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协承诺书

外协承诺书

外协承诺书

1.驾驶员在到达装/卸现在场后,必须遵守现场管理要求。如:不得(穿拖鞋,赤膊,光脚)随意乱走、不得在禁烟区吸烟、不得乱丢垃圾、车上有妇女和小孩应在车上自己照看好、在没有现在场管理人员同意下不得随便进入车间或者办公区域、与现场工作人员文明沟通。

2.驾驶员在装/卸货物时,必须按厂家要求带帽及佩戴服饰,配合好明通工作人员及厂商的工作安排。如有异议及时跟明通公司联系协商,不得与厂商人员发生争执。

3.装货过程中驾驶员必须亲自配合我公司现场人员监装,确包货物落车后不再移动。装货时如要动车,必须确保货物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动车。装/卸货物时做好清点。绑扎货物时要有我公司现场负责人在,对不明确的货物绑扎要经我公司同意方可固定。出厂时必须固定绑扎,盖好布后才能离开。

4.驾驶员在运输途中如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跟我公司联系,及时汇报运输情况。在到达卸货地点前应按要求提前(半天或者一天)跟收货方联系。

5.驾驶员必须提供有效的证件及两个随车电话,配合我公司做好gps定位,保持随车电话24小时通畅。

6.禁止在与我公司合作期间做出违背合同的事项,如:泄露与明通公司的合同内容,包车的禁止配货,转载托运。杜绝压货欺诈(负法律责任)等。如有异议直接与明通公司友好协商。

外协搬运队服务承诺书

为了确保双方的友好合作长期稳定的向前发展,进一步改善报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本搬运队向意陶公司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1. 自觉遵守意陶公司的规章制度,所有搬运(本文来自:www.dXF5.com 东 星资 源 网:外协承诺书)人员在每天早上8:30时准时到达工作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达的,须经得意陶公司物流经理批准;全体搬运人员保持电话畅通,遇有临时任务时做到随叫随到(在通知后半个小时内或指定的搬运时间内到达搬运地点)。

2. 服从管理,听从安排,严格按照意陶公司管理人员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意陶公司的装、卸、配送任务(含夜间作业),不以任何理由确保拖延或拒绝工作任务。

3. 执行送/退货搬运作业时,统一穿着甲方提供的工作服,做到热情服务、文明礼貌,并按收货方要求做好搬运服务工作(含百安居及门店送货,百安居送货收货后要及时把收货)。

4. 严格执行规定的搬运费标准,不得坐地起价,不得额外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向客户索要小费或物品(例如:水、烟、纸巾、毛巾等),不能有辱骂或与客户吵架、打架等有损甲方形象的行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意陶公司相应处罚。

5. 文明装卸、轻拿轻放,确保货物在搬运过程中的安全与完整,认真协助意陶公司仓管员验收货物,主动向仓管员反馈在卸货或装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6. 货物入仓时,自觉将货物搬运到划定的仓位,按规格、型号、色号分开,并把包装标有规格、型号、色号、数量的一面同方向堆码整齐,协助意陶公司仓管人员清点数量;(送货时协助客户清点货物及质量检查)。

特此承诺

承诺人:

二o一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外协产品质量承诺书(2015.10.20)

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供方( )承接并生产需方(青岛捷能高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外扩、外协产品,现对生产过程中产品质量承诺如下:

一、标准:

供方承诺所生产加工提供产品检验依据严格按照相关国标、行标、企标、技术文件要求达到的标准。

二、工艺执行:

供方在生产需方产品之前,供方必须与需方共同确认加工图纸、检验标准等内容,一经确定,供方承诺不得私自进行更改;确需更改的必须在征得需方有关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三、过程控制:

生产过程检验由供方按照需方技术要求进行过程控制,并保留好原始检验记录,并确定真实有效。双方确认的关键控制工序和停止点,供方自检合格后必须通知需方进行现场监检,按照双方共同确定的标准进行检验,监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生产加工。如产品达不到质量标准的要求,供方必须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整改。如供方对需方检验人员的检验结果、方法不认同,可以向需方技术部或品质部进行申述,并采取各种积极措施予以配合。

四、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检验在需方质量监督员的有效控制下进行。如出厂检验不合格,供方必须在1个工作日制定相关方案并进行返工后,再次提交检查,未经需方质量监督员认可的所发产品,均视为不合格,导致报废的,需方退货供方必须接收,并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检验合格后,需方现场监理人员签字后方可办理出厂手续。

对于不到供方检验确认的产品,供方在进厂入库时必须提交自检合格证明或报告,经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五、产品运输:

供方在半成品及成品的产品及包装必须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包装。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划伤、破损等一系列质量问题(供方承诺与运输方书面交接合格产品后),

由负责运输的方承担。

六、质量管理:

供方必须作好产品生产及检验、试验中的有关记录,一式两份,交需方一份,以备需方随时抽查。随货携带检验合格证、检验报告(如果具备探伤能力的,需要出具探伤报告、图片),资料不齐全的,需方拒绝检验。

七、质量问题处理:

1、供方承诺为需方生产的产品在到达需方指定目的地后,经需方或需方指定机构进行检验,如果产品不合格,需方有权向供方退货并由供方无条件整改至符合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损失或按照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2、需方对产品的检验只是抽验,不能免除供方的质量责任,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供方仍然承担全部责任。

3、对于需方反馈给供方的质量问题,供方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合格,否则需方有权作出退货并对供方进行索赔的处理决定。

4、如果由于供方产品的质量问题给用户造成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顾客投诉、上级质检部门抽查不合格被处罚等问题,由供方承担法律责任赔偿损失,综合计算费用后(含可得利益损失)由供方承担损失总额约定倍数的违约金。

5、无论在何时如果供方了解到任何产品的潜在的危险或不安全隐患,或由政府权威部门通知供方此种潜在危险或有害状况可能存在时,供方应立即以最为快捷的方式通知需方。如产品存在危害或有害情况(或由政府权威部门断定这种状况存在),在正常的服务或使用时可能引起严重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需供双方应协商消除此危险或不安全情况。供方仍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供方须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达到产品设计要求和外观质量。

八、其它事项:

1、供方如需更改原材料、更换零部件,需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电话及口头约定一概无效),由需方设计部门进行认可,否则需方有权收产品,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2、供方应严格控制原材料、焊材的质量,确保用合格的材料生产,材料代用,必须经需方确认,如出现不符或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现象,一经发现需方有权拒收并向供方索求声誉和经济损失赔偿。

3、需方派驻员只起监督作用,对供方生产的产品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不能以任

何形式免除或减免供方的质量责任。

4、供方应配合质量监督员的日常工作,对于监督人员的不合理要求有权拒绝,并向需方反馈,需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5、供方承诺在未经需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任何时候出现的无书面材料、单据及口头承诺等一律无效,并承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承诺供方:

(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日期:20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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