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2016年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许建明: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无海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8月至2010年3月,历任海宁市财政局办事员、科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2010年3月至2012年3月,任海宁市人大财经工委主任委员;2012年3月至2013年2月,任海宁市财政局党委副书记、局长;2012年7月至今,任海宁市地方税务局局长、海宁市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2013年6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

曹立群:大学学历,无海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海宁市财税局袁花财税所税务专管员,稽征管理科、检查科、征收管理科科员,市地税局征收管理科副科长、科长,稽查局副局长等职。现任海宁市财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地税局副局长、海宁市财政局党委副书记。2016年1月起,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钱薇:大学学历,会计师,无海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9月至2000年7月,任海宁市地税局长安分局科员;2000年8月至2006年1月,任海宁市地税局硖石分局科员;2006年2月至2007年9月,任海宁市地税局袁花分局副分局长;2007年10月至2013年5月,任海宁市财政局综合(行政事业)科副科长;2013年6月至2015年2月,任海宁市财政局综合(行政事业)科科长;2015年3月至2016年4月,任海宁市财政局(地税局)办公室副主任;2016年4月至今,任海宁市财政局预算局副局长;2016年6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

蒋雪标:大学学历,经济师、会计师,无海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8月至1998年4月,在海宁市财政局长安财税所工作;1998年4月至2003年10月,任海宁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副科长;2003年10月至今,任海宁市财政局国库科科长、副局长,发行人董事。

邓石明:大学学历,会计师,无海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2月至2005年5月,历任海宁市财政地税局办事员、副科长;2005年6月至2006年5月,历任丁桥镇海潮村农村工作指导员副主任科员兼副科长;2006年6月至今,任海宁市财政局副主任科员、副科长、科长、分局长,发行人董事。

羊海俊:大学学历,经济师,无海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9月至2001年3月,历任海宁市收费管理所稽查组组长;2001年3月至2008年9月,历任海宁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办公室主任;2008年9月至今,任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总经理助理,发行人总经理助理、董事。

金海峰:大学学历,无海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8月至2012年8月,历任海宁市财政地税局办事员、副主任科员兼袁花税务分局分局长;2012年8月至今,任海宁市财政局副主任科员兼经建科科长,发行人董事。

2、监事

沈喜红: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无海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8月至今,任海宁市财政地税局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兼科长,发行人监事。

李群燕:大专学历,经济师,无海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8月至1999年9月,历任海宁袁花粮食管理所科长、副所长;1999年10月至2008年9月,历任海宁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袁花分公司副经理、经理、副总经理;2008年10月至今,任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产权部副经理、经理,发行人监事。

田芳:硕士学历,经济师,无海外永久居留权。2006.08~2007.01,任海宁市地税局硖石税务分局办事员;2007.01~2007.09,任海宁市财政局综合科办事员;2007.09~2011.08,任海宁市财政局监督检查科副科长;2011.08~2012.11,任海宁市财政局国库科副科长;2012.11~2013.06,任海宁市财政局监督检查科副科长;2013.06~2016.04,任海宁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局副局长兼绩效管理科副科长;2016.04至今任海宁市财政局国资科副科长;现任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监事。

马茵:大学学历,会计师,无海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11月至2013年5月,历任海宁市财政局办事员、科长、主任科员;2013年5月至今,任主任科员兼科长、副科(局)级领导干部;现任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监事。

张艳:大学学历,经济师,无海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9月至2001年7月,任浙江米赛丝绸有限公司统计;2001年8月至2001年11月,任浙江卡森实业有限公司统计;2001年11月至2007年8月,任海宁市社会保障管理中心职员;2007年8月至今,任海宁市财政地税局办事员、科员、副分局长、科长,发行人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许建明、曹立群、羊海俊三位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请参见董事简历。

孙伟:大学学历,经济师,无海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8月至2010年7月,历任海宁市财税局办事员、科长;2010年7月至2012年5月,任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财政局国资科科长;2012年5月至今,任海宁市财政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发行人副总经理。

(三)董事、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兼职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之外的其他单位兼职情况如下:

五、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所属行业

根据2012年修订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的行业划分标准,发行人属于“S90 综合类”。

发行人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国有资产投资开发(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发行人主营业务涵盖皮革专业市场的开发经营、城市污水处理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承担了全市市内道路、水务等公用产业资产经营管理任务,担负包括自来水供给保障、污水处理、城市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等在内的重大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任务。

发行人主营业务全部通过子公司进行。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农药兽药业务、商业贸易业务、商品房销售业务、商铺销售业务、安置房销售业务、房屋租赁业务、水务业务、土地开发业务等。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1-3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43,047.41万元、488,832.71万元、421,522.24万元和94,646.8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维持在95%以上,主营业务突出,且保持持续稳定,主要系(10.660, 0.07, 0.66%)可供租赁和销售的商铺及租金价格较为稳定。公司收入较为多元化,结构稳定。房屋销售、房屋租赁、商品贸易、物业管理、农药兽药、水务收入是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上述各项合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都维持在70%以上。

(三)公司房地产业务情况

1、房屋销售

公司房屋销售业务包括商品房销售、安置房销售与商铺销售。

(1)商品房销售

公司目前在建在售的商品房项目共计三个。其中,东方艺墅项目由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全面管理、销售,并聘请项目公司负责工程现场管理;华盛嘉苑、华府景苑项目由海宁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全面管理、销售,并聘请项目公司负责工程现场管理。

项目操作流程上主要采取由项目负责子公司选择地块,拿地后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具体管理,然后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施工方,目前海宁皮城施工方主要为恒力建设,城投集团施工方主要为鸿翔建设及卡森建设。在质量监督方面,公司主要聘请有良好声誉的品牌监理公司,如杭州广厦建筑监理有限公司、海宁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等,负责项目的全程监理,同时也由项目所在地的建筑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站进行阶段性结构验收、日常检查以及抽查。项目竣工后,严格执行政府关于主体建筑结构、规划、消防、交通、人防、绿化等方面的验收流程,完成验收并备案、交房。

报告期内,全国房地产市场分化加剧,二三线城市出现库存积压,海宁市房地产市场在库存量偏高的情况下,呈现投资增速放缓,新开工面积减少,开发贷款余额减少等特点。2014年下半年以来,全国房地产行业呈初步回暖趋势,但海宁市当地有利金融政策尚未出台,使得海宁市房地产并未出现量价齐升的状态。同时,海宁市并非限购城市,因此之前对房地产行业的闲置较为宽松,相应松绑幅度也较小。目前,海宁市存量房压力仍较大,而土地供应量也呈充裕状态,因此未来海宁市房地产行业主要以消化存量房为主,市场竞争较为激烈。

鉴于海宁市房地产现状,公司目前除少量房地产项目库存及待开发的华府景苑外,无进一步拓展房地产业务的计划。

(2)安置房销售

①业务模式

公司安置房的建设及销售通过城投集团等公司进行。根据《关于明确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意见的通知》(海政发[2008]11号文),城市规划区东到城东大道、南至环城河道、西至丁屠公路、北至铁路约43.6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60%,由市财政安排给公司子公司城投集团,用于支付区域内的安置房建设费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等。城投集团建设的安置房,海宁市市政府将根据城投集团运作情况择时批准一定比例(30%左右)的房屋进入市场销售。

②销售模式

城投集团按照海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安置房面积与拆迁户主原住房等同面积的部分免费置换,超过户主原住房面积1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按照安置房成本价格销售,超过户主原住房面积10平方米以及2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按照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进行销售,超过原住房面积2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照该区域商品房市场价格进行销售。

③盈利模式

公司安置房业务盈利主要来源于超过需安置面积部分(30%左右)的住宅用房销售及配套建设的商业用房的销售收入。对住宅用房,超原安置面积50%(含)以内部分按安置房市场价85%计价,超原面积50%以上部分按安置房市场价计价。对配套商业用房,超过安置面积20平方米(含)以内的面积按市场价90%结算,超过20平方米以上部分的面积按市场价结算。

(3)商铺销售

公司商铺销售主要来自子公司海宁皮城。海宁皮城建立了皮革专业市场经营场所之后,大部分物业采取自持并招租的方式;为提高优质商户的稳定性和对市场的忠诚度,树立市场知名度和品牌优势,持续吸引大量的消费者和采购商,海宁皮城选择向知名生产商和品牌经销(或代理)商销售商铺,同时,为降低生产商及代理商经营成本,海宁皮城出售了部分加工区厂房、配套物业等。

2、房屋租赁

(1)业务情况

公司房屋租赁收入主要来自海宁皮城,少量来自城投集团。海宁皮城主要从事皮革专业市场的经营,通过采取租售结合的经营模式,先建立或改造以后的专业市场经营场所;其次将经营场所进行部分招租、部分销售;最后将成熟业态的经营模式复制到其他地区,进行业务扩张。海宁皮城目前已经在浙江海宁、辽宁佟二堡、江苏沭阳、河南新乡、四川成都等地建立了自己的物业基地。

(2)业务模式

海宁皮城与承租人(商户)签订租赁合同和经营管理协议,明确规定租赁期限、租赁金额和经营用途等,商户不能擅自改变经营用途,在未经海宁皮城同意的情况下,不能转租。商铺租金在租赁期限开始前一次性付清。海宁皮城一般在每年的3-7月统一安排商铺的续租,租赁期限主要为1年,租赁届满日一般为次年的3-7月。

海宁皮城一般采取定价定向方式或招投标方式确定租售价格。定价定向方式是指海宁皮城根据实际成交价格、市场人气、市场运营情况、商品市场行情等综合因素制定不同的租售价格;招投标方式是指在海宁皮城确立的最低中标价基础上,通过逐一投标产生最高竞标价,报出最高竞标价的投标人获得承租权或购置权。

(3)盈利模式

海宁皮城从事“海宁中国皮革城”市场商铺及配套物业的租赁,通过向生产商、经销(或代理)商、消费者和采购商等提供配套厂房、进出口、公共营销、物业管理、电子商务、文化娱乐等服务,促进市场内商户经营效益最大化,逐步提高市场商铺及配套物业的租赁价格,持续分享市场繁荣的经营成果。未来,公司将依托海宁“中国皮都”的产业基础,发挥各项优势,进一步完善皮革产业综合服务体系。

3、商品贸易

(1)业务情况

公司商品贸易业务收入主要来自海宁皮城的子公司海宁中国皮革城进出口有限公司。进出口公司负责海宁皮城全部进出口业务,其主要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旨在为海宁中国皮革城市场商户提供进出口配套服务。

(2)业务模式

进出口业务分为自营、代理两种形式,其中:自营业务是进出口公司自己询盘、接单,与购买方签订《购货合同》之后,自己向工厂下单,安排生产,进出口公司收取买卖货物的价差;代理业务是生产企业和境外购买方谈妥《购货合同》之后,委托进出口公司办理相关的进出口手续,进出口公司向委托方收取代理费,不承担进出口业务的交易风险。

4、农药、兽药

(1)业务情况

农药、兽药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要来自公司子公司(11.910, 0.02, 0.17%)。钱江生化主要产品农药、兽药,具体为赤霉素(植物生长调节剂),阿维菌素(农用杀虫剂),井冈霉素(农用杀菌剂类产品),硫酸粘杆菌素(兽药类产品)、黄霉素及兽药黄霉素预混剂、医药中间体等四大系列三十多个产品,上述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较高,其中农用杀菌剂系列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达50%以上、对一些国家的出口占该国该类农药进口的70%以上;农用杀虫剂系列产品在国内是替代高毒农药的首选产品,在东南亚一些国家市场占有率达30%以上。

(2)业务模式

钱江生化建立了覆盖全国的市场营销和技术服务网络,利用自身产品和技术优势,在提高国内竞争力的基础上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在欧洲、亚洲、南美及东南亚地区都建立了稳定的销售渠道和合作伙伴关系。

5、土地开发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1)业务情况

海宁市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海宁市内43.60平方公里基础设施的投资、开发与建设,交通类基础设施的投资、开发与建设等。公司主要通过子公司城投集团和交投集团承担了海宁市城市基础设施、旧城改造、土地收储、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土地拆迁及安置房建设、交通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任务。其中城投集团主要负责海宁市内43.60平方公里基础设施的投资、开发与建设;交投集团主要负责海宁市交通类基础设施的投资、开发与建设。

(2)业务模式

公司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的业务模式主要为:每年年初政府编制本年投资项目计划,然后政府分配给公司各经营主体;待拿到政府的投资项目计划后,制定可行性报告及投资概算报告,根据项目情况向本级或者上级发改委等有权机构进行立项;立项通过后,向政府申请财政预算;政府收到申请后,根据项目情况进行划拨财政补贴,补贴通过项目建设进度分阶段投入,列入资本公积;财政补贴不足的,公司通过贷款等方式自筹建设资金,并且政府会根据项目融资情况纳入财政预算安排;融资计划完成后,项目开始运作。

总体而言,公司项目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投入、项目本身产生的收益等。项目立项初期若政府财政补贴不能满足项目资本金及项目建设要求,则由公司自筹补足,政府会将项目建设资金按期纳入财政预算后续拨付。

6、水务收入

公司水务板块业务收入来自子公司水务集团,收入分为自来水销售和污水处理费收入两类。其中,自来水供水区域海宁市全部行政区域,水费价格由政府实行价格指导;污水处理主要由水务集团下属子公司海宁紫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海宁紫薇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等进行。经过多年发展,水务集团已经形成了管网建设、污水收集、污水处理等专业体系,在海宁污水处理方面具有垄断地位。

六、发行人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其运行情况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

截至2016年3月31日,发行人的内部组织结构如下:

(二)发行人职能部门的运行情况

发行人由海宁市财政局履行股东职责,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目前下设办公(财务)室、投资发展部、资产经营部和内部审计部4个职能部门,各司其职,职责明确,能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

1、办公(财务)室

负责公司日常事务,包括公司内部部门协调、工作督查、文秘、人事、培训、档案、信访、信息、宣传、会务、保卫、后勤管理工作和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制定和执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负责信访牵头协调工作;负责公司本级和直管公司的财务核查、融资、对外担保工作;负责合并报表汇编和信息披露工作;负责海宁市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日常工作;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投资发展部

负责公司对外投资工作,实施直接投资项目的运营管理、资金监管;负责所出资企业和委托管理企业的资产整合优化工作;负责出资企业的收益管理,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责;负责国有上市公司股权经营管理,协调国有企业投融资和金融工具创新应用工作;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数据核查和数据库建设,提供有关统计分析信息;协助公司合并报表汇编和信息披露工作;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资产经营部

负责授权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权属管理,建立健全产权档案;负责授权管理的闲置用房出租经营和管理工作;承办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调配使用;负责公司资产和其他委托管理资产的经营管理;负责市海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日常工作;承办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内部审计部

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牵头开展公司本级内部审计工作,牵头对出资企业、投资项目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拟定项目审计方案,牵头组织实施审计工作;负责牵头做好参加内部审计人员的继续学习培训,提高审计业务素质;承办公司、市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发行人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海宁资产经营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现有股东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体系,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业务独立

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持有从事经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业务所必需的相关资质和许可,并拥有足够的资金、设备及员工,不依赖于控股股东。

2、资产完整

发行人资产完整,与控股股东产权关系明确,资产界定清晰,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经营所需作业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发行人对其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权和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3、人员独立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体系,与股东单位完全分离。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履行了合法的程序。

4、财务独立

发行人实行独立核算,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履行公司自有资金管理、资金筹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及财务管理职能,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财务管理的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5、机构独立

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各机构均依法独立行使各自职权。公司根据经营需要设置了相对完善的组织架构,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各部门进行明确分工,各部门依照规章制度和部门职责行使各自职能,不存在控股股东直接干预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情况。

七、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的关联方及其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海宁市财政局,持有发行人100%股权。

2、其他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本公司的子公司、合营和联营企业

本公司子公司、合营及联营企业的情况详见本节之“三、(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权益投资情况”。上述公司因本公司对其存在投资,从而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2)其他关联方

报告期本公司的其他主要关联方关系如下表所示:

(3)本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关键管理人员包括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本公司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详见本节“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二)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1、最近三年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

单位:元

(2)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

最近三年,发行人不存在出售和提供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

2、截至2015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的重大关联担保情况

(1)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担保方

(三)关联交易决策

发行人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定价机制作了具体规定和安排,采取了必要措施保护其他股东的利益,主要包括:

1、决策权限

(1)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3,00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审议。

(2)股东、总经理权限以外的关联交易事项,由董事会批准。

(3)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审议。

2、决策程序

(1)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应当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将关联交易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司总经理,由公司总经理或者总经理办公会议对该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进行审查。

(2)由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应当就该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进行审查和讨论,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3)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交易提交股东审议。

3、定价机制

关联交易的价格或者取费原则应根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的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垄断地位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件。

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国家政策和市场行情,主要遵循下述原则:

(1)有国家定价(指政府物价部门定价或应执行国家规定的计价方式)的,依国家定价;

(2)若没有国家定价,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3)若没有市场价格,则适用成本加成法(指在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合理利润)定价;

(4)若没有国家定价、市场价格,也不适合以成本加成法定价的,采用协议定价方式。

关联交易双方根据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八、发行人的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一)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了股东行使职责的方式,以及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方式,发行人重大决策等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发行人还进行了制度规划和设计,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发行人制订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以公司的基本控制制度为基础,涵盖了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重大事项决策、人力资源管理、印章管理和使用等整个公司经营管理过程,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

(二)内部管理制度的运行情况

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方面,发行人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制定了较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近年来,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在风险控制控制方面,发行人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为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监督检查部门于年度结束后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管理报告,如发现公司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的,应立即报告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公司董事会应立即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发行人现有内部管理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发行人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制订以来,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保证了发行人财务收支和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化。

九、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安排

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具体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总经理助理为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日常管理负责人,负责处理投资者关系、准备及交易所要求的信息披露文件,并通过证监会及交易所认可的网站或其他指定渠道公布相关信息。

十、发行人涉及房地产业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包括商品房项目、安置房项目以及暂未开发项目,其中合并范围内的商品房项目项目共计3个,东方艺墅由子公司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华盛嘉苑及华府景苑由子公司海宁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安置房项目主要由子公司城投集团下属海宁市城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海宁市旧城改造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及海宁市盐官景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房地产项目均取得相应的合规文件,合规手续齐全,均按照国家对房地产调控政策持续期间国务院、国土资源部颁布的相关政策、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公司及下属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为,亦不存在因土地闲置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第四节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在各大银行均具有良好的信誉,获得了各大银行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融资能力较强,这也为偿还本期债券本息提供支持。

截至2016年3月31日,发行人在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总额为1,649,694.19万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1,104,100.75万元,未使用额度545,593.44万元。

(二)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最近三年,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发生过违约现象。

(三)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近三年已发行的债券及偿还情况如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发行债券不存在迟延支付本息的情况。

(四)累计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如发行人本次申请的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发行人累计债券余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98,146.50万元1(累计债券余额不包括已发行的中期票据以及非公开定向债券债务融资工具,共计664,775.25万元),占发行人2016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比例为24.40%,不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40.00%,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五)主要财务指标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

本公司2013年和2014年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15]448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5年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16]514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6年1-3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根据2014年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准则的修订,公司对2012年及2013年财务报表因会计政策变更而做了相应的追溯调整,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2012年和2013年财务报告可能与公司之前公开披露的财务报告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非经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摘自本公司财务报告,其中关于本公司2013年、2014年及2015年财务数据均摘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会计信息,请参阅本公司2013年、2014年及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2016年1-3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上报告已置备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处供投资者查阅。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主营业务全部依托下属子公司来开展,因此合并口径的财务数据相对母公司口径应能够更加充分地反映本公司的经营成果和偿债能力。为完整反映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财务实力,在本节中,本公司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主,并结合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以作出简明结论性意见。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报表指标

(二)母公司报表指标

2公司母公司营业收入与存货余额均为0,因此此处应收账款周转次数与存货周转次数均不适用。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5)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8)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利息支出)/(财务费用中利息支出+当期资本化利息支出);

(9)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平均余额;

(10)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费用)/资产总额平均余额;

(11)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平均余额

二、发行公司债券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发生变化,假设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产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16年3月31日;

2、假设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00,000.00万元,即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且全部发行;

3、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将91,000.00万元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并拟用剩余部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4、假设公司债券于2016年3月31日完成发行;

5、假设财务数据基准日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日之间不发生重大资产、负债、权益变化。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债券发行对公司报表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

1、对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单位:万元

2、对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单位:万元

第六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债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股东审议通过,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二、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已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和中国(9.170, 0.03, 0.33%)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与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受、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剩余部分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初步计划偿还42,500.00万元公司债务,并拟用剩余资金补充营运资金。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偿还公司债务的情况

3发行总额为15亿元,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将于2016年9月20日偿还本金的30%,其中2.5亿元以本期债券偿还。

待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金额、时间和公司债务结构调整及资金使用需要,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尽可能节省公司利息费用的原则,灵活安排偿还公司债务。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补充营运资金的情况

1、补充营运资金的必要性

剩余募集资金公司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具体系以下原因:

(1)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更多的营运资金支持

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快速发展,其营运资金需求也随之增加。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1-3月,营业收入分别为554,299.48万元、502,087.04万元、438,903.76万元和94,646.82万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流量为318,970.77万元、385,336.82万元、327,393.16万元和146,446.5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采购额持续较大。未来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将稳健发展,下属两大上市公司、四大集团现有项目的建成投产将使得公司营业规模得到发展,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因此公司需要更多的营运资金以满足现有业务经营过程中的流动性需求。

(2)新项目运营资金配套需求

随着公司下属皮革商贸城项目、安置房项目、城乡交通项目和社会事业项目的陆续完工,公司需要一定的流动资金保障项目的正常生产运营。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生物农药、商业贸易、皮革专业市场的开发与经营、住宅类房地产、商业地产、水务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业务较为分散,同时实施的项目较多。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对下属子公司实行整体的投融资管理,并安排办公(财务)室负责监控各子公司未来一定时间内的资金需求。由于公司报告期内平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额较大,公司需要充足的营运资金为整体运营安全提供保障。

(3)进一步做大做强国有资产的需要

公司作为海宁市最重要的国有资产运营主体,未来,将通过对下属公司增资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对下属公司的支持力度,以实现主营业务与整体规模的快速发展。因此,充足的现金流将为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国有资产”的经营目标提供保障。

2、本期债券补充营运资金的初步规划

公司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以及对前述现有业务和新增项目完工后所需营运资金等进行合理分析,初步对本期债券偿还42,500.00万元公司债务后剩余资金使用进行了规划,具体如下:

待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金额、时间和公司资金使用需要,灵活安排补充营运资金。

三、本期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的影响

(一)有利于改善公司债务结构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在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相关费用的情况下,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将由发行前的57.07%升至发行后的58.47%,资产负债率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通过债务融资将使公司可以有效利用财务杠杆来提高盈利水平;其次,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将由本期债券发行前的40.61%下降至38.36%,在有效增加公司运营资金总规模的前提下,长期债务融资比例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公司的债务结构更加合理。

(二)对于公司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按照2016年3月31日的财务数据模拟计算,在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相关费用的情况下,公司合并报表的流动比率将从2.22倍提高至2.37倍。公司流动比率将有小幅提高,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综上所述,本期债券将有效地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增强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锁定公司的财务成本,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保证公司拟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2、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资信评级公司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5、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1、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

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水月亭西路336 号

电话:0573-87292202

传真:0573-87292205

联系人:羊海俊

2、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C座601

电话:0571-87902082、0571-87903134

传真:0571-87903239

联系人:华佳、陈晰月

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

2016年8月12日

2016年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海宁资产经营”)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的公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许可[2015]2206号文核准。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基础发行额为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

2、本期债券发行面值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本期债券评级为AA+,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2,860,995.34万元(截至2016年3月31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58.91%(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3.17%);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67,123.84万元(2013年、2014年及2015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间的第5、6、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发行规模30%、30%、4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2.80-4.2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8月15日(T-1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进行簿记建档,并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协商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8月16日(T日)在上海所网站(.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6、本期债券发行仅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认购和配售的方式。网下认购采取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6、配售”。

7、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提交《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认购。每个认购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均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手)的整数倍。

8、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0、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1、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上市。

12、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6年8月12日(T-2日)的《》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查询。

13、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基础发行额为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7年,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间的第5、6、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发行规模30%、30%、4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仅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认购和配售的方式。网下认购采取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6、配售”。

8、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网下发行,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本期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9、起息日:2016年8月16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3年每年的8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1年8月16日、2022年8月16日和2023年8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其中,2021年8月16日兑付本金的30%;2022年8月16日日兑付本金的30%;2023年8月16日兑付本金的40%。本金支付工作根据登记公司和上交所有关规定办理。

12、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间的第5、6、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发行规模30%、30%、4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最后三期利息随当年兑付的部分本金一起支付。

13、担保情况:本期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4、信用级别、资信评级机构及跟踪评级安排:经中诚信评级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1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部分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剩余部分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16、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9、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0、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1、新: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3、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确定发行利率

1、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参与簿记建档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2.80-4.20%。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上述利率区间范围内确定。

3、簿记建档认购时间

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的时间为2016年8月15日(T-1日),参与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8月15日(T-1日)13:00—15:00之间将《网下认购申请表》(见附表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4、认购办法

(1)填制《网下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认购申请表》(见附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①应在《网下认购申请表》所指定的利率簿记建档区间范围内填写认购利率,认购利率可不连续;

②填写认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③每个认购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均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手)的整数倍;

④每一认购利率对应的认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认购利率时,投资人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2)提交

参与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6年8月15日(T-1日)13:00—15:00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认购申请表》;

②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合格投资人确认函》;

③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④加盖单位公章后的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⑥主承销商根据认购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报价一次,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认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合规《网下认购申请表》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不可撤销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认购要约。

传真号码:0571-87903733、87903737;

咨询电话:0571-87901941、87903138、87903132;

联 系 人:余剑霞、胡芳超、刘蓉蓉

5、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内确定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16年8月16日(T日)在上交所网站(.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1、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基础发行额为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手(1万张,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万张,1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3、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4、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6年8月16日(T日)的9:00-17:00和2016年8月17日(T+1日)的9:00-16:00。

5、认购办法

(1)凡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8月15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未参与簿记建档,在网下发行期间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

6、配售

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簿记建档的投资者的有效认购将优先得到满足。

(1)簿记管理人对所有有效认购进行配售,并向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认购中相应的最大认购金额。单个合格投资者最终获得配售的金额应符合监管部门相关业务规定。

(2)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本次配售过程中,认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合格投资者的认购视为有效认购,将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认购利率相同的情况下,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在参与簿记建档的有效认购均已配售情况下,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可向未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的网下认购进行配售。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相关规定,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7、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6年8月17日(T+1日)16: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投资者简称”和“海宁资产经营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8、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6年8月17日(T+1日)16:00前缴足认购款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 行 人: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

所:海宁市海洲街道水月亭西路336号

联 系 人:羊海俊

联系电话:0573-87292202

传 真:0573-87292205

邮政编码:314499

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号

联 系 人:余剑霞、胡芳超、刘蓉蓉

联系电话:0571-87901941、87903138、87903132;

传真号码:0571-87903733、87903737

邮政编码:310007

发行人: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

2016年08月12日

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2日

附件: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认购申请表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基金填写“”+“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2、认购利率应在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0.01%。

3、每一认购利率对应的认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认购利率时,投资人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4、应在《网下认购申请表》所指定的利率簿记建档区间范围内填写认购利率,认购利率可不连续。

5、每个认购利率上的认购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0张)的整数倍。

6、有关票面利率和认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票面利率及认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簿记建档区间为2.80%-4.20%。某合格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认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00%时,有效认购金额为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00%,但高于或等于3.80%时,有效认购金额为1,5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80%,但高于或等于3.60%时,有效认购金额为7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60%,但高于或等于3.40%时,有效认购金额为4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40%,但高于或等于3.20%时,有效认购金额为2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20%时,该认购要约无效。

8、参加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6年8月15日(T-1日)13:00-15:00将本表连同《合格投资人确认函》、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本表一经认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对认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若因合格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认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机构投资者自行负责。

10、参与簿记建档与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请认购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认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认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12、合格投资者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簿记建档及认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合格投资者传真后,请于10分钟内打电话进行确认。

认购传真号码:0571-87903733、87903737

确认电话:0571-87901941、87903138、87903132

联 系 人:余剑霞、胡芳超、刘蓉蓉附件二:合格投资人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中勾选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和等;

()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产品、保险产品、;(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管理人及经其备案的私募基金;

()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否()

机构名称(公章):

2016年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π13海宁债

证券代码π124185

上市时间π2013年5月21日

上市地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推荐人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绪言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该上市书,保证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券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对该债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截至2011年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合计177.55亿元。2009-2011年,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01亿元、2.09亿元和5.4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为3.19亿元,超过本期债券一年应付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上市前的财务指标仍符合相关规定。

第二节释义

在本公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π

发行人、公司π指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

本期债券π指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的“2013年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公司债券”。

中央登记公司π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π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托管机构π指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和/或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主承销商π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π指《2013年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受托管理协议》π指本期债券发行人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2013年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π指《2013年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π指本期债券发行人与(,)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签署的《2013年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公司债券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流动性支持协议》π指本期债券发行人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分行签署的《流动性贷款支持协议》。市政府π指海宁市人民政府。

(,)π指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SZ.002344)。

(,)π指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SH.600796)。

城投集团π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交投集团π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元π指人民币元。

工作日π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π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第三节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π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

住所π海宁市海洲街道水月亭西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π陈金明

注册资本π200,000万元

公司类型π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π国有资产投资开发发行人是海宁市人民政府投资并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企业,主要负责皮革专业市场、旅游产业的开发和经营,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设施和水务设施等项目的建设,公司承担了海宁市国有资产运营任务。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资产总计3,632,645.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合计2,077,998.09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775,465.22万元。2011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386,044.2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4,727.34万元。

二、历史沿革

1996年12月,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经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的批复》(海政发[1995]111号)文件批准成立,注册资本5,200万元。

1999年12月,为进一步扩大发行人对外投资能力,加强资本运作功能,经海宁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注册资本的批复》(海[1999]3号)文件批准,公司进行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变更为16,600万元。

2007年12月,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海政办抄[2007]1110号)及海宁市财政局《关于同意调整增加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批复》(海财国资[2007]337号)文件,公司进行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变更为105,000万元。

2009年10月,根据海宁市财政局《关于拨付市资产经营公司专项资金的通知》(海财预[2009]365号)文件,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38,000万元,注册资本变更为143,000万元。

2012年2月,根据海宁市财政局《关于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转增资本的通知》(海财国资[2012]90号)文件,公司将资本公积57,0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金,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00万元。

三、股东情况

发行人为国有独资公司,出资人为海宁市财政局,出资比例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第四节债券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π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

二、债券名称π2013年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3海宁债”)

三、发行总额π15亿元

四、债券期限和利率π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发行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08%(该利率根据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68%确定,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公布的一年期Shibor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40%,基准利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五、发行价格π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六、发行方式π本期债券采取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

本期投资者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认购14.4亿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0.60亿元。

七、发行范围及对象π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八、债券形式和托管方式π实名制记账式券。投资者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认购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登记托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认购的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九、发行期限π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13年3月6日起,至2013年3月12日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发行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2013年3月6日起,至2013年3月8日止。

十、发行首日π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3年3月6日。

十一、起息日π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3月6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二、计息期限π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3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5日。

十三、还本付息方式π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发行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最后五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四、付息日π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20年每年的3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五、兑付日π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3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六、本息兑付方式π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十七、承销方式π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八、承销团成员π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为,分销商为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十九、担保情况π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信用等级π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

二十一、流动性支持π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当发行人对本期债券付息和本金兑付发生临时资金流动性不足时,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根据发行人申请,在符合和内部信贷政策及规章制度允许的前提下,按照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内部规定程序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后,承诺在发行人付息日或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给予发行人当年应付债券本息的100%的流动性资金贷款,该流动性支持贷款仅用于为本期债券偿付本息,以解决发行人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困难。

二十二、提示π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五节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本期债券上市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期债券将于2013年5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13海宁债”,证券代码为“124185”。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期债券上市后可进行新质押式交易,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期债券托管基本情况

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

第六节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09-2011年的财务

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

〔2012〕3287号)。以下所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来自经

审计的财务报告。

在阅读下文相关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经审计的财

务报表、注释以及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发行人的历史财务

数据的注释。

一、发行人财务情况概述

(一)发行人2011年、2010年和2009年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摘要(完整的合并资产负债表见附表一)

单位π万元

项目2011年末2010年末2009年末

流动资产合计2,077,998.091,487,412.701,247,379.23

非流动资产合计1,554,647.771,400,215.291,022,745.24

资产总计3,632,645.862,887,627.992,270,124.47

流动负债合计877,767.00787,611.96598,271.47

非流动负债合计979,413.64828,953.54796,532.33

负债合计1,857,180.641,616,565.501,394,803.80

所有者权益合计1,775,465.221,271,062.49875,320.66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3,632,645.862,887,627.992,270,124.47

(二)发行人2011年、2010年和2009年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摘要

(完整的合并利润表见附表二)

单位π万元

项目2011年度2010年度2009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376,073.38198,183.79199,879.28

主营业务成本252,610.43137,806.30174,320.94

管理费用31,215.3026,550.3421,807.82

9

项目2011年度2010年度2009年度

财务费用23,156.4822,182.3026,216.71

补贴收入58,809.9157,468.5960,583.16

利润总额100,031.5141,913.8027,215.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54,727.3420,930.9420,072.41

(三)发行人2011年、2010年和2009年经审计的合并现金流量表

摘要(完整的合并现金流量表见附表三)

单位π万元

项目2011年度2010年度2009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85,608.75766,754.62530,118.6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80,067.79498,158.48512,503.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5,540.96268,596.1417,615.4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5,776.5685,810.9485,475.3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81,830.31388,063.21383,031.9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6,053.75-302,252.28-297,556.6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79,464.95599,629.77950,026.8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44,152.15489,071.91494,860.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5,312.79110,557.85455,166.3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309.3576,639.35175,241.48

二、发行人2009-2011年相关财务指标

项目2011年度2010年度2009年度

存货周转率(次/年)0.270.200.3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29.0319.7429.43

流动资产周转率(次/年)0.210.140.21

主营业务净利率(%)14.5510.5610.04

权益收益率(%)3.361.842.42

资产负债率(%)51.1255.9861.44

利息保障倍数(倍)3.712.591.93

现金流量利息保障倍数5.5710.210.60

10

(倍)

流动比率(倍)2.371.892.08

速动比率(倍)1.040.961.06

注π1、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值

2、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平均净额

3、流动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年平均流动资产

4、主营业务净利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100%

5、权益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100%

6、资产负债率=(负债/资产)×100%

7、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8、现金流量利息保障倍数=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9、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

10、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存货)/流动负债合计

第七节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偿债保障措施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其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发行人业务的现金

流以及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收益。

一、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

(一)本期债券偿债计划概况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15亿元,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本金提前偿

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发行

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为了充分、有

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在充分预测未来财务状况的基础

上,对本期债券的本息支付做了充分可行的偿债安排。发行人将设立本

期债券偿债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到期本息支付;完善并充实已成立

的债券偿付工作小组,专门负责募集资金投向、效益评估、偿付资金安

排、有关账户管理、信息披露等工作;制定财务预警机制,利用财务计

划统筹安排公司已发行尚未兑付债券的本息支付。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执

行已议定的制度,并保证制度和人员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从而保证债券

本息按时足额兑付。

11

(二)设立偿债资金专户

为了保证本期债券本息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在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建立了偿债资金专户,偿债资金的资金

来源于发行人稳健经营产生的现金流、项目投产后产生的现金流等。发

行人将提前安排必要的还本资金,保证按时还本付息。

按照发行人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签订的偿债资

金专户监管协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将履行监管的职

责,保证发行人将切实保障偿债资金按时、足额提取。偿债资金专户内

的资金除只能用于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和支付债券利息以及银行结算

费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三)偿债计划的人员及工作安排

公司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还本付息工作。自成立起至付息期限

或兑付期限结束,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

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四)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本期债券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收入,

并以公司的日常营运资金为保障。根据发行人和海宁市财政局签署的

《海宁市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委托建设和回购协议书》,该协议

下的回购资金总额为296,935.70万元,约定在8年支付期限内由海宁市财

政局无条件分期支付发行人,可完全覆盖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此外发

行人将发挥整体的盈利能力和融资能力,通过充分调动公司自有资金、

变现各类资产、银行贷款以及其他融资方式筹集还本付息资金。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

本期债券设置了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发行人已聘请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建立了债券持有人会议制

12

度,以加强债券存续期内的监管力度,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本期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一)发行人自身的经营实力是债券偿付的基础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资产总计3,632,645.86万元,所有

者权益合计1,775,465.22万元。2009年度、2010年度和2011年度,公

司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20,072.41万元、20,930.94万元和

54,727.34万元,三年平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910.23万元。

随着海宁市经济快速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迅速增长,2009-2011

年,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99,879.28万元、198,183.79万元和

376,073.3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的快速上升为发行人提供了充沛的现金

流,是本期债券本息按时偿付的根本保障。

(二)发行人拥有较多的优质资产,为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提供

了有力的保证

发行人是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宁皮城”)和浙

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钱江生化”)两家A股上市公司

的控股股东,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共计持有海宁皮城33,025.30万

股,占总股本的58.97%;持有钱江生化10,037.88万股,占总股本的

33.30%。2012年12月31日前30个交易日海宁皮城和钱江生化的平均

收盘价格分别为24.05元和4.92元,按此价格计算发行人所持股份市值

合计84.36亿元。如果出现经济环境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发行人

可通过在二级市场变现获取资金,按时还本付息。

股票名称股票代码持股数量(万股)流通是否受限

海宁皮城00234433,025.30流通A股

钱江生化60079610,037.88流通A股

海宁皮城是发行人的核心资产,主营业务为皮革专业市场的开发、

租赁和服务。2011年度是海宁皮城的收获期,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3

东的净利润达到52,701.86万元,其中发行人按持有股份所享有海宁皮

城的净利润31,078.29万元,占发行人201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

利润的56.79%。2011年,海宁中国皮革城一、二期市场、三期品牌风

尚中心、四期裘皮广场经营情况良好;外拓市场佟二堡皮革城、沭阳皮

革城稳定繁荣,新乡海宁皮革城顺利开业;市场物业管理、加工区、进

出口、酒店等市场配套服务业务稳步发展。

2009-2011年海宁皮城贡献净利润情况

单位π万元

项目2011年度2010年度2009年度

海宁皮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52,701.8625,087.539,735.99

发行人按持有股份所享有海宁皮

城的净利润31,078.2914,794.125,741.32

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54,727.3420,930.9420,072.41

发行人按持有股份所享有海宁皮

城的净利润占发行人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

56.79%70.68%28.60%

截至2011年末,海宁皮城开发经营物业合计198.73万平米,其中

市场物业135.04万平米(含已出售面积22.60万平米,其余面积112.44

万平米用于出租、自有及未出售)。处于出租、自用、未售的物业112.44

万平方米,是未来收入的有力保障。目前海宁皮城的租金水平相当于市

场租金水平(以销售商铺转租租金)的60%-70%,每年以10%-20%的

幅度提升,同时因市场经营成本基本保持稳定,租金水平的提升直接表

现为盈利能力的提升。

海宁皮城2011年末开发经营物业情况表

单位π平方米

地域物业名称建筑面积已出售、预

售面积

出租、自用、

未售面积

海宁总一期市场(A座)157,28842,438114,850

14

地域物业名称建筑面积已出售、预

售面积

出租、自用、

未售面积

部市场二期鞋业皮装、皮草广场(B座)102,1052,82899,277

三期品牌风尚中心181,44772,235109,212

四期裘皮广场(C座)49,080049,080

*五期品牌旗舰店广场(D座)175,2660175,266

皮革原辅料市场62,65042,81319,837

箱包批发中心17,770017,770

淘皮城5,47805,478

小计751,084160,314590,769

总部商

务楼

皮革城大厦24,4387,96616,472

*网商大厦28,500028,500

*裘皮大厦28,408028,408

*卡森大厦25,740025,740

*五期SOHO22,164022,164

皮都锦江大酒店39,76911,49528,274

小计169,01919,461149,558

总部其

他物业

海宁龙城广场57,505057,505

皮革城加工区258,969145,424113,545

(,)海宁营业部5,08705,087

*皮都东方艺墅130,28292,41237,871

小计451,843237,836214,008

海宁总部合计1,371,946417,611954,335

辽宁

佟二堡一期161,24915,779145,470

佟二堡二厅市场21,913021,913

佟二堡原辅料市场29,69021,0258,665

*佟二堡二期裘皮皮装市场102,2595,11397,146

*佟二堡酒店16,079016,079

小计331,19041,917289,273

江苏沭阳海宁皮革城51,94923,76228,186

河南新乡海宁皮革城71,504071,504

四川*成都海宁皮革城一期160,7020160,702

异地物业小计615,34565,679549,665

全部市场物业1,350,350225,9941,124,356

全部其他物业636,942257,297379,645

总计1,987,292483,2911,504,001

注π

1、本表为建成使用或已开工项目,不包括虽经股东会(董事会)批准但未完成立项审批之

项目。

15

2、表中带*的为在建项目,最终房产证面积可能会存在差异。

3、总部一期市场出售面积为套内面积数,共用公共面积房产在该公司名下。其余物业面积

为(可办理)房产证建筑面积数(一般不包括地下层面积),共用公共面积已按规定进行分摊。

4、本表部分面积与该公司首发招股说明书存在少量差异,系报批面积与实测面积之间的差

异。

资料来源π海宁皮城2011年年报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良好收益为债券本息偿付提供保证

发行人和海宁市财政局就海宁丝厂区块保障性住房项目、硖尖公路

北段改建工程、沪杭客专海宁西站许村至长安连接线工程、长水塘水源

生态工程和群利二期保障性住房项目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签署了

《海宁市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委托建设和回购协议书》,该协议

下的回购资金总额为296,935.70万元,约定在8年支付期限内由海宁市

财政局无条件分期支付给发行人,安排如下π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2

个计息年度内每年支付1.5亿元,在第3至第4个计息年度内各支付5

亿元,第5至第7个计息年度内各支付4亿元,剩余款项在第8年支付。

该协议是专门针对本期债券还本付息设计的具体保障性措施,回购协议

现金流入可覆盖本期债券付息和兑付所需现金流出。

此外,根据海昌路东侧区块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该

项目的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分别为7%,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上述项目较好的项目收益率为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了直接保

障。海宁市政府将监督项目进展,保障项目按时保质竣工,努力达到预

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而保障本期债券还本付息。

(四)充足的土地资产,是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基础

发行人拥有充足的土地资产,截至2011年末发行人共有存量土地

约676,002平方米,评估价值36.95亿元,全部为出让土地。发行人存

量土地中已抵押583,872平方米,评估价值30.05亿元,其余92,130平

方米土地可供发行人自由支配,评估价值6.9亿元。在当前土地普遍稀

16

缺、尤其是浙江土地供给高度紧张的背景下,发行人土地资源优势愈加

明显,存在着很大的增值潜力。同时,该部分土地资产权属明确,且均

为商业住宅用地,随时可变现用于偿还债务。在本期债券本息兑付遇到

问题或公司经营出现困难时,发行人将有计划地出让部分土地,以增加

和补充偿债资金。发行人存量土地明细如下表π

号宗地位置土地证号土地用途

面积

(平方

米)

评估价

值(亿

元)

1尖山新区静安路西

海国用(2010)

第7410099024商业住宅42,5302.4

2尖山新区静安路西

海国用(2010)

第7410099025商业住宅43,1842.5

3尖山新区静安路西海国用(2010)

第7410099026商业住宅46,8482.7

4尖山新区静安路西海国用(2010)

第7410099028

商业住宅45,5082.6

5尖山新区静安路西

海国用(2009)

第JS01019010商业住宅48,6672.8

6尖山新区静安路西海国用(2010)

第7410099027商业住宅44,3212.5

7文苑路西侧、隆兴路北侧海国用(2011)

第01931号

商业住宅27,2172.1

8

许村镇路南侧、海棠

路北侧、崇文路北侧、崇

文路西侧

海国用(2012)

第01327号商业、住宅35,0342.6

9

许村镇万隆路南侧、海棠

路北侧、崇文路北侧、崇

文路东侧

海国用(2012)

第01326号商业、住宅13,3181

10海昌街道碧云大桥西侧、

长山河南侧1#地块

海国用(2010)

第4104170088

住宅49,6004.5

11海昌街道碧云大桥西侧、

长山河南侧2#地块

海国用(2010)

第4104170089

住宅49,7624.5

12盐官景区蚕种场4号(A)

地块

海国用(2010)

第430018929号

住宅、商用34,1221

13盐官景区蚕种场4号(B)

地块

海国用(2010)

第430018930号

住宅、商用34,4631

14盐官景区蚕种场4号(C)

地块

海国用(2010)

第430018931号

住宅、商用34,2411

15盐官景区蚕种场4号(D)

地块

海国用(2010)

第430018932号

住宅、商用34,8361

17

号宗地位置土地证号土地用途

面积

(平方

米)

评估价

值(亿

元)

16盐官景区蚕种场5号地块海国用(2010)

第430018933号

住宅、商用9,7120.3

17盐官景区蚕种场6号地块

海国用(2010)

第430018934号

住宅、商用1,1540.05

18盐官景区蚕种场7号地块

海国用(2010)

第430018935号

住宅、商用24,5770.7

19盐官景区蚕种场8号地块海国用(2010)

第430018936号

住宅、商用3,1440.1

20盐官景区蚕种场9号地块海国用(2010)

第430018937号

住宅、商用30,9140.9

21盐官景区蚕种场5号(D)

地块

海国用(2010)

第430018938号

住宅、商用15,2250.5

22盐官景区蚕种场4号(F)

地块

海国用(2010)

第430018939号

住宅、商用7,6250.2

(五)海宁市政府大力支持为债券本息按时偿付提供有力保障

发行人是海宁市规模最大的国有企业,全面承担海宁市城市基础设

施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任务。一直以来,发行人得到了地方政

府在财政、税收多方面的大力支持。海宁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明确海宁

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

意见的通知》(海政发[2008]11号文),明确指出π

1、城市规划区东到城东大道、南至环城河道、西至丁屠公路、北

至铁路约43.6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60%,由海宁市

财政局安排给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

称“城投集团”),用于确定区域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

2、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拆迁安置及保障房区块建设由城投集团封

闭运作,其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由海宁市财政专户直接拨入城投集团;

3、城投集团建设的拆迁安置及保障房,市政府将根据城投集团运

作情况择时批准一定比例的房屋进入市场销售,销售收入用于城市基础

设施建设等;

18

4、将客运中心原已作附带拆迁的265亩土地划归发行人全资子公

司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交投集团”)用于融资抵押;

5、客运中心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其出让金上缴财政后,海宁市财

政净收益部分全额安排交通专项建设资金;

6、为确保重大项目资本金的到位及每年大中修、连村通组道路、

危桥改造等零星工程的组织实施,市财政每年安排的交通建设专项资金

不少于1.2亿元;

7、全市县道以上公路(含县道)全线及沿路两侧各50米范围内的

广告发布、广告设置和建设由交投集团统一规划、开发、经营和管理。

上述政策的支持为发行人顺利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及时履行偿

债义务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六)银行的大力支持增强了发行人控制流动性风险的能力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当发行人对本期债券付息和本金兑付发生临时

资金流动性不足时,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根据发行人申

请,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内部信贷政策及规章制度允许的前提下,按照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内部规定程序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

后,承诺在发行人付息日或兑付日前五个工作日给予发行人当年应付债

券本息的100%的流动性资金贷款,该流动性支持贷款仅用于为本期债

券偿付本息,以解决发行人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困难。该流动性支持极大

地增强了发行人控制流动性风险的能力,为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增加了多

重保障。

此外,发行人拥有很强的间接融资能力。发行人资产规模大、现金

流稳定、行业发展前景良好,与交通银行、(,)等商业银行建立了

长期、稳固、良好的合作关系,被合作银行授予很高的授信额度,间接

融资能力强。截至2011年末,发行人从各银行获得综合授信总额共计

19

79.50亿元。即使在本期债券兑付时遇到突发性的资金周转问题,发行

人也可以通过银行的资金拆借予以解决。发行人畅通的融资渠道进一步

保障了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

(七)偿债资金专户的设立和监管为债券偿付提供了专项保障

发行人设立了偿债资金专户,安排专人管理本期债券的付息、兑付

工作,并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签订了《偿债资金专户

监管协议》。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付息日和兑付日前定期提取足额的偿

债资金存入偿债专户,专门用于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以进一步保障债

券偿付。

(八)本期债券本金的提前偿付条款设置降低了债券偿付风险

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方式设置了本金提前偿付条款,本期债券存续

期的第3、4、5、6、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发行总额20%、20%、

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提前偿还本金条款的设置,减

轻了发行人到期时一次性还本的压力,充分保护了投资者利益,为本期

债券的按期还本付息提供了进一步支持。

第八节债券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第九节发行人近三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

经发行人自查及浙江潮乡律师事务所核查,近三年发行人不存在违

法违规情况。

第十节募集资金的运用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5亿元,所募资金全部用于海昌路东侧区块保

20

障性住房项目、海宁丝厂区块保障性住房项目、群利二期保障性住房项

目、长水塘水源生态湿地工程、硖尖公路北段改建工程、沪杭客专海宁

西站许村至长安连接线工程六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具体使用计划如

下π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

额(万元)

海昌路东侧区块保障性住房项目55,657.4230,000.00

海宁丝厂区块保障性住房项目36,301.1220,000.00

群利二期保障性住房项目101,872.9250,000.00

长水塘水源生态湿地工程33,650.0420,000.00

硖尖公路北段改建工程27,760.0315,000.00

沪杭客专海宁西站许村至长安连接线工程25,367.1415,000.00

合计280,608.67150,000.00

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

本期债券发行后至上市公告书公告前,公司运转正常,未发生可能

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π

一、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顺利;

二、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无重大投资;

四、无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

五、住所未发生变化;

六、无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七、重大会计政策未发生变动;

八、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动;

九、未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的变化;

十、公司资信情况未发生变化;

21

十一、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节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π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

住所π海宁市海洲街道水月亭西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π陈金明

联系人π羊海俊

联系地址π海宁市海洲街道水月亭西路336号

电话π0573-87292205

传真π0573-87292205

邮编π314400

二、主承销商、上市推荐人、债券受托管理人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住所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

六层

法定代表人π何如

联系人π李思聪、张柯、张旷怡、王潇

联系地址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大厦

电话π010-88005351

传真π010-88005099

邮编π100033

三、债券托管机构π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π刘成相

22

联系人π张志杰

联系地址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电话π010-88170733

传真π010-66168715

邮编π100033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π上海市(,)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总经理π高斌

联系人π王博

联系地址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4层

电话π021-68870676

传真π021-68875802-8242

邮编π200120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总经理π黄红元

联系人π李刚

联系地址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13层

电话π021-68802562

传真π021-68807177

邮编π200120

五、审计机构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π胡少先

联系人π沃巍勇

23

联系地址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金鼎广场西楼9F

电话π0571-88216722

传真π0571-88216890

邮编π310007

六、信用评级机构π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π刘思源

联系人π郑舟、杨毅嵘

联系地址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由由世纪广场三号楼3C

电话π021-51035670-8030

传真π021-51035670-8015

邮编π200127

七、发行人律师π浙江潮乡律师事务所

住所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水月亭西路322-2号

负责人π王维斌

联系人π王维斌、王骅

联系地址π浙江省海宁市水月亭西路324号

电话π0573-87238117

传真π0573-87238083

邮编π314400

八、偿债资金专户监管银行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

营业场所π海宁市海昌南路28号

负责人π朱明瑞

联系人π王玉芳

联系地址π浙江省海宁市南苑路230号

24

电话π0573-87296003

传真π0573-87296008

邮编π314400

第十三节备查文件目录

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核准文件;

二、《2013年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2013年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四、发行人2009-201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五、评级机构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六、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八、《2013年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九、《2013年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十、《流动性贷款支持协议》;

十一、《2013年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公司债券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

议》。

(以下无正文)

27

附表一π发行人2009-2011年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π元

项目2011年末2010年末2009年末

流动资产π

货币资金3,338,903,736.773,474,051,698.462,703,307,868.95

交易性金融资产---

短期投资828,750,000.00462,089,092.00120,187,825.00

应收票据22,424,010.0411,055,053.067,726,026.38

应收账款133,394,953.21125,661,739.2675,088,272.47

预付款项1,585,316,083.611,328,813,897.171,213,968,751.34

应收股利760,000.00--

应收利息37,543,767.1715,056,508.4711,801,251.25

其他应收款2,975,988,613.931,949,824,475.852,136,722,915.45

存货11,644,889,430.877,350,483,602.096,125,094,768.6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12,010,324.74157,090,934.7479,894,606.56

流动资产合计20,779,980,920.3414,874,127,001.1012,473,792,286.09

非流动资产π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768,558.12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1,000,000.00--

长期应收款140,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1,050,466,465.66727,084,413.62762,345,353.15

投资性房地产1,559,666,771.691,288,933,804.50525,103,482.07

固定资产原价5,871,175,329.116,381,022,620.425,431,793,696.69

减π累计折旧1,177,940,069.481,192,711,085.88927,414,191.03

固定资产净值4,693,235,259.635,188,311,534.544,504,379,505.66

减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80,628.072,597,422.526,873,646.84

固定资产净额4,693,054,631.565,185,714,112.024,497,505,858.82

在建工程4,418,908,307.163,255,377,893.652,355,099,259.14

工程物资4,721,957.143,410,410.913,083,249.95

固定资产清理---

无形资产471,246,306.321,909,942,035.501,640,219,560.42

其中π土地使用权---

长期待摊费用25,108,173.6328,557,338.1631,387,010.55

递延所得税资产26,974,817.7223,311,215.6612,027,925.32

其他非流动资产3,155,330,225.331,579,821,640.78395,912,118.71

非流动资产合计15,546,477,656.2114,002,152,864.8010,227,452,376.25

资产总计36,326,458,576.5528,876,279,865.9022,701,244,662.34

28

附表一π发行人2009-2011年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π元

项目2011年末2010年末2009年末

流动负债π

短期借款940,790,000.001,404,800,000.001,761,146,318.6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权证---

应付票据67,260,683.1232,836,456.37114,993,315.75

应付---

应付账款601,202,286.58511,646,748.34412,817,276.29

预收款项2,062,101,793.752,105,351,841.37751,529,157.14

应付职工薪酬12,480,269.328,985,582.175,424,901.78

应交税费173,071,541.6486,326,823.8944,018,126.35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245,656.00278,520.00-

其他应付款3,099,517,518.082,040,239,892.921,104,898,395.2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728,970,000.001,606,482,144.001,749,5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92,030,246.6679,171,562.1738,387,247.68

流动负债合计8,777,669,995.157,876,119,571.235,982,714,738.85

非流动负债π

长期借款6,216,400,000.006,328,108,755.956,477,284,221.29

应付债券2,675,380,000.001,189,970,000.001,186,950,000.00

长期应付款331,371,012.34330,946,456.9863,116,567.47

专项应付款568,436,675.69437,606,129.01237,312,749.10

预计负债---

Δ递延所得税负债778,729.53828,099.95659,756.19

其他非流动负债1,770,000.002,076,0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9,794,136,417.568,289,535,441.897,965,323,294.05

负债合计18,571,806,412.7116,165,655,013.1213,948,038,032.90

所有者权益π

实收资本(股本)1,430,000,000.001,430,000,000.001,430,000,000.00

资本公积13,281,259,512.118,885,458,964.285,976,796,291.41

盈余公积17,143,474.598,360,405.373,353,853.7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568,838,016.911,035,704,362.79878,645,119.86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295,074.82-202,550.74-196,745.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6,296,945,928.7911,359,321,181.708,288,598,519.22

*少数股东权益1,457,706,235.051,351,303,671.08464,608,110.22

所有者权益合计17,754,652,163.8412,710,624,852.788,753,206,629.4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6,326,458,576.5528,876,279,865.9022,701,244,662.34

29

附表二π发行人2009-2011年合并利润表

单位π元

项目2011年度2010年度200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3,860,442,108.662,058,732,482.722,031,927,198.62

其中π营业收入3,860,442,108.662,058,732,482.722,031,927,198.62

其中π主营业务收入3,760,733,840.331,981,837,916.791,998,792,806.06

其他业务收入99,708,268.3376,894,565.9333,134,392.56

二、营业总成本3,471,609,089.662,169,251,022.592,408,581,084.99

其中π营业成本2,570,870,759.871,409,388,504.781,756,913,691.76

其中π主营业务成本2,526,104,315.351,378,063,018.361,743,209,421.73

其他业务成本44,766,444.5231,325,486.4213,704,270.03

营业税金及附加239,815,372.13160,893,714.96111,184,470.41

销售费用112,128,055.3490,087,087.1446,708,538.02

管理费用312,152,990.11265,503,440.99218,078,192.88

财务费用231,564,821.14221,822,985.35262,167,113.76

资产减值损失5,077,091.0721,555,289.3713,529,078.16

其他---

加π公允价值变动收益-89,092.00--

投资收益46,585,897.3894,971,434.7847,988,431.28

三、营业利润435,329,824.38-15,547,105.09-328,665,455.09

加π营业外收入595,852,016.65595,968,538.91647,670,020.66

其中π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其中π政府补助(补贴收入)588,099,131.87574,685,900.68605,831,558.71

债务重组利得---

减π营业外支出30,866,718.90161,283,443.9946,848,326.01

四、利润总额1,000,315,122.13419,137,989.83272,156,239.56

减π所得税费用195,472,325.0375,631,235.0837,843,860.19

加π*#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04,842,797.10343,506,754.75234,312,379.37

减π*少数股东损益257,569,368.18134,197,309.4233,588,247.33

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7,273,428.92209,309,445.33200,724,132.04

30

附表三π发行人2009-2011年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π元

项目2011年度2010年度200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π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359,041,434.793,400,956,291.492,533,093,477.19

收到的税费返还96,473,327.1692,545,685.86120,360,750.24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400,572,765.704,174,044,202.922,647,732,676.2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856,087,527.657,667,546,180.275,301,186,903.69

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4,033,835,754.162,353,279,366.483,558,366,612.9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79,225,553.91115,887,573.6199,791,945.89

支付的各项税费392,025,656.80185,432,996.70120,919,278.2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195,590,942.842,326,984,821.811,345,954,489.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小计8,800,677,907.714,981,584,758.605,125,032,326.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55,409,619.942,685,961,421.67176,154,577.3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π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140,436,356.17280,794,245.82139,157,085.5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66,639,428.4115,671,805.4436,557,624.8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1,733,613.352,299,268.74113,467,515.8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经营单位收回的

现金净额

-12,000,000.0013,221,600.0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8,956,233.07547,344,033.41552,349,154.1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57,765,631.00858,109,353.41854,752,980.3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2,741,853,370.582,851,005,597.092,378,229,464.84

投资支付的现金961,897,632.00916,533,005.301,022,249,879.18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18,876,884.5354,00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4,552,116.5494,216,630.43375,840,483.6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818,303,119.123,880,632,117.353,830,319,827.6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60,537,488.12-3,022,522,763.94-2,975,566,847.3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π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14,700,000.001,420,679,400.00687,031,483.58

其中π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的现金

14,700,000.001,420,679,400.0029,200,000.00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3,524,305,675.003,372,474,149.647,628,290,296(转载自:www.dXf5.cOm 东星资源网:2016年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18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55,643,819.651,203,144,113.751,184,947,150.7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794,649,494.655,996,297,663.399,500,268,930.54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3,576,634,765.914,129,827,879.324,361,352,180.8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

现金

830,446,389.98724,075,034.85575,305,291.28

31

附表三π发行人2009-2011年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单位π元

项目2011年度2010年度2009年度

其中π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利、利润

62,796,232.0034,462,050.0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4,440,393.0436,816,200.0011,948,375.7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441,521,548.934,890,719,114.174,948,605,847.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53,127,945.721,105,578,549.224,551,663,082.6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1,093,576.13-2,623,675.80163,969.0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3,093,498.59766,393,531.151,752,414,781.65

加π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369,582,970.652,603,189,439.50850,774,657.8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316,489,472.063,369,582,970.652,603,189,43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