 投入及有效使用,依据客观现实,设置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 用”)账户,专户存储,独立使用,立项审批支付; 第四条 “安全费用”涉及的范围,从广义角度上讲,包括安全劳防用品 资金和保障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资金。联系实际情况,并与“文明施工增加费 用”相区别,本规定中“安全费用”主要批以下七个方面: 1、“三宝”: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必须配备到位; 2、“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进出料)口,要求防护 设施到位,并定型化、工具化; 3、临边防护及坑边防护的设施费用; 4、外架子围护及脚手片:外架子搭设为工程建设生产的必备条件,暂不在 “安全费用”中列支,但其安全围护用的安全网和脚手片应根据安全要求实际 铺设,在“安全费用”中开支; 5、三级配电三级保护,按三相五线制规范要求设置临时用电的总配箱、分 配箱和开关箱; 塔吊、人货两用电梯、井架、机械设备等的防护设施费用;7、其他有安全要求的特殊项目可协议商量确定。

第五条 安全费用的提取额以本项目的工程总造价为基数分段累进计算: 300 万元以下工程协议商定安全费用(至少工程造价的1%):300-600 万元之间 部分至少按0.7%的费率加提安全费用;600-1000 万元之间部分至少按0.6%的费 率加提安全费用;1000 万元以上部分至少按0.5%的费率加提安全费用。合并累 第六条安全费用采取协议预提的办法进行提取,或自有资金或向企业申 请贷款(额度参照本规定第五条的计算办法,贷款利率与当时银行贷款利率同) 建立安全费用专门帐户;后经项目负责人书面申请,可在日后的工程款到帐时 作逐步适当抵扣; 第七条 以工程结项时为安全费用所需检测点,结合现场安全检查结果, 评估安全费用大致所需。若尚有缺口存在,企业:应要求项目部追加安全费用 并强制执行;尚有余额的,现场可根据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自行安排,直至工 程顺利结束; 第八条 安全费用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清; 第九条 保证安全生产,强化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加强作业人员教 育培训体系; 第十条 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及奖罚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发现、消除不安全因素,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 全,使安全生产检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以往安全检查的做法和现有实际情 况,更大的发挥各级安全组织和安全员作用,特作以下规定: 一、总体要求: 在组织上分级负责,实行安全生产检查网络化,形式上经常性与定期性检 查相结合,季节性与活动性检查相结合,重点部位与单独验收相结合,检查方 法实行定性定量评分法。

二、具体检查: 1、做好经常性安全巡查。各操作工种的班组长要做好班前、班中、班后的 安全检查,工地安全员负责日常的跟班安全监督;分公司(工区)安全员每周 到施工现场不少于二次,公司安全科每周到各工地不少于一次。

2、做好定期检查。在正常情况下,公司安委会每三个月要组织一次检查。

在“百日安全活动”期间,必须组织有关安委会成员对各工地安全生产情况进 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公司安全科对在建工地,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分公司(工 区)安全小组每半个月对本单位施工点进行检查一次,工地安全员每周检查一 经常性检查,要做好安全台帐的记录,定期检查要做好评分登记。3、做好专项部位验收 井架、脚手架、施工用电,均属专项检查范围。搭设完毕,正式使用前, 必须通知分公司(工区)安全员和公司安全科,双方到现场进行验收,合格后 挂牌作业,并将验收情况记录在案。

井架实行一次性验收,脚手架实行分段验收,验收不合格,要进行整改, 重新验收。

使用期间发现有变动或拆除情况,要进行再次复验。

三、检查评分方法: 1、公司和分公司(工区)对各施工工地的各项检查,采取定性定量评分方 法来评估该工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实际情况。

2、统一印制评分表格,由公司安全科和分公司安全员(工区)实施操作。

3、井架、脚手架、施工用电,验收一次,评分一次,累计计分。其它各项 评分每月进行一次。

4、评分标准按照JGJ59-88 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 行评定。

设备管理和维修保养制度 1、机械设备必须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定期保养制度,其作业内容主要是:清 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作业范围即深度和周期。因设备、类型、运行 条件、材料品质的差异而不同,作业项目按周期长短分级执行。

2、各级定期保养周期、作业项目、技术规范,必须根据设备部件的磨损规 律,结合使用条件,参照原厂说明书要求制定。

3、为了能切实贯彻定期保养制度,必须采取下列技术组织措施: (1)必须建立机械管理责任制和机械操作责任制。

(2)必须制定不同机型的保养规程。

(3)必须具备一定的物资技术条件,配齐随机工具和保养专用工具,按时 供应润滑油及必要的备品、备件。

(4)必须正确及时提供机械统计资料。认真填写机械运转日报、履历书和 各级保养执行情况。

(5)必须设置相应的保养机构,配备一定保养力量,并对操作保修人员进 行技术培训,以提高保养作业的技术能力。

(6)必须处理好保养与生产之间的关系,在安排生产时,要考虑机械设备 保养所需的时间,在作保养作业时,要尽量利用非生产时间或少占生产时间, 以减少对施工生产的影响。

4、定期保养的分级和内容 (1)定期保养包括每班保养和按规定的周期分级进行。结构复杂的大型内 燃机械可实行多级保养制,结构简单或电动的中小型机械实行一、二级保养制。

(2)每班保养又称例行保养,是操作人员或设备使用人员在上、下班和交 接班时间进行的保养工作,重点是检查清洁、润滑。每班保养在工作前、工作 后进行。

(3)一级保养以润滑、紧固为中心,通过检查、坚固外部条件,并按润滑 周期图表,加重润滑油、清洗滤清器,再换过滤芯等。

(4)二级保养以坚固调整为中心,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外,通过检查、 调整发动机、电气设备、操作、传动、转向制动、变速和行走机械的工作装置, 以及紧固内外螺栓。

(5)三级保养以消除隐患为目的,作业内容除执行一、二级保养作业项目 外,可对部分总成进行解体检查,对调整后不能符合性能的零部件,可酌情更 换;并对机身进行必要的除锈外,进行补漆整容作业,但作业范围不宜扩大, 以免形成变相的修理。

(6)各级保养均有系统和完整性,必须按照保养规程规定的周期和作业、 项目、作业深度按期执行,不应有偏差,更不能强调高级保养而忽视低级保养。

(7)根据施工机械不易集中保养的特点,因此保养作业尽可能在机械所在 地进行。大型机械一级以上的保养和中、小型机械的各级保养都应由机械操作 人员或设备使用人员负责执行。如操作人员不能胜任的保养工作,可由保养专 业人员协助。

5、总公司机具站应负责公司内所有塔吊的安装、拆卸和定期维修,更换机 件等工作,平时日常的检查和养护由各施工现场解决进行。

6、除塔吊外的其它机具均由分公司、机修班自行检修和养护,禁止不懂机 械的人员随意上岗。

7、各级下属单位必须建立机械维修台帐和机械设备去向表。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依照有关消防规定,根据施工 现场安全防火知识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公司安全防火制度。

一、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与公司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有责任班子、 责任人及完整的管理制度,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为消防第一责任 二、公司建立安全防火监督机构,在公司经理直接领导下,质安科具体组织实施,各分公司、项目部建立安全防火组,由分公司经理、项目部经理负责, 确定一名专管人员,成立义务消防队,每班至少一名兼职消防员,负责本工地 的安全防火工作。施工现场由班长负责,建立消防小组。

三、公司在检查质量、安全的同时,要对各分公司项目部施工现场的防火 工作列入主要内容。公司消防专管人员要及时收集各分公司、项目部消防情况, 每季检查和部署防火工作一次,各分公司、项目部每月检查一次。

四、各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针对实地情况组织职工进行防火知识教 育,建立义务消防小组,制订出防火措施,购置消防器材,按规定设置仓库、 工棚、食堂、电线及堆场。

五、木工车间、油漆仓库、油库、电石桶、材料库、食堂等防火区域要配 备灭火机,消防沙和消防水源,制订具体防火措施,确定专人消防管理。

六、班长、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仓库等防火区域,每天上、 下班都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如发生火警除积极组织救护 外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警。各分公司、项目部要加强对电焊、油漆、电工等 特殊轼种的防火知识教育,严禁非专职人员操作。

七、要及时检查总结,对在消防工作中作出优良成绩的干部、职工要给予 奖励,对违反安全防火规定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查责任,给予批评、警告、 扣罚奖金直至型事处分。

八、各分公司、项目部对汽油、柴油、氧气、电石、油漆、材料等易燃品 必须分开专门仓库,不能同其他易燃品混放,更不能接近正在使用的电器。木 料和油毡的堆放要离开易燃区域并设立醒目的禁火标志。

九、冬季施工要严格按照冬季施工防火规定执行,严禁现场明火取暖和室 内电炉烘烤。熬制沥青要远离仓库和建筑物,并做好防护准备。

十、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的防火组织直接属于当地公安局和驻地派出所 领导。

十一、公司规定防火要求: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将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 和施工技术中的消防安全要求一并结合考虑。

2、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场、仓库、易燃废品集 中点和生活区等,具体规定如下: (1)用火作业区距建筑物及其他区域不少于25 米。距生活区不少于15 (4)施工现场道路夜用要有照明,不准在高压线下设临时建筑和堆放可燃材料。

(5)施工现场消防车道必须保证畅通无阻,其宽度不少于3.5 (6)工地要不有足够的消防水源或蓄水池。(7)临时工棚、仓库、木工间、食堂等地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机。

(8)临时工棚(宿舍)尽可能搭建在离开建筑物 20 米外,距离高压线的 水平距离不少于6 米,宿舍距伙房、仓库、汽车库不少于12 米,距少量易燃贮 藏室不少于30 (9)临时宿舍、食堂高度不低于2.5 米,每幢宿舍住人不超过 100 25人要有一个直接出入的门口。接近火炉、烟囱的部位必须用砖砌或采取其他 防火措施。

3、一切电线均须用瓷瓶绝缘,电线穿过墙壁时必须从瓷管内通过,不许乱 拉,动力、照明线要分开,不许混用,严禁使用电炉。

4、木工车间严禁吸烟,木屑锯末要每天清理,防止大量堆积。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 为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护其合法权益,履行对作业人员具 有提供、告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义务,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防护用具,是指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能够对作业人员的人身起保护作 用于、作业人员免遭或减轻各种人身伤害的用品。作业人员使用的安全防护用 具主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及特种作业使用的防护镜、焊接面罩等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服装主要包括:工作服、防滑鞋、绝缘鞋、绝缘 手套、口罩等。

2、项目副产品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上述防护用具和用品的免费提供至 作业人员手中并做到有发放记录和借用记录。

3、购置上述保护用具、用品时,现场项目部经理应亲自组织、落实有关采 购人员必须到国家指定的劳保用品商场进行购置,所有保护用具和用品必须具 备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监 督检验证明等文件。项目部资料员或仓库保管员负责及时收集建档备查。

4、为使安全防护用具、用品真正发挥作用,在发放防护用具和用品时,项 目部安全员应以书面形式告知操作人员其防护用具、用品应如何正确佩戴和使 用,并在平时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对作业人员进行监督和教育,以保证安全生 5、项目部的安全防护用具由仓库保管员负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对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不符合国家标准,国家明令淘汰,超过安全技术 标准规定使用年限的,以及磨损严重达不到安全使用的安全用具,应坚决予以 报废淘汰。

6、上述保护用具、用品的购置,项目部应有设置专项经费概算,专门用于 配备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不得挪作他用或以次充好。

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凡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出现的伤亡,或虽不在生产劳动岗位上,但由 于生产条件或生产设备不良而引起的伤亡,属于因工伤亡事故。

二、发生伤亡事故都要实行报告制度,并进行调查处理。

三、伤亡事故的分类: 一般轻伤事故:休工超过一天以上(含一天) 重伤事故:二人以下有不同程度伤残情况发生。以下均属重伤事故; 伤势严重,需进行大手术的; 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非要害部位受伤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 严重骨折、脑震荡; 手指断指一节一能上能下,脚趾断三只以上,或手、脚局部肌腱受伤甚剧, 引起机能障碍; 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 医生诊断为残废或可能残废的,或医生诊断后,认为受伤较重。或者直接 经济损失在十万元以下的。

重大伤亡事故: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十万 元以上的。

四、发生一般事故, 地安全人员要及时通知分公司(工区)安全员,并作 好记录; 发生重伤事故,工地负责人、安全员或其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即向公 司安全科或分公司领导报告,重大伤亡事故要以最快的速度直接向公司领导或 公司安全科报告。

五、对发生的每一起事故,都要认真对待。一般事故,由分公司安全员会 同工地安全员、工地负责人调查处理;重伤事故由公司组织调查处理小组,负 责调查处理。重大伤亡事故由公司会同市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六、发生重大伤亡以上事故,工地负责人要指定专人采取有效措施。保护 好事故现场,组织人员尽快抢救伤亡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和经济损失的扩大。

七、事故发生后,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仔细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 分清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整改措施。

八、事故调查结束后,要将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并做好登 重伤事故应在一月内结案,重大伤亡事故应在三个月内结案,由安全科将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各单位。

九、各分公司(工区、项目部)和工地负责人负责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 十、各分公司(工区、项目部)和施工点对发生的事故不得瞒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以及其它阻挠刁难、拒绝调查处理工作。

十一、调查人员在调查处理事故中,要公正客观,不得玩忽职守、徇私舞 弊或打击报复。

十二、凡有上述二项所述行为的人员,将根据事实和情节给予处理。

十三、对事故处理中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十四、未按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不得开工或领取施工许可证。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各级领导和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 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的法令 和规章制度,掌握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业务水平。

1、新工人进入工地,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级教育内容为:本 单位概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规程、规范、刑法(113-115 公司规章制度、一般安全知识及注意事项、公司内外事故教训等。分公司级教育内容为:本工程的概况及规章制度、机械设备、工具安全知识,曾发生的事 故原因及教训,一般性的防火、消防知识,尘毒预防和急救常识。项目部、班 组级教育为:劳动纪律和安全制度,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定,本岗位使用的机 械设备工具性能及安全装置,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要求。并经考核方可 进入操作岗位。

2、特殊工种,除进行一般的安全教育外,还要对本工种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持证上网。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人员调换工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 行新技术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上岗操作。

4、定期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及安全技术培训。

5、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下列部门负责,公司内专职安全员上岗培训由公司职 教处负责;特殊工种由公司质安处负责组织;其他培训由下属各部门分级组织 实施。

6、各培训上岗获证后原件由公司档案室留档,下发复印件由分公司、质安 科、项目部留存备查。上岗证复审或换证工作由公司职教处和安全处共同负责。

2、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砼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二、泥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三、混凝土机、砂浆机操作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四、普通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五、木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六、钢筋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七、电焊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八、电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九、架子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十、抹灰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十一、油漆玻璃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砼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1、车子向料斗倒料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撤把。

2、用井架等物料提升机运输砼,小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挡牢, 稳起稳落。用塔吊运送混凝土、起料、卸料必须听从指挥,待料斗下落平稳后 再缓慢靠近卸料。料斗下方严禁站人,防止料斗伤人。

3、浇灌砼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樽,不 准直接站在溜槽帮上操作。

4、用输送泵输送砼,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须牢固, 输送前必须试送,检修必须卸压。

5、浇灌框架和梁、柱砼,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上或支撑操作。

6、浇捣搭形结构,应自两边搭脚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雨篷、阳台,应 设防护措施;浇捣料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架,以防止人员下坠。

7、使用震动棒必须配备触电保护器,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不得使 用破皮漏电的电源线。

8、夜间浇筑砼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泥工安全操作基本规程 1、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不准站在砖墙上做砌筑、划线(勒缝)、检查大 角垂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2、砌砖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斩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脚 手板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3、超过胸部以上的墙面不得继续砌筑,必须及时搭设架子;不准用不稳定 的工具或物体垫高工作。

4、从砖垛上取砖应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垛倒伤人。

5、挂瓦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必须有牢固的挂钩,没有外架子时,檐口 应有防护栏杆和防护立网。

6、屋面上瓦应两坡同时进行,保护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稳;屋面应铺设 通道,严禁在桁条、瓦条上行走。

混凝土机、砂浆机操作工安全 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1、混凝土机、砂浆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方可独 立操作。

2、搅拌机、灰浆机必须安置在坚实的地方。搅拌机必须用支架或支脚筒架 稳,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传动部位必须要有防护罩。

3、搅拌机操作手柄必须有保险装置。

4、开动搅拌机前应检查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等,滚筒内不得有异物, 确认安全可靠,方准操作。搅拌机钢丝绳、保险挂钩和其他安全保险装置不符 合要求的,必须及时调换,否则禁止操作。

5、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工作完毕后应将料斗 固定好。

6、运转时,严禁将手或工具伸进滚筒内。

7、现场检修时,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进入滚筒时,外面应有人监护。

8、操作时,严禁擅自离开岗位或非操作人员代替工作。

9、工作完毕,应将搅拌机进料斗挂起,清洗机具,拉掉闸刀,锁好配电箱。

10、搅拌站及计量设置栏。主要是说明设置在工地搅拌站的计量设施的精 确度、管理制度等内容。

11、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栏。这是为保持材料、设备质量必须有的 措施。要根据材料、设备性能制订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库房等。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内容仅是对一般工程而言,对不同的分包专业,或采 用四新技术时,有些资料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原则是凡是对保证质量是必须 的制度或资料,施工单位应当具备。如岗位证书,施工技术标准栏,对不同的 专业,要求就完全不同。

(三)检查项目填写内容(主要内容) 1、直接将有关资料的名称写上,资料较多时,也可将有关资料进行编号, 将编号填写上,注明份数。

2、填表时间是在开工之前,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 人)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这是保证开工后施工顺利和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 目的是做好施工前的准备。

3、由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填写,填写之后,将有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附 在后边,请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验(转载自:www.dXf5.cOm 东星资源网: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收核查后,返还施工单位, 并签字认可。

4、通常情况下一个工程的一个标段或一个单位工程只查一次,如分段施工、 人员更换,或管理工作不到位时,可再次检查。

5、如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施工单位 必须限期改正,否则不得开工。

普通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1、挖掘土方时,两人间距应至少保持 2-3 米,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 采用掏洞式操作方法。作业中发现土方坍塌预兆等险情的,必须及时撤离,并 迅速报告项目部。

2、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挖掘深度放坡,必 要时设置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 米的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 3、吊运土方时,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应完好牢固,起吊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4、拆除固壁支撑应自下而上进行,填好一层再拆一层,不得一次拆到顶。

5、使用蛙式打夯机,电源电缆必须完好无损,必须配备触电保护器;操作 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夯打电源线。

6、用手推车装运物料时,应注意平衡,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

前后车距在平地不得少于2 米,下坡不得少于10 7、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在下面掏取。8、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3 木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1、模板支撑按专项施工方案搭设。不得使用腐朽、锈蚀、扭裂、劈裂、弯 曲变形的材料,禁止使用毛竹。顶撑要垂直,底端要平整、坚实,并加垫木; 支撑杆件应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2、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 杆、支撑攀登上下。

3、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操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5、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6、拆除模板应履行申请审批手续,同意后方可操作。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 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拉倒;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 下的模板和杆件应及时运到指定地点集中有序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7、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防 止构件倾倒。

8、在坡屋面上操作,应有防滑梯、护身栏等防护措施。禁止在石棉瓦上行 9、安装2层楼以上外墙窗扇,如外面无脚手架或安全网,应挂好安全带。

10、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 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11、木工机械均不得使用倒顺开关控制。

12、操作平刨机有以下基本要求: (1)平刨机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刨料时应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禁 止手在料后推送。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过1.5 毫米,进料速度要保持均匀,经 过刨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刀上面回料。

(2)刨厚度大于1.5 厘米,长度小于30 厘米的木料,必须用压板或推棍, 禁止用手推进。

(3)过节疤时,戗槎要减慢推料速度,禁止用手按节疤上推料;刨旧料时, 必须将铁钉、泥砂等清除干净;换刀片时,应拉闸断电。

13、操作压刨机有以下要求: (1)压刨机送料和接料不准戴手套,并应站在要床的一侧。

(2)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位,应停机降低台面调正,遇硬节 时要减慢送料速度,送料手指必须离滚筒20 厘米外,接料必须待料走出台面。

(3)刨短料长度不得短于前后压滚距离,厚度小于1 厘米的木料,必须垫 托板。

14、操作圆盘锯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圆盘锯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应上紧。

(2)操作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 臂不得跨越锯片。

(3)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4)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时要慢推,接料要待料出 锯片15 厘米,不得用手硬拉。

15、注意防火安全,木料加工房内刨花、木屑和废料应及时清理。

钢筋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1、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 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2、在距离外电线路较近处进行钢筋作业时,必须注意安全,严禁钢筋碰及 外电线路。

3、现场绑扎钢筋或安装钢筋骨架,必须有平衡、牢固、安全的操作台,在 高空、深坑钢筋作业时,要搭设脚手架做操作台。绑扎高层建筑圈梁、挑梁、 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外架并张挂安全网防护。绑扎时系好安全带。

4、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攀登骨架上下;柱筋高度在 米以上的,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采取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5、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1 米以内始准靠 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6、拉直钢筋时,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 米区域禁止行 7、展开盘圆钢筋时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先用脚踩紧。8、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一同一 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9、使用切断机时,机械运转正常后,方准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 得小于15 厘米,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10、切长钢筋时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 钢筋时必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11、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短头 和杂物。在钢筋摆动范围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12、操作除锈机时,应戴口罩和手套。带钩的钢筋严禁上机除锈;除锈应 在钢筋基本调直后进行。操作时要放平握紧,站在钢丝刷侧面。

13、在调直机上不准放物件,以防机械震动落入机体;钢筋装入压滚,手 与滚筒应保持一定距离。机械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严禁戴手套操作;钢筋调 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动伤人;短于 毫米的钢筋调直,应低速加工。

14、使用变曲机时,钢筋要贴紧挡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 不得开错;弯曲长钢筋时,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互相 配合,不得拖拉;调头弯曲时,要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换插头、加油及清理, 必须停机后进行。

15、冷拔钢筋时,先用压头机将钢筋头部压小,操作者站在滚筒一侧操作, 与工作台应保持50 厘米。禁止用手直接接触钢筋和滚筒。

16、钢筋的末端将通过冷拔模子时,应立即踩脚闸分开离合器,同时用工 具压住钢筋端头防止回弹。

电焊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1、电焊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 独立操作上岗;明火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3、电焊机开关箱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4、电焊机二次侧必须有空载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

5、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 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6、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7、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前,必须把容器或管道 清理干净,并将所有孔盖打开。

8、火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 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9、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割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 伤人。

10、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1、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2、严禁利用厂房的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其金属搭接起来作为导线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