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高考招生计划

篇一:上海戏剧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简章

ss="txt">上海戏剧学院2016

年本科招生简章

篇二: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

p class="txt">一、指导思想

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精神,2016年本市决定继续实施春季考试招生试点,该试点本着有利于鼓励高校走特色发展之路;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贯彻“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的理念,增加学生选择的机会,努力拓宽适应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需要的成才之路和有利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的深化及其效能的进一步发挥,进一步提升上海教育现代化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教育需要的原则,探索建立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形成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终身发展的育人制度体系。

二、试点院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16年度共有23所试点院校参加春季考试招生,招生专业须是学校的国家级特色专业或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并须经我委审核批准,招生计划将根据学校申报,由我委统筹,招生学校名单见附件1。

三、春季考试报名和志愿填报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2016年春季高考的考生需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 1 —

3.本市户籍在沪报考对象:具有上海市常住户籍的高中阶段学校历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含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非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历届毕业生);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在沪报考:

(1)考生为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须为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的历届生或本市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2)考生为《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留学人员持证人的子女,且须为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的历届生或本市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3)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上海市常住户籍,考生本人持《上海市居住证》且须是2015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历届毕业生或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普通高中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生;

(4)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原属上海市常住户籍(含上海支内、支边、支疆职工或知青),且考生须是2015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历届毕业生或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普通高中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生;

(5)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认定的驻沪机构工作人员,且考生须是2015年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历届毕业生或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普通高中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生;

(6)考生为在沪定居并持有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且须为高中阶段学校历届毕业生或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7)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在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在站人员,且考生为高中阶段学校历届毕业生或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8)考生父母为上海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即国家和上海市的“千人计划”),且考生须为高中阶段学校历届毕业生或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 2 —

(9)原持有上海市蓝印户口的本市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由各区县教育局(高招办)汇总名单后送本区公安分局或县公安局进行比对审核,经区县教育局审核后方可报名。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相关部门锁定名单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在沪报考:

(1)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认定各地来沪投资企业工作人员,且考生须是2015年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历届毕业生或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普通高中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生;

(2)考生为梅山、大屯、鲁矿三地上海后方基地单位职工子女,且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后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历届毕业生或参加本市中考后升入普通高中的应届毕业生。

6.《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或其同住子女在春季考试期间即2016年1月16日和17日,持证人的《上海市居住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7.18至24周岁男性公民须查验兵役证(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除外)。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报考对象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生(含应届三校毕业生,不含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 3 —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6年春季高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

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时间:2015年12月7日13:00—12月 9日13:00 (网址:www.shmeea.com.cn或www.shmeea.edu.cn)

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2015年12月15日-16日8:30-11:00,13:00-15:00。考生在网上报名后须带好相关材料办理信息确认手续,其中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到学籍学校办理,本市户籍的高中阶段历届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前往户籍所在地(在职职工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信息确认手续,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高中阶段历届毕业生考生前往暂住地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信息确认手续。

(四)志愿填报

考生于2015年12月7-9日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填报志愿,每名考生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可以是同一所学校的2个专业,也可以是不同学校的各1个专业。

四、考试与录取办法

(一)考试科目及计分办法

2016年春季高考科目确定为“统一文化考试+院校自主测试”。统一文化考试采用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接轨的方式,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其中,语文、数学两科目试卷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附加试题”两部分内容构成:前一部分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要求命题,分值为120分;后一部分根据高考选拔要求命题,分值为30分,总分150分。 — 4 —

外语直接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分值为100分。外语试卷分设英、俄、日3个语种,由报考学生任选1种。外语设听力考试,听力考试成绩计入总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为400分。统一文化考试时间:语文160分钟,数学130分钟,外语90分钟。统一文化考试均在标准化考场进行。

院校自主测试内容由招生院校根据学校及专业特点自行确定,测试科目一般为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或技能测试科目为1门,主要考查考生学科特长基础。注重考查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注重为考生减轻备考负担。院校自主测试分值为200分。

(二)考试时间

2016年1月16日-17日举行全市统一文化考试。院校自主测试在2016年3月12-13日进行。

(三)考试成绩查询与资格线的公布时间及方式

2016年2月1日20:00,考生可登陆“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com.cn或www.shmeea.edu.cn)查询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于当日公布本科填报最低控制线。3月9日,各试点院校公布本校自主测试资格线、测试的时间、地点。

考生如对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2016年2月23日9:00-24日16:00在“上海招考热线”申请成绩复核,2月29日12:00起可再次登录该网站查看复核结果。

(四)录取

1.考生统一考试成绩总分必须达到本市划定的本科填报最低控制线和高校公布的自主测试资格线,且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达到高校公 — 5 —

篇三: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填报志愿表设置及志愿信息输入办法

置及志愿信息输入办法》的通知

(沪教考院高招〔2016〕12号)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9日 )

各区县考试招生机构、后方基地教育处:

现将《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填报志愿表设置及志愿信息输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规定执行。

附件:1.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填报志愿表设置及志愿信息输入办法

2. 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各批次考生志愿表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16年4月18日

附件1:

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考生填报志愿表设置及志愿信息输入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表(以下简称高考志愿表)是考生表达报考意愿、招生部门网上投放考生档

案和高校录取新生的基本

2016年上海市高考招生计划

依据。

由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实行网上录取,整个招生过程不流转纸质档案材料。因此,考生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不仅要填写纸质高考志愿表,还必须把高考志愿表信息准确无误地进行网上填报,并确认两者一致。

高考志愿表填报办法如下:

一、高考志愿表设置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6〕24号)文件精神,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批次按录取先后顺序设置如下:

1.“综合评价”批;

2.零志愿批(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

3.本科艺体批和本科提前批;

4.“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

5.“特殊类型”招生;

6.本科普通批;

7.全部高职(专科)批[含高职(专科)艺体批、高职(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普通批]。 其中“综合评价”批、“特殊类型”招生(除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外)、本科普通批、高职(专科)普通批均按平行志愿投档,其余批次按顺序志愿投档。

对于本科普通批和高职(专科)普通批中投档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将分别进行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所填报的院校按平行志愿投档。

高考志愿表按照本科和高职(专科)的招生录取批次设置,每个招生录取批次均设置若干院校志愿和相应院校的专业志愿,同时还设置“愿否专业调剂”选项和“愿否走读”选项。

“愿否专业调剂”选项:是指考生若未被这个学校填报的专业录取,是否愿意接受该校在本市招生的本批次、同科类的其他专业中调剂录取。“愿否专业调剂”选项可填写数字:“1”表示全愿意、“2”表示全不愿意、“3”表示除中外合作专业(收费高的专业)外其他愿意、“4”表示除医科外其他愿意、“5” 表示除农科外其他愿意(注:3、4、5三项可以并列填写)。

“愿否走读”选项:可填写数字:“1”表示愿意、“2”表示不愿意。凡招收走读生的院校(专业),均在招生专业目录中的相关栏目内注明(未注明的均为住读)。如考生需走读,可在入学后向学校提出走读申请。填报有走读要求院校(专业)的考生应考虑自己的居住地区、交通条件以及其他是否具备自行解决住宿条件等情况后再选填。

二、高考志愿表填报内容

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可以全部填写或部分填写招生批次及院校、专业志愿。

1.“综合评价”批

获得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上海大学的“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入围资格、且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选择填报其中2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并根据相关院校公布的“综合评价”批专业,每所院校中选择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的选项。

未填报该批次志愿或未被该批次志愿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面所填报志愿院校的投档录取。

2.零志愿批(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

该批次设有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两所院校,考生可选择填报其中1个院校志愿,并根据院校公布的专业,选择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的选项。

未填报该批次志愿或未被该批次志愿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面所填报志愿院校的投档录取。

3.本科艺体批和本科提前批

本科艺体批含艺术类和体育类本科专业,分为两个批次,考生可在每个批次填报2个非平行的院校志愿。

填报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必须持有填报该艺术类本科专业相应的考试合格证或符合相应的专业要求;填报体育类本科专业志愿,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在合格线以上。艺术类、体育类本科专业招生要求详见相关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

本科提前批是指列为提前批招生的军事公安类、师范类、小语种等本科专业,考生可填报2个非平行的院校志愿。

考生可根据相关院校公布的专业,每所院校选择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和1 个“愿否走读”的选项。

根据有关规定,本科艺体批和本科提前批同时录取,两者不能兼报。

未填报该批次志愿或未被该批次志愿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面所填报志愿院校的投档录取。

4.“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

符合市教委规定的本市农村户籍的考生才能填报该批次志愿,符合资格的考生可填报4个非平行的院校志愿,并可根据相关院校公布的专业,每所院校选择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和1 个“愿否走读”的选项。凡填报了“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志愿,且文化考试成绩不低于本科批次控制线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未填报该批次志愿或未被该批次志愿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面所填报志愿院校的投档录取。

5.“特殊类型”招生

获得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团员、高水平运动队队员、清华大学“领军人才选拔”和北京大学“博雅人才培养计划”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可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志愿。

获得“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可选择填报1个“清华北大特殊类型”院校志愿、3个平行的“本科普通批特殊类型”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的选项。入选资格考生可根据与相关院校的协议,填报相关专业志愿。“特殊类型”资格考生均在院校所在的相应招生批次投档录取。

未填报该批次志愿或未被该批次志愿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面所填报志愿院校的投档录取。

6.本科普通批

本科普通批设置10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1个“愿否专业调剂”和1个“愿否走读”的选项。

投档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将进行征求志愿,征求志愿设10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

7.全部高职(专科)批

该批次高考志愿表分为:高职(专科)艺体批、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普通批。

高职(专科)艺体批:可填报4个非平行的院校志愿;

高职(专科)提前批:可填报2个非平行的院校志愿;

高职(专科)普通批:可填报8个平行的院校志愿。

每个院校志愿中均设置6个专业志愿、1个“愿否专业调剂”和1个“愿否走读”的选项。 根据有关规定,高职(专科)艺体批和高职(专科)提前批同时录取,两者不能兼报。

高职(专科)普通批投档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将进行征求志愿,征求志愿院校个数不限,每所院校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征求志愿填报院校按平行志愿投档。

三、高考志愿表填报时间

高考志愿表填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填报本科志愿(分三次进行);第二阶段是本科录取结束后填报全部高职(专科)志愿。

1.第一阶段志愿填报

(1)5月20日至25日

a.填报零志愿批(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志愿;

b.填报本科艺体批和本科提前批志愿;

c.填报“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志愿;

d.填报本科普通批志愿。

(2)6月24日至26日

填报“综合评价”批志愿。

(3)6月28日至30日

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

2.第二阶段志愿填报

8月上旬填报全部高职(专科)志愿。

四、高考志愿表填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